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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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普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普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普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普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物件、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鑑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後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離職考核。

1.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