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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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工廠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廠管理制度1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裝置、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後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工廠管理制度2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工廠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返回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路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可以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菸、喝酒及大聲喧譁;

7.3保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己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檯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xx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說“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檯!”,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階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裝置的管理

1.辦公裝置登記、編號辦公裝置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裝置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裝置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裝置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裝置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裝置,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裝置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裝置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裝置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裝置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工廠管理制度4

為了更發展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嚴肅廠規廠紀,增強職工文明意識,確保安全文明生產,對安全文明生產特作如下規定:

1.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2元。

2.工作時間亂串崗位罰款2元。

3.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2元。

4.在車間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相互打罵、吵鬧者一次罰款10元,寫出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每資罰款20元,寫出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生產樓(除辦公室外)內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嚴禁帶兜進車間,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沒收衣物。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使用電熨斗要做到“三絕緣”,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工廠管理制度5

本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大米加工企業。制定本規則的目的在於規範大米加工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促進大米加工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提高大米質量,確保大米的質量安全。本規則是參考了國內外有關行業的資料並結合我國大米加工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對我國大米加工企業實行規範化管理的技術依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國大米生產,促進大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提高大米產品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規定了大米產品定義與分類、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產品包裝及新增劑的管理、大米加工廠建設、大米加工裝置、大米加工質量管理、大米加工廠衛生管理、產品出貨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鼓勵大米加工企業使用本規則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產品定義及分類

第四條大米是指以稻穀為原料,經加工而製成的產品。按國家標準,大米可分為秈米、粳米、糯米三類。

第三章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

第五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較為固定的原糧來源,鼓勵建立本企業的原糧基地,在收購原糧時應同原糧供應單位簽訂收購合同或協議。

第六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掌握供應單位,原糧品種、數量及質量等資訊。

第七條大米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無公害大米、綠色大米、有機大米應保證原料種植、加工及產品符合《NY5115-2002無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419-2000綠色食品大米》、《NY21-1986農藥安全使用指南》等標準要求,要通過主管部門或具有第三方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對基地、加工或產品的認證,應瞭解基地種植環境及種植技術。專用原糧在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應避免同其它種類原糧相混合。

第八條加工企業應在國家收購政策的指導下,以質論價進行收購。收購點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原糧烘乾、涼晒、清理設施,保證原糧的儲存安全。

第九條按《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要求,原糧進倉前應對倉庫進行清理、消毒、再清理,倉庫應具備防雨、防潮、防鼠、防蟲、防雀、通風設施,配備溫度、溼度監控裝置。經過培訓的倉管人員應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查糧情,通風降溫;倉庫主要交通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排水通暢。

第十條原糧包裝不應對原料產生二次汙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散裝原糧應注意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乾燥、衛生。

第十一條原糧收購在執行國家政策收購標準的同時,可結合本企業所在地區產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收購標準。加工前的原糧應符合國家收購標準要求。

第四章產品包裝及新增劑的管理

第十二條大米產品包裝按材質可分為編織袋、塑料袋、紙袋、散裝容器等,按包裝形式可分為常態、抽真空、充氣等;按包裝防護功能可分為內包裝和外包裝。大米新增劑按新增功能可分為營養強化新增劑、加工效能改善劑等。

第十三條大米加工企業應參照GB/T8947-1998《複合塑料編制袋》、GB/T8946-1998《塑料編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紙箱》、GB9687-1988《食品包裝衛生標準》等標準制定本單位產品包裝驗收標準。對於無能力檢驗的專案,可要求包裝供應商定期提供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報告。

第十四條大米食品新增劑應符合GB2760-1996《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對於新增到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接觸的生產用水,要達到GB5749-1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標籤應按《食品標籤通用標準》要求,必須標註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誌和儲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及特殊標註內容(如新增劑中含有轉基因及過敏源成分的說明)。

第十六條包裝物及新增劑的存放環境應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對於生產班次領用情況應建立臺帳,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廠建設

第十七條大米加工企業的建設應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同時企業可參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衛生通用規則》(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體系及其應用導則》、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糧食加工廠設計規範的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大米加工廠廠區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廠應建在交通方便、糧源充足的地區。工廠不得設於受汙染氣流、河流的下游;廠區周圍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散型汙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易遭受汙染的情況。

(二)廠區內設施、裝置等應易於維護、清潔,不得成為周圍環境的汙染源;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粉塵及其它汙染物的洩露排放應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三)廠區空地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

(四)廠區應合理佈局,各功能區域應劃分明顯;易產生汙染的設施應處於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氣處理、汙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並採取防護措施。

