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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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解決校內車輛亂停放問題,維護校園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道路暢通,為師生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帶來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01

除指定的校園巡邏執勤的摩托車和電動車外,禁止其它所有摩托車(包括兩輪和三輪)、電動車(包括兩輪和三輪)進入教學區,自行車停放到各區域所設的自行車停放點,嚴禁亂停亂放。

02

禁止雙人踩踏型或多人踩踏型的自行車入校;

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汽車或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

禁止在校道上溜冰、速滑、踩滑板;

03

接送學生的家長車輛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可在放假當日和假期結束日進出校園接送離校、返校的學生,其它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其車輛進入校園。

04

不提倡學生自駕車上學,如有學生選擇自駕車上學的其車輛將禁止駛入校園內。

05

臨時來訪客人的車輛經門衛聯絡確認並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准入,並自覺遵守校園的車輛管理規定,嚴禁亂停亂放,被訪者有義務幫助來訪者按學校規定的位置停放車輛。

06

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中必須主動避讓行人,在校內嚴禁鳴喇叭、禁止開遠光燈。

07

所有需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儘可能避開學生上下課的出行高峰期,高峰期時間段為:上午7:50-8:20、10:00-10:20、中午11:30-12:00、下午14:10-14:30、17:20-17:40,在此時間段已在校內行駛的車輛應靠邊停車主動避讓上、下課的學生。

08

進入校園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規範停車,嚴禁亂停亂放。校園內各區域停車點設定如下:

一餐廳前廣場臨時停車位、9至12棟學生公寓西面停車場、中門至學術交流中心路段停車位、繼續教育學院與燈光球場之間停車場、教師新村4棟南面停車場、13-14-15-16棟西側沿線幹道停車位、技校大門外停車場

09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佔用校道和校園的公共區域開展經營性的活動,學生活動儘可能的避開在校園主幹道上開展,確保校園道路暢通、整潔。特殊情況需由承辦單位報學院保衛處稽核備案,並報董事長辦公室審批。

10

進入校園的所有車輛及車內財物由車主自行負責保管,學校僅提供場地的臨時停放,不承擔保管責任。

11

對於亂停亂放的自行車、摩托車將視為無主車輛直接予以清離;如有再犯的將謝絕其車輛進入校園。

12

對違規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和未按通行證規定範圍內停放的車輛,及未經許可過夜停放的外單位業務車輛,將直接鎖車處理,聯絡校衛隊開鎖需向開鎖加班人員繳納10元的加班費用,若有再犯的,校衛隊將直接沒收其“車輛通行證”,並禁止違規車輛再次進入校園。

若遇緊急情況,對亂停放的車輛將直接通知交警部門配合進行拖車處理,所產生的拖車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13

所有車輛禁止使用園區內的公共水龍頭接水洗車,違反規定的需繳納200元水費/次;禁止使用園區內的公共電源為私人電動車充電,違反規定的將收取100元電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