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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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範本

為了進一步強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師生生命高於一切”的思想觀念,儘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新格局,結合我校實際,加強管理,嚴密防範,最大限度杜絕並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特制定“一崗雙責”制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定”的理念,通過全員“一崗雙責”制的全面實施,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記憶體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及時被發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成立鎮中心國小“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1、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預案完善、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安全經費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開、獎懲兌現,積極支援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衝突,確保幹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係融洽。

2、副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出謀劃策、修訂完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組織實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兌現獎懲、積極支援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各項活動的安全防範措施等,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衝突,確保幹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係融洽。

3、組員:是學校條塊方面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條塊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出謀劃策、修訂完善分管條塊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確保條塊內的教職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支援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衝突,確保教職工之間的關係融洽。

三、工作目標

1、安全意識: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國小人身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一系列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學校領導和教師安全意識強,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措施紮實,努力建立和諧校園。

2、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鬥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3、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裝置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4、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針對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四、工作措施

1、認真學習,增強意識

為了使廣大教師增強安全意識,明確“一崗雙責”的具體要求,學校將通過行政會和教師會,宣傳發動,組織全體教師反覆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等有關法律法規,增強教師的責任感、使命感,同時還將學習《校園學生安全責任認定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精神,通過深入學習,使廣大教師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

2、健全制度,落實責任

(1)加強工作責任制度。層層簽訂“一崗雙責”安全工作責任狀,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安全工作職責。校長與全體教師簽定安全責任書。

層層落實責任制度:我們將學校安全事故分為兩大類,六小類,分別是一般安全事故,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嚴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責任事故,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各類事故定義如下:

教育教學方面

①學生在校內出現輕微意外傷害(例如奔跑跌跤、不安全遊戲、打架、大掃除等)導致皮外傷。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②學生在課堂中出現輕微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課奔跑跌跤、體育器械傷害、手工課劃傷、實驗課燒傷、燙傷等)導致皮外傷。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③學生在校內出現中度意外傷害(例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④學生在課堂中出現中度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課奔跑跌跤、體育器械傷害、手工課嚴重劃傷、實驗課嚴重燒傷、燙傷等)。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⑤學生在校內出現嚴重意外傷害(例如重傷、死亡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⑥學生在課堂中出現嚴重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器械傷害等導致學生重傷、死亡)。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總務後勤方面

①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元以下,因校舍、設施裝置損壞導致學生輕微傷害。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②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10000元,因校舍、設施裝置損壞導致學生中度傷害。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③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0元以上,因校舍、設施裝置損壞導致學生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嚴重安全事故;如果後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嚴重安全責任事故。學生校園食物中毒為嚴重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處理:

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後,責任人立即救治受傷學生,並在10分鐘之內向教導處、總務處、報告,同時通知學生家長,主任協同責任人處理事故,主任要在當天將事故情況和處理情況向分管副校長彙報,記錄在案。

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和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後,責任人立即救治受傷學生,並在5分鐘之內向教導處、總務處、報告,通知學生家長,主任接到報告後應在10分鐘之內向校長彙報,並立即到達事故現場處理事故。如果發生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應通過行政會決定追究責任人的安全責任,給予懲處。

嚴重的安全事故和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後,責任人立即展開救援工作,並在第一時間向聯合校報告,校長接到報告後立即到達事故發生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工作。發生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除學校通過行政會議追究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外,安全責任人還應接受執法部門的法律責任追究。

落實定期檢查制度。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和“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十六字方針,把檢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校每週和重大節假日前必查的基礎上,查重點、重點查、查反覆、反覆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健全資料檔案制度。要將上級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計劃總結、“一崗雙責”責任狀、日常管理檢查、月報通報等工作臺帳系統整理,及時歸類建檔,為領導決策、工作研究、檢查指導、工作講評、年度考評和保障校園合法權益提供第一手資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預見性、規範性和針對性。

學校安全工作還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評計劃,凡成績顯著或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應予表彰獎勵;凡因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權,取消年度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