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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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2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校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課前15分鐘門衛人員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課前後15分鐘當天值月教師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放學後20分鐘關閉大門,不得讓學校以外人員進入校園。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與幼兒班最後一節課老師負責幼兒家長對接,讓家長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9、節假日、寒暑假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人員進入校園。

二、放學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放學後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長及值月(值日)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5、整理路隊教師不在時,需向德育校長請假,由德育校長負責整理路隊。

6、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教導處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7、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8、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做好學生來校、回家的教育和監護義務。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上課教師要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提前脫離工作崗位。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4、科任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5、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6、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致傷性活動器具。其他教師不得截留學生留在教師裡。

7、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8、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9、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10、微機課、圍棋課以及低年級室外課的科任教師要做好課前組織工作。

11、幼兒班實行課前課後安全護導制度,由當節課教師負責。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分管領導在開學前要對學校的裝置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安排整改。開學後定期進行安排排查,及時補救。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學校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學校工人在領導指定時間裡進行設施裝置的維修。

4、出現較大的設施裝置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對不能及時維修的需安排有關人員看護。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時開關熱水電源,定時填補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裝置損壞。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餘隨機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3、要注意調適好水溫,防止師生燒傷。

4、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裝置,保證順利供水。

5、教師不得在鍋爐房堆積擺放其他用品。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準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每天安排課間安全監護教師,發現學生有危險性遊戲,及時制止、教育。

5、學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師負責課間安全監護,本人當日請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師進行課間護導。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梯及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控電源線頭、線盒。

2、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3、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不得隨意改變用電線路。

4、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九、突發災害防護工作制度

1、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實行分班整隊放學,德育校長、值月校長、值月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

3、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時,任何教師不得逃避責任和義務,做好學生的防護工作。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3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國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5、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6、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7、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8、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9、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0、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1、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2、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3、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常

14、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常

15、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16、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5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6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家長不允許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

(3)接學生上學時,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6.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方可出車。

(7)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8)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9)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1)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2)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並說明原因。

7.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效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8)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規定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8.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有禮貌,對學生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學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學生。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7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