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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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美術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美術館管理制度

美術館管理制度1

美術館是藝術的展示平臺,是具有收藏美術精品、向群眾進行審美教育、組織學術研究、開展國際文化交流等多職能的國家級美術事業機構。為加強美術館的建設和管理,試行如下規範:

一、看展事項

1觀眾必須持有效證件領票,經安檢後進入展廳。

2、展廳工作人員必須負責展品的安全,每天上下班前清點展品數量,看有無損壞,核實無誤後交與展廳負責人和保安。

3、展覽期間,展廳工作人員應維護展廳以及觀眾參觀時的良好秩序。

4、展覽期間展廳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展廳內喧譁、抽菸、打鬧、攝像、拍照等。

5、管理維護好所看管的展覽大廳及相關空間場地的設施和衛生。

6、展覽期間觀眾禁止攜帶食品、飲料入場;禁止攜帶除鉛筆以外的任何書寫繪畫工具。

7、展覽期間觀眾禁止觸控、挪動展品及相關展覽裝置。

8、禁止觀眾跨進一米線區內,以保證展品安全。

9、如發現展廳內擁擠,展館工作人員有權安排觀眾分批入場。

二、消防安全

1、主辦方、參展單位在展館內的一切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展館相關規定。

2、展區內全面禁菸,凡在展廳、走廊、通道、樓(電)梯等場所吸菸者,視情節從重處罰。

3、在展廳嚴禁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以及含有放射性、有毒、有害、腐蝕性的危險品或裝置進入展廳,在展廳內不得存放和使用壓力容器。

4、展廳內嚴禁使用電鋸、電刨、電焊機,不允許進行鋸切、重錘作業,如需要請與相關部門申請。

5、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拆改展館固定設施,不得在展館門、展牆、柱子及地面打釘或鑿洞。如有發現,視損壞程度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6、展館內以靜止狀態展出的用油機械、車輛等展品,油箱內不得存放燃油。

7、租用區域以外的所有區域皆視為公共區域,公共區域的使用應事先徵得場館方的書面同意。

8、在展廳租用期間,展會證件持有人可進入主辦機構租用區域並在此區域內工作,但不得進入場館內未經許可的區域。

9、若發生燃、爆等突發事件,要保持冷靜,服從工作人員和保安的`指揮,儘快疏散到館外安全區域。

10、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A、嚴禁將展品懸掛在消防、配電、空調等設施或天花板上,違者展館有權要求違規者無條件立即整改。

B、嚴禁在展廳外擺放展品,展品不得堵塞通道、疏散出入口、電梯門、電箱以及所有通向消防設施的過道。

C、展廳通道不得少於3米,消防栓正面1米和滅火器周圍1.5米範圍內不能擺放任何物品。

D、嚴禁圍攔、佔用消防栓位置;嚴禁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E、場館展品的佈置應確保消防報警系統、監控系統、自動噴淋的正常執行。

11、電器裝置的安全防火規定參照《用電管理規定》執行。

(1)布展及展覽期間,主辦方及參展單位額外用電一律要向本館相關部門辦理用電申報手續,不得私自拉接,否則予以相關處理。

(2)如發現電路故障應及時向本館相關部門取得聯絡。

(3)認真做好閉館前的清場工作,關閉展位電源,確保閉館期間安全。

12、閉館後參展人員和觀眾不得在場館內逗留。

美術館管理制度2

美術館是反映和展示我係專業課程教學和體現我係學生學習成果的場所,更是與老師、同學進行有效交流的視窗。為了確保展廳的整潔、安靜、有序,規範展廳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展廳的管理

1、展廳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展廳管理員負責,包括展廳清潔衛生、裝置維護和安全等;布展期間管理員不得擅離崗位。

二、展廳的使用。

1、布展班級負責人需事先向管理員提出口頭申請,並由班級負責人在《展廳使用登記表》中如實登記。

2、進入展廳布展的所有人員應服從展廳管理員的安排,愛護展廳的所有裝置、設施,保持展廳的整潔,不得在展廳內吃零食、吸菸。

3、布展和展覽期間,布展班級應安排相關人員值班守護;閉展時應及時關閉電源、門窗等;遇有情況,應及時與管理員聯絡解決;撤展後離開時布展班級應負責恢復展廳的原貌。

三、展廳道具的借用:

1、布展班級在布展示過程中,確需借用道具的,應向管理員辦理道具借用手續,道具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歸還並辦理歸還登記,將其放回原處,且保持道具的整潔。如未按規定辦理手續,違者予以警告記錄。

2、造成道具的破損、遺失,布展班級要全部負責,並賠償由此給展廳造成的經濟損失。

美術館管理制度3

美術館館長職責:

1、負責美術館日常運營管理;

2、指導策劃各類藝術品展覽及藝術活動專案;

3、監督展覽及藝術活動執行;

4、制定年度展覽及活動計劃及預算,並監督執行;

5、制定美術館宣傳推廣策略並加以實施;

6、負責與國內其他美術館及相關文化藝術機構進行館際交流,收集各類美術資訊,做好外事活動的資料彙總和整理工作。

美術館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制定美術館各項工作規章制度並嚴格遵照執行。

2、負責展覽作品的管理,包括作品安全驗收、作品登記、作品展覽期間保管等。

3、負責展覽期間的布展、撤展的各項工作;做好展覽所需展具、器材的購買、租賃,以及其它藝術行政工作,如檔案蒐集與管理。

4、協助展覽負責人搭建展場、展區佈局、展位分配、布展監理、現場展覽秩序管理等工作。

5、負責收藏作品的入庫、分類、建檔、出庫工作,做好藏品出庫時的包裝、交接、安全監督、保險等相關工作,做好藏品返庫時的驗收、登記,做好藏品固定陳列,保證藏品賬目清晰、存放有序。

6、負責藏品影象的拍攝及藏品圖錄的編輯工作,並規範影象的使用。

7、建立和完善藏品資料庫,根據藏品使用和變化情況及時更新維護資料庫。

8、做好美術館的保密工作,凡美術館擁有的書籍、光碟、軟體,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外借,帶出美術館辦公地點。

9、負責藏品庫的管理,做好防火,防潮,防蟲,防塵等工作及設施養護,以科學方式對藏品進行儲存,根據藏品的特性設定適宜的溼度、溫度以及光線,確保良好的儲存環境。

10、對待參觀者應該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觀眾著想,對觀眾所提的問題應該耐心解釋,不做有損美術館形象的事情。

11、負責美術館的消防設施、防災設施、監控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12、愛護美術館財物,保持美術館環境衛生,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13、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