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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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案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1

1、專案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週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專案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裝置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於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裝置,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捲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並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於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捲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2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專案經理部管理。

2、專案經理部設定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裝置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定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裝置和線路。現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裝置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裝置、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裝置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裝置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並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與適用範圍

為規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保證專項資金受控併合規、有效使用,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政府安排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是指經公司申請,由中央、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後下達到公司,用於指定專案的資金。該資金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職責

2.1財務部: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申報的資金預算編制、財務評價,負責專項資金的銀行賬戶管理、使用稽核、向政府職能部門支付報告提交、資金支付,負責建立專案資金專帳與憑證。

2.2專案申報與實施部門:根據專案歸口部門,負責專項資金專案可行性論證與可研的編制,負責專項資金專案備案、申請及報批工作,負責專項資金對應專案評價、對外對上彙報、內外對接,負責專案實施進度安排與督辦,負責資金使用統計、臺賬建立、情況說明與總結,負責專案執行各階段的總結及資料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專案驗收準備各項工作、完成驗收。

2.3其他各相關部門:根據歸口及部門職責,負責專項資金專案執行各過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專案實施過程中內部加工、委託外協、專案材料採購、證照申辦、運營管理,以及協助外來施工、安裝等。

2.4公司高層領導:負責專項資金專案實施方案、招投標等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董事長負責專項資金支出的最終審批。

3、管理要求

3.1專帳管理:對各專項資金分別建立專帳,或由財政部門指定,單獨核算,單獨開支,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劃清與生產經營資金的界限,不得互相佔用。

3.2指定用途:專項資金嚴格按專案批覆的計劃與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變更批覆的建設內容、規模、標準。

3.3資金配套:公司自籌資金按照批覆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優先使用專項資金。

3.4專班負責:對專案實施建立領導小組和專班,指派公司級領導具體負責,保證專案按既定的要求實施,保證專項資金的有效、合規使用。

3.5陽光運作:實施方案主動邀請專家論證、接收諮詢,工程和大宗採購實行招標投標,所有工程和大宗採購有合同、有正規發票,工程建設推行監理制。

3.6檔案管理:對專案全過程收集和建立檔案資料,包括專案申報、審批、設計、建設、監理、質監、施工、安裝、採購供應、單項驗收等各環節。

3.7內部監督:公司財務部門、專項資金的使用部門、審計人員均有權有責對專項資金的審批與使用進行監督,公司定期或專案完工後聘請外部審計單位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問責、整改、完善,保證專項資金的使用合規、有效。

3.8外部監管:專案實施過程主動接受質監部門檢查、主動送檢,資金使用主動接受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管和檢查。

4、專項資金的使用流程

4.1訂立合同:專案涉及的工程、大宗採購均應按規定實行招標、投標,一般物資採購或小型零星工程可採取比價辦法處理;所有工程、採購、安裝等均應簽訂書面合同,約定標的、技術要求、雙方責任義務、驗收辦法、資金支付辦法、質保期等內容。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合同須由董事長或委託代理人簽署有效。無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請支付資金。

4.2預付款與形象進度款:預付款按合同約定的條款,由專案專班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形象進度款須由工程實施工方提出申請、監理和專班現場人員稽核、專班領導批准後,提交付款手續送批。最後一批款項的支付應在竣工驗收之後。

4.3分包的驗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達到預期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由分包人提出,專案領導小組和專班、財務與審計人員、必要的外部技術人員組成驗收小組,進行專項評價、做出驗收結論,驗收結論作為工程結算與財務結算相關工作的依據。

4.4尾款與質保金的支付:根據合同有關條款符合要求的。

4.5發票與審批:所有資金支付均須取得相應的正規發票,並取得董事長籤批。無發票的或發票不合規、或者無董事長籤批的,財務部拒絕支付資金。

5、專案驗收

5.1預驗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專案領導小組申請預驗收。預驗收的目的是系統檢查、確認專案建設全面完工,具備試執行的條件。預驗收由專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聘請外部專業人員。預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督查各分包單位整改。

5.2竣工驗收:專案試執行達到專案計劃書的各項指標後。可以申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邀請專案的政府職能部門參加。

6、獎罰

比照公司《員工獎懲條例》的有關條款執行。

7、其他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檔案下發之日起執行。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專案部應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並單獨建立臺帳,實行專項儲存、專項核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為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承擔由於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

第三條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等。詳見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彙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管理費,按年計劃產值的0.5‰提取;各單位、專案部安全專項經費按計劃產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條各單位、專案部要根據公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的規定,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計劃,安全生產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針對造成死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原因所採取的整改和防範措施、危險源監控點所採取的監控措施一併編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計劃。

第六條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別將安全專項資金計劃和全年實施情況報公司;專案部在工程開工一個月內和結束後的半個月內分別將計劃和整個專案實施情況報公司。每月經費使用情況按月上報。

第七條公司工程部負責督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並作為考評各單位、專案部工作的內容之一。各單位、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其經費報銷需經安全管理部門稽核。

