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規定設定,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施工照明用燈,做到活完關燈節能、節電,嚴禁長明燈。
3、生活用電嚴禁亂拉亂接,房間照明燈應小於六十瓦,嚴禁使用電飯鍋、電褥子、電爐子等,違者重罰。
4、施工用水按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規定設定。設專人負責管理。
5、消防用水必須符合消防規定,消防器材、設施齊全,不得隨便移動和動用。
6、混凝土養護用水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節約用水,杜絕長流水現象。
7、生活用水要教育職工注意節約用水,反對浪費。
8、所有用水設施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與維修。
9、施工用油料,必須設定專人負責管理,並作好廢油回收及綜合利用工作。
10、加強燃料管理工作,推廣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綜合利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