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婚假國家規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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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於新疆婚假國家規定2017,歡迎閱讀!

新疆婚假國家規定2017

新疆婚假國家規定2017

2017年新年以後晚婚假還有沒有?婚假究竟怎麼休?這成了許多晚婚情侶最關心的問題。昨日,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表示:新檔案沒下來之前,我區仍按舊政策執行晚婚假。

自國家衛生計生委釋出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有關取消鼓勵晚婚晚育條款的內容引發熱議。記者採訪瞭解到,很多情侶紛紛趕著在元旦前領證、辦休假手續,打算趕上福利假期的“末班車”。

根據2012年出臺的《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漢族公民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少數民族公民男年滿23週歲、女年滿21週歲初婚的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後初次生育的為晚育。”同時,該條例中對於晚婚假也有明文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0+3=23”,也就是說,目前新疆地區的晚婚假實質可達23天。

在烏市一家國企人事部門工作的刁女士說,今年元旦過後,公司每天至少有五六個人請婚假或諮詢有關婚假的事情,“我們公司沒有收到本地的新政策,所以一直按照老政策執行23天晚婚假的規定。”

在採訪中,記者並未遇到企事業單位明確表示元旦後不再批准晚婚假的情況,基本上都處於觀望狀態。

記者近日在自治區政府主頁的主席信箱中,看到了市民關於晚婚假的提問,得到的回覆內容為:“婚假依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的規定執行。”

隨後記者就此諮詢了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在未接到新政策執行檔案之前,各單位應按照舊政策執行,即晚婚的新人仍可享受晚婚假。至於新政策何時頒佈和實施,目前尚無定論,“新法雖然是從元旦後執行,但本地政策的出臺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具體辦法也要由人民代表大會審批通過才能執行。”這位工作人員說。

一家國企的人事負責人說:“到時候如果晚婚假真的取消了,公司也許會考慮在政策規定的婚假之外再讓員工多休幾天,算是公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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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有的3天有的30天,傷害社會公平

日前,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隨著各省這一條例的陸續出臺,據中國經濟網統計,除了新疆和西藏還未對本地區的計生條例進行修改外,其餘29個省份均已對該條例進行了調整(6月24日中國經濟網)。

從各地的安排看,婚假制度存在明顯的長短不一,各自為政的現象,比如粵湘等11省婚假僅為3天,而山西、甘肅則保留30天豪華婚假,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巨大的差異,歸根結底,還是各自為政所致。

婚假是一項社會福利,體現著社會的基本公平,可是婚假的安排卻出現如此差異,不能不讓人感到費解,也許相關部門是從權力下放的角度考慮,才作出這樣的安排,可是這項權力下放卻引發了不良反應。首先,3天的婚假是否科學?也許對於一些人來說,3天婚假足夠,但是對於異地結婚的人來說,顯然是不夠的,這樣的制度設計顯然沒有顧及到現實需求,也缺乏人性關懷。其次,30天的婚假是否過於奢侈?這樣長時間地休假,是否會影響工作?這樣的婚假依據是什麼?有沒有進行過調研和論證?一方面是3天,一方面是30天,如此大的差距,讓人無所適從,不僅暴露出一些地方在運用行政裁量權時的不嚴謹和不嚴肅,而且傷害著社會公平。

更為重要的.是,婚假雖然和戶口無關,但是卻和工作地有關。也就是說,婚假是根據工作地的不同決定著時間的不同,導致的直接結果是,有的人原本只有3天的婚假卻享受了30天的婚假,而原本應該享受30天的卻只能享受3天,這顯然是不公平的體現。如果建立一套全國統一的婚假制度,還會存在這些問題嗎?

的確,近些年,國家相關部門紛紛將權力下放,賦予地方更多的自由裁量權,比如在政策制定、法規出臺等方面,都體現出地方特色,這一方面可以讓地方結合區域實情,制定出符合實際的制度法規,另一方面也符合簡政放權的發展趨勢。可是權力下放之後也應該加以規制,也應該區分情況,區別對待,地方的裁量自由並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而應該兼顧各方利益,做到科學、規範、合理,盡最大可能體現社會公平。

在婚假安排這件事情上,最好出臺國家統一標準,確保婚假落實,即使沒有國家標準,地方在制定婚假制度時,也應該謹慎裁量,做好調查研究和論證,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婚假安排。而不是出現如此大的差別。

婚假安排不是小事一樁,體現著社會公平,更彰顯著政策關懷。對於婚假安排,應該本著科學、合理、公平、適度的原則,兼顧平衡,綜合考慮,給出符合社會心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