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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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1

1、本學校法人代表是營養改善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生產活動。

2、營養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3、食品生產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4、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質量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

5、心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7、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8、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9、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並做好記錄。

10、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11、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賬,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2

1、食堂所有人員每年必須在縣衛生專業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堅持先培訓後持證上崗制。從業人員工作時,應隨身攜帶健康證明。

2、食堂從業人員有傳染病或家族有傳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從業人員發生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須立即脫離工作崗位,等治癒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4、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相關衛生和業務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5、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16小時)以上,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並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6、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有計劃地提高業務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烹調技藝。

7、堅持每訓必測制,凡培訓後都應及時組織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食堂人員培訓管理制度3

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如實說明身體健康情況,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食堂衛生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從業。

二、從業人員除上崗前體檢外,每年還必須進行復檢,可疑傳染病患者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採取集中培訓與從業人員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習內容為有關衛生知識、基本衛生操作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常識,每學期不少於40學時。學習後參加管理部門組織的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培訓合格證。

五、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要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