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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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2

1、目的

規範加強綠化工作的管理,確保綠化植物長勢良好。

2、使用範圍

適用於XX物業各管理處綠化工作的管理。

3、崗位職責

3.1綠化主管負責制定綠化養護方案,檢查工作標準及規程。

3.2綠化領班負責做好對綠化養護工作的日常安排和使用農藥過程中的控制,並做好相關記錄工作。

3.3綠化工負責實施綠化作業標準。

4、工作流程

4.1綠化管理範圍

各管理處轄區內的果樹、喬木、灌木、綠籬、綠化地、爬藤、地面覆蓋物、攀緣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養護。

4.2綠化工作管理規定

4.2.1綠化員承擔轄區內綠化的日常巡視、養護、監管重任,綠化員應服從管理處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綠化管理規則,愛護公物,同時認真履行綠化養護任務。

4.2.2嚴格執行綠化養護工作的技術規範要求,按規定標準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綠化區域和管理處安排的各項綠化工作,並由管理處定期檢查和定量考核。

4.2.3進行綠化養護前,應小心謹慎,確保轄區公共設施及建築物等

的完好,若發現任何破壞環境行為或故意損壞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告者,立即向保安員和主管報告。

3.2.4愛護綠化工具和裝置,確保工具和裝置保持良好使用狀態。

3.3綠化養護過程安全規定

3.3.1在實施植保噴灑時要採取預防措施,不讓煙霧飄進業戶辦公室,特別是噴灑藥物時,應注意風向,選擇合適的噴灑方向和控制噴灑範圍,確保避免對業戶或設施的損害,並將“危險”標誌牌放在關鍵位置進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機器時應採取安全措施,避免業戶或設施造成危險、損害、傷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時,應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時對行人和車輛造成的不便。

3.3.3機器應安裝鋼製防護罩,防止碎片、飛出物造成損害;在機器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螺絲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飛出;機器使用中,不得改變和改動機器的防護罩。

3.4綠化管理檢查規程

3.4.1綠化員按規定每日進行巡視、養護,並將養護內容進行記錄,對疑問或事故情況向主管或相關人員彙報。

3.4.2綠化主管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員或相關人員提交的相關問題,重大事故及時提交管理處經理處理。

3.4.3管理處經理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3

為了綠化、美化辦公區域環境,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愛護花草樹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要高度樹立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積極做好單位環境的綠化美化工作。

二、綠化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做好綠化區域內花草樹木的栽培和維護管理工作。

三、綠化工作人員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澆灌,全面養護,保證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並保管好綠化工具。

四、制定綠化美化的長遠計劃,嚴格規劃、科學管理,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樹木、花草,採取相應的管理辦法,做到美觀得體,協調一致。

五、單位的花草樹木,不準隨意攀、折、砍、採;不準穿越、踐踏綠地、綠籬帶、花園、草坪;不準向花園、綠地內倒汙水、垃圾及其他雜物。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4

一、請購:

所有物料、原料、配件按以下規定進行請購,經部門主管稽核呈總經理審批後,交採購部詢價、採購。

1.常用零配件、勞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物料倉管理員按月計劃填寫《請購單》(三聯單:一聯採購部,二聯部門留存)。

2.備件、維修材料、五金工具由各主任提報月計劃,經主管稽核後報生產廠長審批。

3.生產急需用件由車間、部門填寫《請購單》,由生產廠長審批。

4.燃料由燃料庫管理員報計劃,廠長審批。

5.化工料、材料由科研室主任報計劃,總經理審批。

6.紙箱等包裝用品由紙箱倉倉管員報計劃,主管審批。

二、入庫:

1.各倉管員必須憑相關主管審批的`《計劃通知單》,按規格、品種、數量、質量驗收入倉,經驗收入庫的物資,必須完整無缺,符合質量標準,由倉管員填寫收料單,簽名認可。

2.化工原料,入倉後必須及時送科研室化驗,經檢驗合格,由技術總監簽名認可,加蓋合格章。

3.物資材料驗收時,若發現實物名稱不符、規格不同、質量差異或數量短缺等異常情況,應妥善保管好物資材料,分開堆放,不予收貨入帳,並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與供貨單位聯絡解決。物料在保質期及領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經有關部門鑑定後確屬質量問題,要及時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

三、管理:

1、推廣和運用物資、材料現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資、材料分類堆放,整齊排列,標誌明顯,便於清點、盤點和物資發放。對各物料進行設卡登記,做到卡、帳、物三相符。

2、倉庫管理工作,要樹立防火、防盜、防事故觀念,倉庫內嚴禁吸咽。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存物資材料要做到不鏽、不黴、不腐、不損壞、不混亂、不受潮,對易腐、對易揮發的物資要經常檢查、保養。對易燃、易爆物資要嚴格執行安全保管規程。

3、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材料、物料的合理儲備。如發現物資材料超儲或短缺,應及時書面報告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搞好倉庫管理工作。

4、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每月的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收發數字準確,手續完備,票據齊全,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庫存報表要及時準確(月報表要求在每月截數後第二天報財務部)。盈虧損耗應有書面說明原因,報主管部門審批,由主管部門報廠處理。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損耗、差異,應按情節進行處罰。