(五)生產區禁止飼養動物。

(六)廠區應有適當防範外來汙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如圍牆、圍欄。

(七)儲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應採用無毒、無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和有害物質進入導致汙染;自備水源選址應距汙染源(化糞池、垃圾存放場所)30米以上,且應設定衛生防護帶並有專人負責。

第十九條大米加工廠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產廠設定應包括生產部分和輔助生產部分。生產部分包括:原糧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等。輔助生產部分應包括:變配電房、機修間、副產品收集間、檢驗室、原糧倉庫、材料倉庫、成品庫、更衣室、洗手消毒區、廁所及其它為生產服務的必須場所。

(二)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要求合理佈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線,並設定在員工進入加工車間的入口處;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操作需要和作業區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汙染。

(三)車間屋頂應易於清掃,防止灰塵積聚,避免結露、長黴或脫落,屋頂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白色或淺色防水材料建造,噴塗油漆應使用防黴、不易脫落、易清洗的漆料;水、電等管線不得設置於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塵埃和凝結水滴落。

(四)車間的牆壁應採用無毒、無異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牆角及柱角應處理為弧形,以便於清洗消毒;門窗安裝應嚴密,並裝配有易於拆卸、清洗、不生鏽的紗窗或紗網,窗戶一般不做窗臺,如設窗臺須做成大於30度以上斜面;清潔區的對外出入口應裝設能自動關閉的門或空氣簾幕。

(五)車間地面與排水: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無裂縫、易清洗消毒。作業中有排水、廢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業區域的地面應耐酸鹼、防滲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並裝置帶水封的地漏或明溝,明溝不宜用蓋板。排水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它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生產廠的設施

(一)供水設施:車間內的水質、水壓、水量應能符合生產需要;自備水源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設施:廠房內應有充足的自然採光和人工照明,光源應不至於改變食品的顏色;照明設施不應安裝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則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施,防止破裂時汙染食品。

(三)通風設施:清潔作業區應安裝空氣調節器,以保證室內有相對穩定的溫度,防止蒸汽凝結和保持空氣新鮮;一般生產區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時排出潮溼和汙濁的空氣;在有臭氣或粉塵產生且有可能汙染食品之處應安裝相應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裝置;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的網罩,防止有害動物侵入;進風口應距地面2米以上,遠離排風口和汙染源,並有空氣過濾裝置。

(四)洗手消毒設施:在車間對外總出入口、廁所、加工場所內設定足夠數量的洗手及幹手、消毒設施;在清潔作業其入口應設定鞋靴消毒池;洗手檯應使用陶瓷或不鏽鋼材料的器具,水龍頭應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五)更衣室: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並獨立間隔。更衣室應男女分設,並與洗手消毒室相鄰;更衣室應按員工人數設定足夠數量的更衣櫃、鞋櫃、更衣鏡。

(六)廁所:為車間員工提供的廁所宜與車間主體相連線,並設定洗手消毒設施,廁所應與車間相隔離;廁所外門不得開向清潔作業區,能自動關閉;廁所應採用沖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積垢;廁所應安裝有效的排氣裝置,適當照明;廁所排汙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倉庫:應以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質的不同分設儲藏場所,需要冷(凍)藏的要設有冷(凍)倉庫;同一原材料倉庫儲存不同性質物品時,應適當隔離,分類分架存放;成品庫只能存放成品;倉庫的效能、結構應能使儲藏儲存中的物品品質不發生惡化或減低至最低程度;倉庫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倉庫應設定足夠的物品存放裝置,儲藏物品(不含原糧稻穀)應距離牆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和物品的搬運;冷(凍)倉庫應安裝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溫度測定儀或溫度自動記錄儀,並安裝自動控制器或自動報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裝置

第二十一條原糧初清裝置包括:初清篩、風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二條原糧加工清理裝置包括:振動篩、去石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三條礱谷及谷糙分離裝置包括:礱穀機、稻殼分離機(器)、谷糙分離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四條碾米、拋光、分級、色選裝置包括:碾米機、拋光機、分級機(篩)、配米機(有配米需要)、色選機、空氣壓縮機、水過濾設施、磁選器、機、除塵器、風機、倉鬥等。

第二十五條日期列印、包裝、堆碼裝置包括:包裝機、編織袋封口機、塑料袋熱封機、打捆機、日期列印(噴碼)機等。

第七章大米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大米生產企業應依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需要配備檢驗儀器和裝置。包括:

