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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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1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2021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確保學校教育的有效開展,促進學生健康幸福地生活,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班級安全公約:

1、上學、放學一定要跟路隊,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路上靠右行,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2、禁騎車,也不準乘坐他人的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3、學校裡不準拿刀、棍等尖銳的器械。課間活動要文明禮貌,嚴禁相互追逐打鬧,不做危險的遊戲。

4、無事不準隨便走出學校,有事要向老師請假,經老師允許後方可。

5、空堂自習嚴禁嬉笑打鬧,上課不準吃東西。

6、午休要求全部回家,如有特殊原因不回家,嚴禁隨便離校,嚴禁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課間活動時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7、午休鈴響後,全部進教室,不準在校園內玩耍。

8、課外活動活動由班主任或班幹部組織,活動應該有趣,安全,不能讓學生放任自流,更不準到田野、河壩、馬路上去玩耍。

9、午、晚上放學,一定要排好路隊,不能在路隊上打鬧。

10、不準在學校門口和學校周圍的護坡上玩耍。

11、防火、防水、防觸電、防盜、防騙。不準帶火具(打火機、火柴等),也不準帶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保管好自己的東西。

12、愛護公物,愛護學校財產,不損害公物。不在校園的牆上亂塗亂畫,嚴禁小內外打架。

13、特殊天氣,可以遲來學校,並由家長親自接送。

14、不爬電杆,不爬樹,不能在有警示語的.電杆和變壓器下玩耍。

15、不亂吃零食,不購買小攤,無營業執照等商店的食品。

16、不在枯井,深山溝,水面上,懸崖邊等危險地點玩耍。

安全管理制度2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餘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後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並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床後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後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隻,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並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後,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安全管理制度3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網咖職責,落實網咖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經營。

2、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嚴禁上網消費者製作、複製、查閱、釋出、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資訊。如發現含有上述內容的網頁或網站,應立即向網咖安全管理人員及公安機關報告。

3、實名上網制度。網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對上網消費者進行實名上網管理,認真錄入上網人員資訊,堅決杜絕假身份資訊上網的現象。

4、安全管理員持證上崗及場內巡查制度。網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對上網消費者做好上網安全教育。同時,要經常性的對整個網咖進行安全巡查,發現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咖安全管理系統使用制度。網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保持網咖安全管理系統正常執行和使用,防止非管理人員操作、使用或關閉網咖安全管理系統。

6、違法犯罪報告制度。網咖安全管理人員若發現上網消費者製作、複製、查閱、釋出、傳播反動、色情、宣揚迷信、暴力等內容(包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違法犯罪行為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並積極提供有關資訊協助公安機關查處。

7、備份制度。網咖內上網計算機的上網資訊內容和記錄備份必須儲存60日以上。

8、安全防火制度。網咖內不準吸菸,要懸掛禁菸標誌;不準使用明火取暖;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配置必要的防火裝置,時刻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安全管理制度4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安全管理制度5

1、專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專案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檔案,每月至少一次,並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專案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於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菸,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定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7、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專案經理或有關領導,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專案安全生產工作中,專案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6

1、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必須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嚴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不騎快車,不耍車技,交通要道騎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靠右走,不與機動車搶道,橫過馬路要走人行道,做到“一停,二望,三通過”。

3、禁止在校內騎自行車。

4、上學、放學途中及在校期間絕對禁止到河流裡游泳,在家中要游泳時必須要在家長的許可和帶領。不準擅自野炊。

5、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學生不能在野外用火,嚴禁攜帶火機火柴到校,嚴禁吸菸和玩火,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注意用電安全,不能故意損壞用電裝置。

7、禁止爬上陽臺護欄、鐵門、圍牆、天棚等建築物,不準爬窗口出入,禁止在走廊追逐打鬧,上落樓梯要有序,不得爭先恐後。

8、嚴禁拿棍棒、沙石、刀具等危險物追逐鬧玩,嚴禁高空擲物,以免傷人,禁止從樓上往下倒水。

9、體育課、活動課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和保護工作,勞動、上課或活動結束時,當班教師要集中總結和檢查人數。

10、實驗室必須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跡象應及時報告教師處理。

11、遇惡劣天氣,要注意處所安全,不在危牆高樹下站立。因天氣驟變、狂風暴雨不能回校上課,允許事後補假。

12、在校內發現危險情況要立即向教師報告。遇上突發事件及緊急情況,要沉著鎮靜,自覺聽從領導指揮。

13、不準聚眾打架鬥毆,不準邀社會青年來校尋畔滋事。

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車間、倉庫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高、低壓線不得架設在同一根電線杆上。

第二條: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各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執行。

第三條:車間、庫房的照明裝置懸掛應牢固。庫內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第四條:廠區、倉庫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車間電源線路應當安裝在架線支架內,與各裝置連線的動力線必須採用穿管連線方式。庫房的電源線路應架設在庫外,引進庫房內的線路,必須裝置在金屬或非燃塑料管內。線路和燈頭應安裝在庫房通道上方,距堆垛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米,嚴禁在堆垛上方架設電線路,嚴禁在庫房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五條: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線路。庫區的電源應設總閘、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並有防潮、防雨等保護措施。

第六條:電器裝置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裝置。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

第七條:廠區、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八條:配、發、變電房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九條: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配、發、變電房內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