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才智咖 人氣:2.98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裝置的採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裝置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裝置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誌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裝置安裝應採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並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⑵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電熱器等裝置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A級材料隔熱;

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生產、儲存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監火人員,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⑶動火結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對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⑷監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

  xxxxx有限公司

蓋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