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店員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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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資店員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農資店員工管理制度

農資店員工管理制度1

員工管理制度(試行)

為規範員工管理,使員工瞭解工作規範和工作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祕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後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於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採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於工作包乾、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准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週六、週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譁,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汙、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檔案、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後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後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儘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並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農資店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農資店負責解釋

農資店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訊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訊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訊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____日—____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____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