最新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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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准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准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

批准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專案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週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採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並給予申請人和稽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託他人或受託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並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後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准或假期滿後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於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徵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後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後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入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徵得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後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絡狀態,並隨時向公司彙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於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於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於事假髮生1個工作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簡訊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後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並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週歲的)增加晚育假30

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稽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並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並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2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並在事後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准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絡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並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3.批假許可權。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後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並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准,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准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並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幹(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後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考勤的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列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請假手續

第一項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稽核。

考勤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核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 /3.2.5項處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5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