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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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1

一、管理目標: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於未然。

二、責任及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並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幹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季節,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黴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生方面的協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為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儘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範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徹底地排除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由校領導牽頭,對學校內外所有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大排查,該學校解決的學校解決,該老師解決的老師解決,該社群和群眾解決的就讓社群和群眾解決,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時、徹底、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國小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國小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國小安全檢查採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採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4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裝置,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執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裝置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裝置,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裝置,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裝置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裝置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裝置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5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並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後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後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週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後,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路公約,不瀏覽不良資訊。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咖,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並報校長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後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誇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髮生意外,否則後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範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定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峻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佈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二、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幹部、班主任組成。

2、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牆,明確責任。

三、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牆、球架、旗杆、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並要做好記錄。

五、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現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衛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未經學校批准,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清責任。

十三、對外學區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並與駕乘人員和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