第八條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貫徹有關建築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各單位要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建設期和年度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專案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後,組織落實,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4、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5、專案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專案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安全檔案、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和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6、企業和各單位在簽訂工程管理合同時,要將安全生產要求列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強化企業建設專案(工程)安全管理,明確建設專案安全工作職責,保障施工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建設專案)。

3建設專案管理、送審、內容及程式

3.1根據專案建議書,由各企業企劃部門負責編制《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應有該專案的危險、危害因素和相應的防範措施的論述。

3.2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建設專案,應進行預評價;

3.2.1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建設專案;

3.2.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專案;

3.2.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或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專案;

3.2.4大量生產或使用Ⅰ級或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專案;

3.2.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遊離二氧化矽粉料的建設專案;

3.2.6其它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專案。

4預評價工作各企業應選擇並委託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5建設專案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專案存在的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種類和危險、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對策及明確的防範措施,並作為該建設專案初步設計中勞動衛生設計和管理、監察的主要依據。

6承擔預評價的單位應按規定編制預評價大綱和預評價報告書,各企業企劃部門應組織在初步設計審查前完成預評價報告書的評審,在評審中要體現安監部對預評價報告的審閱意見。

7可行性研究報告會審時應有安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討論,安監部門提出可行性論證意見,其中環境保護方面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專案組織者應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如實予以闡述。

8建設專案總髮包方應將承包方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企業資質證、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件等相關證件交安監部門稽核,經稽核符合要求的,造冊留檔。

9投標、承包單位不論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專兼職安全人員以及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審查考核等制度。

10在簽訂承包合同時要根據工程專案的要求和內容,明確訂立並履行各方對安全生產所應負職責的具體條款。分包單位執行和遵守發包單位的一切安全規定,並接受督促檢查。

11安全施工與檢查

11.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1.2發包企業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單位進行傳達,承包單位要定期組織對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企業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11.3在施工期間,各企業的基建部門、安監部門對施工單位應經常進行檢查,以確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如發現隱患,應及時提出書面整改通知,並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11.4發包企業與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互相協助或新增專案時,要及時補充安全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承包施工單位應確保施工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生產作業現場和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同時承包施工還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響周邊人員安全。

12建設專案中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各企業裝置和資產管理部門應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直至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書,如電梯、起重機等。

13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建設專案,各企業企劃部門應根據預評價報告書及上級部門審批意見,會同安監部門進行自查,合格後,在竣工驗收前五十天,委託規定迴避的單位以外具有檢驗資格的單位承擔預驗收,編制《建設專案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專題報告》。

14建設專案在各個階段的送審資料及上級行政部門的審查批覆檔案,有關部門應妥善保管,在竣工驗收時,一併歸入該建設專案技術檔案資料內,由專門部門統一保管,有關部門及安監部門應儲存必要的影印件以備查。

15建設專案“三同時”要求

15.1建設專案均應執行職業安全、環境保護、工業衛生和消防“三同時”制度,即:建設專案的職業安全與衛生措施、環境保護設施、消防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

15.2建設專案在進行可行性論證階段應有企業安全部門參與,提出可行性論證意見,其中環境保護方面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專案組織者應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如實予以闡述。

15.3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以及初步設計應有職業安全、工業衛生、環境保護和消防的內容,專案的初步設計審查會議應有企業安全部門參加,並有企業安全部門的書面認可意見。

15.4建設專案進行立項審批時,主管部門必須把相關的安全準備事項填寫《建設專案立項安全稽核表》報安全部門稽核,此時安全部門可以根據稽核內容,把安全、消防、環境的要求書面通知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把要求寫入建設施工合同。

15.5每項需要經過立項建設的工程專案,主管部門都必須填寫《建設專案立項安全稽核表》,此稽核表作為建設工程專案開設財務施工工號的前提條件之一。

15.6建設專案主管部門應將該建設專案設計圖紙資料以及有關的安全、環保、衛生、消防等方面的設計圖紙和檔案相應的地方主管部門進行報建審批,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同意的建設專案不得動工。經審批同意後,各相關資料應該影印送安全部門一份,專案主管部門應按設計要求組織職業安全衛生措施、環境保護設施和消防設施的施工,其施工進度與主體工程一致,並保證施工質量。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專案,有權停工整改。

15.7建設專案竣工後,專案主管部門應組織有企業安全部門參加的內部驗收,填寫《建設專案驗收記錄表》,此表作為企業工程專案付款的前提條件,驗收不合格的財務部不與付款,主管部門應督促施工、監理單位予以整改並複驗直至合格。

15.8在單位內部有安全部門參與的竣工驗收合格後,專案主管部門應將有關完工圖紙和檔案送與上述相應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審批手續,經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竣工驗收,建設專案才能投入使用。

16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7

1、專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專案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檔案,每月至少一次,並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專案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於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菸,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定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7、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專案經理或有關領導,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專案安全生產工作中,專案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