四、領用:

1、物資材料領用發出,必須按物料領用管理規定辦理。如手續不齊全,倉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材料領用發出須經雙方當場驗明,由領料人在發料單上籤認。

2、各車間班組每月20日應做出班組月度生產計劃,交車間稽核彙總後,於每月22日前交物料倉。

3、各車間班組或個人領用計劃外工具、物料時,倉管人員需憑車間主任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計劃發放。晚上急需領用材料,事後二天內須補辦審批手續。

4、各車間、班組、科室或個人需領用五金、工具物料的一律要登記五金、工具保管領用卡,車間和倉庫應設有底卡,並由車間主任及部門負責人批准方能發放。

5、對一切五金工具物料(包括電器、五金備件)發放,原則上以壞換好。對於價值高的貴重物料應由公司領導嚴格審批,並按計劃到倉庫領用,否則一律不能發放。對所換壞件應集中存放,有計劃地進行維修處理,儘量翻新再用。

6、倉內的一切物資、工具原則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須經部門主管以上批准方可借出。物資、工具外借時應做好登記手續,借用時間不得超過5天,倉管員對所借出物品負有催收歸還的責任。因生產特殊急需,倉管人員有責任提前追還。

7、紙箱等包裝用品由各班班長直接在紙箱倉領取,並辦理登記手續,由倉管員備案。

8、化工料由使用人在化工倉領取,所發原料應有合格標記,領料雙方進行數量、品質等確認後,填寫出料單方可出料。

9、各類物資必須經倉管員驗收後方可發放和領用,供應人員不得兼領所採購的物資。如違反本管理制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5

一、 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資訊化工作規範管理,促進學校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資訊化建設的時效性和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大連市加強教育資訊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學校資訊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二、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制度

1、資訊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制定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執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劃制定;明確在推進高資訊化建設程序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對我校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及時交流和反饋。

2、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三、資金保障制度

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1、資訊化建設專案包括班班通系統、廣播電視系統、專用教室資訊化建設系統、校園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基礎應用、學校資訊化資源系統建設、資訊科技與學科整合建設系統等。

2、學校資訊化建設專案中的網路裝置、伺服器、儲存裝置等硬體設施均由資源開發小組統一管理和分配。

3、學校各開發支援小組負責本小組所建的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證對系統資料的及時更新維護,並配合資源開發小組做好資訊系統的備案工作,及時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系統的推廣使用。

四、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2、每學期組織一次本學校資訊科技建設工作檢查,形成檢查報告。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內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經驗推廣方案,做好年度總結。

五、資訊化工作激勵機制

1、資訊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範圍;

2、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3、學校每年進行資訊化工作的評優工作,對資訊化建設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和資訊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最新化工廠管理制度6

消防在公司企業中有著重要的安全,因為關乎到物品和人們的安全問題。化工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我們來看看。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凡化工企業(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3條 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4條 企業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 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第二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6條 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7條 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8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 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9條 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1廠長(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 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3 批准、釋出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 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完全專業隊伍。

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稽核引進技術(裝置)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 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 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 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並認真考核。

10 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1 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0條 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

1 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 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 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 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幹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裝置)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 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7 副總工程師(或專業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11條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 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4 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並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5 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新上崗獨立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證。

6 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裝置、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採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厂部書面報告。7 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8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並支援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9 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2條 工段長安全職責

1 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 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並填寫安全作業證。

3 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 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 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13條 班級長安全職責

1 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 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3 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 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裝置和安全設施的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

5 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非化工工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 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 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採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14條 車間安全員職責

1 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並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2 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 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並督促實施。

4 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5 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裝置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 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請領導處理。

8 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 車間工藝員、裝置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5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 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 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3 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條 工人安全職責

1 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 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 認真維護保養裝置,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並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6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7 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 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17條 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部門安全職責

1 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採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稽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2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3 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程。4 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18條 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1 執行生產建設專案“三同時”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設計,設計的專案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專案,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2 設計專案均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生產裝置的安全衛生設計按《生產裝置衛生設計總則》(GB5083-)執行,電氣裝置設計按《電氣裝置安全設計導則》(GB4064-)執行。

3 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裝置進行安全可靠性稽核。

4 參加專案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19條 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 制訂長遠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專案。

2 對所需要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3 協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20條 生產技術(含生產排程)部門安全職責

1 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

2 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3 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後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4 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範措施。

第21條 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 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並監督檢查。

3 組織編制、彙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 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5 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 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督,建立好臺帳。

7 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8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稽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9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10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並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1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2 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3 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鑑定工作。

第22條 防火(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企業內的劇xx、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 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3 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4 負責明火採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築設計防火的稽核驗收工作。5 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 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23條 裝置動力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對裝置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2 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築物、構築物、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3 制訂或審定有關裝置製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專案的安全措施計劃,並確保實施。

4 在計劃和佈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佈置安全措施。

5 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6 負責裝置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24條 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1 組織制訂(修訂)並監督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2 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資料,把好質量關。

3 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資料的分析和測定。

第25條 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1 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生要求。

2 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並訂立施工安全協議或有關條款。

3 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 按季節特點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