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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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A、消防以防範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瞭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瞭解各種線路的佈局及分佈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瞭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佈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

4.瞭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裝置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裝置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效能。

8.備好各種建築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後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排程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裝置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並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關於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檔案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一、建立領導機構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幹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三、共享資訊資源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後,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四、建立資訊通報制度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五、明確監管職責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築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終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消防工作要立足於防,現場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兼職消防人員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3)在辦公、生產車間區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滅火器,消防滅火器安置在樓層明顯易取處。

(4)嚴格執行現場動用明火申請制度,在現場動用明火應預先領許可證,並隨備滅火器材。

(5)對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嚴格管理;

(6)現場施工主幹道兼作消防通道,並隨時保持通暢。

2、保證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專案經理、安全員組成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鹼泡沫滅火器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性,確保滅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都必須按"規定"設定,妥善保管。

(4)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固定滅火器,施工班組配備移動滅火器,並在施工作業點進行動火施工,焊接施工時,隨作業點配置。

(5)施工現場動火,實行動火審批制度,未經批准擅自動火者,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制裁。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方能進行。

(6)加強工地警衛人員上崗職責,每天下班後對工地進行防火巡查,消滅事故隱患。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管理

施工單點陣圖紙自審是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組織,消防部門、設計單位參與,提出自審中發現的問題, 並經各方商討,最終形成書面紀要, 作為施工與驗收的依據。

對於該階段質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圖紙設計中存在的, 影響今後施工、驗收和使用的隱患,看其是否符合有關規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連線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噴淋頭和探測器的選型、設定場所向等;

(3)噴淋頭的安裝朝和探測器的保護面積等;

(4)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門、消防水泵鄧消防控制裝置的聯動控制方式等。

2.施工過程階段的質量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主要從“人、料、機、環、法”五個要素進行質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以下主要針對以上五個要素展開討論:

2.1“人”―參與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員

工程質量的基本保證主要就是是工程專案參與各方員工的素質。因此,對於施工人員的選擇,一般應選擇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的, 如果沒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則必須對其進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術培訓以及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的崗前培訓。另外,對施工班組的技術交底必須在各分項工程開始前進行, 從而正確領會設計意圖、設計變更的要求,最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範、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裝置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與裝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材料與裝置來源的廠家必須具備材料證明書或合格證,並應具備良好的信用和質量管理體系。另外,消防專用產品應為公安部消防產品資訊網上網產品, 並嚴格按物資進場驗收程式進行驗收, 嚴防不合格物資進入施工現場。

2.3 “機”―施工機械、測量和檢測儀器

消防工程的機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機械、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器等。應定期維護和保養常用施工機械, 使其保持完好狀態。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必須經檢驗合格, 並測試所敷設線纜的絕緣電阻、火災探測器的效能等。

2.4“環”―施工內外環境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可操作性強的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技術保證措施並嚴加落實, 與土建總承包單位、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共同締造一個整潔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現場。

2.5“法”―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

2.5.1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專案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均應持證上山崗。貫徹落實質量責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包括隱蔽工程)和施工技術複核制度。組織特定班組在實施中落實, 加大實物質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設計、合同和強制標準要求。

此外,要按程式及時進行處理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事故),且不留隱患,責任明確。現場質量管理應處於受控狀態。

2.5.2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施工組織設計, 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階段及專項應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應明確有關的施工工藝與技術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 工程專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2.5.3檔案和資料管理

應做好消防工程專案有關檔案和過程施工記錄的管理工作, 確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圖紙與規範的有效性,並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從建審開始形成的有關檔案和記錄, 如建築設計防火稽核意見書、消防設施稽核意見書、圖紙自(會) 審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材料或裝置質量合格證明檔案、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水壓試驗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施工技術複核記錄, 技術質量問題(事故) 論證處理記錄, 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進場檢查驗收記錄, 報告,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等。

此外,還應通過完善的、可靠執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按PDCA 迴圈方法對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常見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採取預防措施;

(2)對新發生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剖析, 採取糾正措施;

(3)建立質量問題與對策臺帳,消除引起質量問題的隱患,促使消防工程質量的持續改進與提高。

3.施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管理

對於消防部門的驗收,為確保消防工程的一次性通過, 在消防工程報驗前, 應做好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實土建專業與消防相關的作業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裝置的電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聯動裝置的聯動關係是否已按設計及規範要求設定, 並經自檢正常。

(3)做好消防系統各子系統的除錯與整體聯動除錯工作, 檢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關閥門是否安裝正確, 均已開啟。

(4)有關的標誌以及工程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包括建審意見)是否已完備。

4.結語

對消防工程的施工,不僅要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為確保消防系統的可靠執行還應該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務質量,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4.1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在除錯驗收階段,可以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必要時協助業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單位不可能全職協助業主進行消防系統的維護, 因此培訓好業主方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統的組成與原理、消防系統的日常維護、報警處理程式、消防系統操作規程是做好售後服務的關鍵。

4.2定期做好上門回訪工作

由於除錯驗收階段的培訓基本上是理論為主, 而要熟悉整個消防系統的維護工作需在實踐中不斷研究, 因此在驗收後應定期上門回訪, 認真解答業主方人員提出的問題, 及時解決出現的故障, 並做好記錄。

4.3故障響應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訴電話時, 維護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對出現的故障應進行分析, 如屬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應予以耐心解釋, 並教其正確的操作方法; 如屬施工質量或材料質量問題, 應認真查詢原因, 並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 以防同樣問題在其他工程中出現。

4.4加強對售後服務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售後服務人員是直接面對顧客的一線工作人員, 其素質及表現反映了一個企業的文化與實力。因此應選擇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提高服務質量, 從而提高顧客滿意度。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凡飯店範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專案,工程的設計、建築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二、施工單位場所施工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安全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安全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發給施工證。

四、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並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電器裝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六、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全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後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八、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裝置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並採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裝置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公司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擴建專案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取得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4.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5火災事故預防

4.5.1按單位、部門劃分消防責任區,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4.5.2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4.5.4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4.5.5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4.5.6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4.5.7針對企業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4.5.8廠內設定禁火區,生產區內嚴禁吸菸,動火作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5.9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危化品的車輛進入禁火區需經相關部門批准。

4.5.10廠區應加裝防雷設施,並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1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裝置的管理與監督、監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5.13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區域和儲存區域的用電裝置和用電器具,生產裝置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6根據企業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4.6.1義務消防隊應在企業突發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4.6.2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證都有公司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迴檢查。

4.6.4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區、生產車間、危化品倉庫(儲罐區)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迴檢查。

4.7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1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7.2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4.7.3當公司人員調整、作業場所調整後,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4.8如果發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4.9消防工作應納入《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定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安全防火組織

各專案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並不少於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專案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菸,並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杴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牴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專案經理部的倉庫,應設定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並有防火牆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於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範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並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於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裝置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於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後,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並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並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裝置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後,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裝置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築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菸、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並保持室內通風和恆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並實行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裝置,並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錶。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並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