(一)基本裝置:分析天平、檯秤、容重測量器、遊標卡尺、分樣器、水分測定儀、烘箱、選篩、實驗礱穀機、實驗碾米機、實驗臺及實驗架等。

(二)專業檢驗裝置:實驗色選機、大米品質測定儀、米飯食味測定儀、白度計等。

第二十七條大米生產企業對進廠的每批原輔料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大米生產企業可採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點的檢驗專案、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條大米加工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質量標準、檢驗專案、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的下限不得低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為準,如用非國家標準方法時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核對。成品應逐批抽取代表樣品,實施理化檢驗、感官檢驗、外包裝檢驗。對於非常規檢驗專案和本企業無法檢驗的專案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研究和檢驗機構代為檢驗。

第三十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成品倉庫,經檢驗合格的包裝成品應儲存在成品倉庫內,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倉庫中不得儲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汙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出貨記錄,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物件、數量等,以便發現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隔離和標識,並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工廠應有足夠的'品質管理及檢驗人員,能做到每批產品檢驗;產品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具備大專以上相關學歷或中專相關學歷並具備4年以上質量管理經驗;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並獲得食品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大米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檢驗部門、檢驗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制定檔案、記錄、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及預防等控制程式,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

第八章大米廠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管理

(一)廠區內的道路應保持良好狀態,無破損、不積水、不起揚塵。

(二)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環境整潔,禁止堆放雜物,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三)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不得有汙泥積蓄。

(四)廢棄物臨時存放地應遠離生產車間;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有遮蓋,防止不良氣味溢位或被風吹起,防止有害動物孳生;易腐敗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消毒。

(五)廠區內應有防止、殺滅有害動物及昆蟲等設施。

第三十五條廠房設施衛生管理

(一)廠房內各種設施應經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潔衛生狀態,廠房屋頂、天花板、牆壁應保持良好無破損,地面不得有積水和破損。

(二)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每天下班後應及時清理、清潔,必要時予以沖洗、消毒。

(三)燈具及管線外表等應定期清掃或洗滌。

(四)冷(凍)倉庫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避免地面積水,並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業場所不得堆積非即時使用的原料、內包裝物或其它物品,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條裝置衛生管理

(一)用於加工、包裝、儲運的裝置及工具和生產用管道應及時清理、清潔、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裝置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定期予以清潔、消毒,消毒後要徹底再次清洗,以免殘留物汙染食品。

(三)使用過的裝置及用具等應及時徹底地清理、清潔。

(四)與食品接觸的裝置及用具的清洗用水應符合GB5749《生活飲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人員衛生管理

(一)大米生產人員應有身體健康證,並定期進行個人衛生、食品加工衛生等方面的培訓。

(二)大米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理髮、勤洗澡、勤換衣。

(三)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好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應能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時應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入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五)上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上廁所之後、處理被汙染的原料物品之後、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它活動之後。

(六)與大米直接接觸的人員不得塗指甲油,不得佩帶手錶及飾物;有面板傳染病或傷口的工人不得繼續從事直接接觸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菸、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八)個人衣物應儲存在更衣室個人專用的更衣櫃內,個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帶入生產車間。

(九)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場所,參觀、來訪者應符合現場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除蟲滅害管理、工作服管理、衛生設施管理、汙物管理應符合GB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

第九章產品出貨管理

第三十九條產品出廠前應有良好的可追溯資訊,包括生產日期、生產班次、檢驗人員、產品檢驗狀態等。

第四十條產品包裝標識應符合《食品通用標籤標準》、GB13432《特殊營養食品標籤》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對於標籤上的商標、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應嚴格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四十一條產品出廠時應對運輸及防護工具進行檢查,防止產品二次汙染及運輸途中的質量安全。發貨員應記錄出貨產品、出貨日期、運輸車輛、到貨點、接收單位等資訊,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條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售後服務體系,包括服務承諾、服務程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等,制定相應的產品回收、退貨、召回程式及相關管理辦法,確保消費者利益。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則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廠管理制度6

一、原材料進廠檢驗制度

原材料進廠後,倉庫保管人員應及時把取樣通知單及質量證明書,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樣鑑定。

理化室接到取樣通知後,應立即進行取樣鑑定,在付款期內得出鑑定結果。

原材料的檢查標準,一律按國家標準,以本廠的技術規定和鑑定的合同為依據。

材料鑑定後,符合有關標準或合同條文,理化室要根據本廠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術標準,確定投用專案,填寫材料歷史卡,並將鑑定結果通知供銷倉庫。

原材料經檢查不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合同條文,理化室要及時上報,由品管部和技術部商定處理意見,同時書面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如果經廠有關部門協商可以代用,並不影響質量的可以入庫,但必須辦理手續,經使用車間同意並簽寫材料代用單,送交技術部,品管部研究,總經理批准,否則一律不準代用或入庫。

