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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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於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於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實行彈性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年級組長、班主任、早讀輔導教師負責檢查的人員9:10時,其它無第一節課的教師必須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體教師按第一節上課時間到崗。堅持課前2分鐘等課制。

3、下班:上午第四節沒課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下午第八節課無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行政工勤人員按正常教學時間下班。

4、週一升國旗全體教職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升旗儀式。

5、各處室、年級組長負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認真公正、實事求是,定期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年度 、晉升核定每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6、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考勤工作,校領導經常抽查教職工坐班情況,若各處室、年級組長上報的考勤結果與學校考勤情況不相符,處室領導、年級組長將負全部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1、教職員工因病(事)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事後及時銷假;如遇急病(事),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後及時補假銷假,無正當理由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2、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各處室、年級組長審批;一天的由教務處審批,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3、婚假、產假、探親假、病假、喪假、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4、教職工大會,年級組長會等要做好考勤,遲到、早退按辦公考勤要求對待,學校和上級組織舉行的集會、公益活動、集體教育教研或其它社會活動,不能按時參加者,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日常考勤情況由各組長負責統計,月底報教務處彙總。

2、考勤結果與年終獎金,評優晉升與每月津貼掛鉤。

3、以往考勤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時,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2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機關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優秀的機關公務工作形象,實行科學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出勤缺勤

以科室為單位,按日記載出勤情況,在工作期間內不得打牌、下棋、玩遊戲或上網聊天,不得隨意串崗聊天或在工作時間辦私事。

第二條遲到早退

由局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遲到早退情況1—2次,抽查情況記錄備案,納入個人年底考核評比。

第三條集中學習

局內定期安排集中學習,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確需請假的,區管副職幹部向局長請假,其他幹部向黨委副書記請假。所有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方可不參加。任何人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不參加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第四條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須憑醫院診斷證明,按病休天資料實記載,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處理。

第五條事假

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由科長批准,二天(科級幹部一天)由分管領導批准;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三天及以上、科級幹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長批准;區管副職幹部事假一天由局長批准。

第六條獎懲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現象,均由局辦公室及各科負責人做好記錄,年終按區人事局和局機關百分考核辦法執行兌現。

考勤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圖縣教育系統幹部教師十條禁令》,參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繼續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學校領導將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準時收取簽到簿,下班最晚簽退時間為16:40,敬請守時!如有加班請先簽退!)

值日值班教師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和監管好班級。

外地教師週五下午下班時間可提前至15:30並按時簽退。

(二)請假

1、教師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導處填寫請假條,經校長稽核簽字批假,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學校有權到衛生醫療部門核實診斷的真實性,弄虛作假的教師一律不給假,如不上班按曠工處理。負責校園安全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3、教師婚假7天,產假按法定假計算,小產15天,超期按病事假處理,須履行請假手續。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宿舍管理教師值班期間簽到簽退要及時。

5、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不定時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臨時外出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5分鐘。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數按早退處理,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0分處理。

6、病事假、遲到、早退扣款標準:

病、事假均須提前或後補完成課時任務,填寫好“請假條”方可休假。

病事假無空堂現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現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時扣款增加一倍。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

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

7、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8、教師要按學校作息時間準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課堂,禁止課堂內接打手機(一律靜音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師子女結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師的父母去世喪假5天,;外地教師父母去世根據里程實際情況決定,其他直系親屬去世2天,婚假、喪假含雙休日和節假日。

11、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

12、學校鼓勵教師高學歷達標,參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師,在不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扣款。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含網路培訓)、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無故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處理,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物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物件,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者予以解聘。

四、調課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要寫好調課理由,調課辦法,送至教導處備查。

五、本制度從20xx年3月12日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考勤管理制度5

一、工作時間規定:

1、根據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時間可靈活調整;

2、連續工作後須保證休息時間;

3、專案總監(或其代表)進場後七天內製訂作息時間計劃;

4、作息時間計劃必須經工程部審批;

5、每週上班時間不得少於6天。

二、一週出勤計劃:

1、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根據工作計劃制訂本週輪休計劃;

2、輪休計劃儘量考慮在週六、週日安排輪休;

3、若週六、週日無法安排輪休,須根據工程進展集中安排休息;

4、輪休計劃在每週一晨會制訂。

三、考勤抽查點:

1、抽查點:員工自我考勤、監理日誌、晨會、巡視記錄、監理資料;

2、從抽查點核實考勤的真實性。

四、員工自我考勤:

1、監理機構成員如實填寫《員工自我考勤表》;

2、《員工自我考勤表》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稽核;

3、稽核後的《員工自我考勤表》月底報工程部。

五、監理日誌抽查:

1、日記填寫是否連續;

2、日記內容是否與其它抽查點相符;

3、日記內容是否真實。

六、晨會簽到表抽查:

1、專案總監(或其代表)組織晨會簽到;

2、因值班輪休未簽到,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備註說明;

3、晨會簽到表月底報工程部。

七、監理資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閱現場監理資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監理資料;

3、監理函件;

4、監理工程師通知;

5、會議紀要

6、其它資料。

八、遲到、早退、曠工:

1、上班遲於作息時間計劃中上班時間為遲到;

2、下班早於作息時間計劃中下班時間為早退;

3、曠工:

a、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監理人員離開工地現場;

b、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

c、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e、未向工程部辦理延假手續,不上班;

f、專案總監(或其代表)負責對遲到、早退、曠工進行監督。

九、請假:

1、病假兩天以上須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

2、事假不得影響現場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請假一天,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請假單,報工程部備案;

4、請假一天以上,須工程部批准;

5、專案總監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報工程部批准;

6、專案總監請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結束後,必須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十、配套表格:

1、《員工自我考勤表》;

2、晨會記錄表;

3、現場巡查記錄;

4、請假單(監理機構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