原材料進廠,有些檢驗專案由於條件限制不能檢查,可以到外單位或有關部門解決,但其結果必須經品管部、技術部簽字生效。

材料必須專料專用,如需代用,需經有關部門分析、研究,同意後由技術部和品管部聯合通知有關部門方可投入生產。

二、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後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後,應立即通知準備生產資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 ,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彙報。

產品經檢驗合格後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班組長,再由班組長逐級反映。

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釆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

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與獎勵。

當公司發展後,本制度不再使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門提請,修正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公佈施行,修正版公佈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三、出廠檢驗專案管理制度

在品管部的指導和監督下,理化實驗室負責對本廠生產的產品檢驗工作,獨立行使檢驗職權,嚴格按標準及檢驗方法對產品逐批次進行檢驗,嚴把質量關,禁止不合格產品或產品不經檢驗出廠。

出廠檢驗時,同一班次、同一品種、同一次投料的產品為一個生產批次,對每批產品嚴格按抽樣規則進行抽樣,經出廠檢驗合格後開據合格檢驗報告,檢驗員和稽核人在報告上簽字後方可出廠。

出廠檢驗指標如有一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準出廠,應重新在同批產品中取兩倍數量樣品進行復驗,以複檢結果為準,若仍存在不合格,則確定該批產品不合格,並及時上報廠領導後進行處理。

檢驗時查驗產品包裝封口是否完好無損,不得有髒汙和破損密封不嚴等現象,若發現類似問題發生,按不合格品論處。

檢驗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到法定檢定機構檢驗部門檢定,及時維護,處於良好執行狀態,以保證檢驗資料的準確。

嚴格按企業制定的標準要求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並記錄檢驗結果。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可出廠。

每年參加一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出廠檢驗對比試驗,保證實驗室資料準確有效。

四、技術管理制度

為明確專案技術負責人的管理許可權和職責,形成一個有秩序、強有力的技術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相關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特制定專案技術管理制度。

建立技術責任制:明確專案技術負責人為責任人,落實各職能人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明確工作流程和各職能人員的密切配合,負責協調相關工作和業績考核工作。

建立圖紙、測繪、設計檔案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及檔案的收發份數、標識、儲存及無效檔案的回收流程,確保檔案完整。

建立技術洽商、設計變更管理制度:明確技術負責人為責任人,做到技術洽商設計變更涉及的內容詳盡,變更專案圖紙編號明確,符合規範要求。

建立工藝管理和技術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和工藝管理應實行分級、分專業進行,交底應有文字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應交底確認,做到技術符合圖集文字及設計規範要求。

建立隱、預檢管理制度:隱、預檢應做到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各專業質量員為責任人,明確隱、預檢專案和驗收程式,即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質量員按質按實驗收,做到有檢查計劃,對整改問題有專人負責,確保及時、準確、可追溯性。

建立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技術資訊是指導性、參考性資料,技術資料是工程歸檔資料,應實行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資料員最後收集,並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建立技術措施與成品保護措施管理制度:由技術負責人責成專人為責任人實行統一領導,分專業管理。技術措施要做到符合規範要求,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效果明顯,成品保護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實施過程有計劃,並有文字記錄。

建立新工人培訓制度,要有專人負責,由責任人和各專業負責人共同進行,培訓應結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考核、有記錄,做到資料完整齊全。

建立技術質量問題處理管理制度:由技術負責人任責任人,會同專業負責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式清楚,對存在問題要分析,處理方案有依據,方案簡單、易行、可靠,處理過程有記錄和相應結論。

五、裝置計劃檢修.搶修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搞好裝置管理工作,提高計劃檢修和生產過程中搶修質量,確保檢修後設備能夠正常運轉到下一檢修週期,保證檢修專案在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單位根據選廠統一安排,依據裝置執行記錄情況,認真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根據維修任務的難易程度分別定義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週,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報裝置組,由裝置組統一整理簽字接收,初步審定後報主管經理,由厂部最終審定後,方可實施。

各單位依據最終審定的檢修計劃,認真落實檢修所需的物資、備品備件及裝置,需要外購的必須提前上報釆購計劃(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計劃管理員必須督促供應部門按計劃要求如期購回。

裝置組是裝置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負責大、中修及線上裝置部分技術改造的施工管理、組織、協調、控制、指導、監督檢修質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動。

裝置組長為大、中修及維修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稽核年度大、中修計劃。

裝置組負責生產裝置大、中修及維修後立項稽核,施工過程管理及施工質量管理,以及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考核。

裝置組負責改造性大修技術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稽核,並組織實施。

在生產過程中遇到裝置出現緊急故障影響生產,需要緊急搶修時,由裝置組長負責組織相關維修和技術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合理安排調配資源全力搶修,最快時間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