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班組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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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地班組獎懲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工地班組獎懲制度

建築工地班組獎懲制度1

⑴為保證現場施工質量及各種資料及時上報,根據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獎懲政策。以達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目的。

⑵為促進全員參與質量控制、質量管理,專案部從獎懲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為獎金,以獎勵在施工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專案部將委派監理定期根據各單位現場實際工作開展情況,評比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

為了保證工程按照計劃保質保量的完成,特制定此現場管理獎罰條例:質量獎勵

⑴認真按規範、圖紙、技術交底、質量標準操作施工,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90%以上的施工單位,獎勵1000-1500元(按月考核)。

⑵認真執行技術交底,組織施工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優良率在90%以上,獎勵相應施工組300-500元(按月考核)。

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業主有關質量的規章制度、標準,支援質檢工作,積極配合施工現場解決技術問題,沒有因技術工作影響工程質量成績顯著者,獎勵值班技術人員300-500元(按月考核)。

⑶嚴格按國家規範、標準和設計圖紙進行質量檢查,監督,認真按質量管理規定和質量檢查程式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查出重大質量隱患者,獎勵施工相應工程師300-500元。

⑸工程技術、施工管理、質量檢查人員在強化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工作中有顯著成績者,獎勵300-500元。

質量懲罰

1、違章罰款

⑴對同一質量通病,經二次以上檢查仍無明顯改進時,對施工單位處以200-500元罰款,對相應班組處以150-200元罰款。

⑵對違反專案部的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單位,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罰款200-300元。

⑷對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對抗質檢人員檢查造成不良後果的施工人員或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300元。

⑸施工管理人員接受手續不齊的設計修改檔案或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按圖施工),視情節輕重每次罰責任人100-200元。

⑹施工管理人員未及時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質量資料或資料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或資料丟失,視情節輕重每次罰責任人100-200元。⑺技術交底或測量交底檔案出錯,每次罰相關責任人100-2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2-10%罰款。

⑺施工班組不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作業指導書、質量標準、施工規範、地方標準及規定、技術交底等操作,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200-5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2-10%罰款。

2、工作質量罰款

⑴不認真操作,粗製濫造,偷工減料,弄虛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後果的施工單位或個人,違反一次罰款200-500元。

⑵工程施工中,相應技術人員不負責任,不按照測量交底的軸線、標高施做,每次罰50-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經濟損失的5-20%罰款。

⑶值班技術人員和質檢工程師對工程質量不認真檢查,對質量等級不認真核定,違反一次罰款100-200元。

⑷專案施工管理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堅持原則,發現問題不及時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範圍內經常發生質量事故,經教育仍無改進者,罰款100-200元。

⑸專案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視情節輕重每次罰100-300元,由此造成質量事故,再按經濟損失的5-20%罰款。

⑹對違反責任制度、技術制度、檢驗制度、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崗位培訓制度、砼施工管理規定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罰款100-200元,當有多條違反時,罰款取大值。

3、工程質量事故罰款

⑴未進行材料和機械裝置進場檢驗,導致進場材料不合格,對有關責任人罰每次罰款100-200元。

⑵試塊製作作假、製作組數不足、未按要求養護,超齡送壓,試塊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或超過設計值的30%,使用未經檢驗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對有關責任人罰每次罰款100-200元。

⑶漏放、錯放受力主筋,主筋長度(含錨固、搭接)嚴重不足(<95%),主筋嚴重不倒位,每次罰施工班組100元。

⑷模板剛度不足,支撐系統失穩、支撐不牢,導致跑模及變形嚴重,或者漏漿,罰施工班組和值班技術員各100元。

⑸因漏振或泵送壓力不足造成砼孔洞、蜂窩、露筋及縫隙夾碴,超過驗評標準合格允許值1倍,視情節輕重罰施工班組200-500元。⑹發生上述事故,經返修、返工處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再處以上述等額罰款。

⑺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專案部隱瞞不報,每次罰質檢工程師和專案經理1000元,並報請公司安質部進一步處理。

4、質量獎懲的實施

⑴所有被罰款當事人必須在接到罰款通知一星期內一次性現金支付,否則從其工程款結算單上扣除。

⑵專案部設立質量獎勵基金,獎罰款項歸入質量獎勵基金,專款專用。⑶質量獎罰填寫《工程質量獎罰通知單》,由專案經理審批,送財務執行。對所有施工單位或施工班組的獎罰均由專案經理或專案總工程師實施。

建築工地班組獎懲制度2

為了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我隊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形象的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勞務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施工無安全質量事故,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經研究決定,將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列為班組每月驗工計價考核內容,特制定本獎罰細則。

第一章總則

1.1、與專案部建立勞務合同的班組及架子隊使用的外部施工隊伍均需執行本細則。

1.2、本細則未盡事宜,可相應比照本細則執行。

1.3、每週一由架子隊隊長帶頭,副隊長、技術主管、安全員、質檢員對各施工點、鋼筋加工場進行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形象檢查,檢查結果以檢查通報形式下發各施工班組,對發現的問題必須整改,責任要落實到個人,隱患較大的必須要報專案部安質部備案。

1.4、獎罰兌現:獎罰金額由架子隊安全員、質檢員填寫安全生產/工程質量隱患罰款通知單”,每月25日送專案安質部、財務部一份,獎勵由專案部統計財務部負責兌現。罰款由財務從各班組每月的驗工計價中扣除。

1.5、處罰由技術室根據具體情況,按照“警告教育、限期改正—處罰—停工整頓”程式原則執行。

1.6、罰款通知單原則上被處罰人必須簽字,對不簽字的將以“拒籤”處理,罰款金額加倍。

1.7、架子隊隊長是本架子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片區副隊長分別對其所轄區域工點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組織、機構設定

2.1、架子隊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本隊安全和質量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

2.2、領導小組組成:由隊長任組長,副隊長和技術主管任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各工班長、領工員、群眾安全員任組員。小組辦公室設在隊技術室。

2.3、安全生產小組職責:

(1)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一次安全生產、質量分析總結會議;

(2)發生安全和質量事故及時召開會議;

(3)每月至少組織四次安全、質量、環水保、文明施工大檢查;

(4)小組會議各項議題的結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確定,經小組辦公室記錄整理後由組長簽發生效。

2.4、專職安全員配備要求:

(1)隊設技術主管1名,專職安全員1名,群眾安全員若干名;

(2)各施工員、工班班長必須兼職安全員;

(3)群眾安全員的比例按照施工人員的5%設定;

(3)隊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章獎勵

3.1、在專案部及上級安全檢查中,取得優秀成績的班組和個人由橋樑一隊提出申請經專案部領導小組或專案經理批准,予以獎勵,數額另議。

3.2、班組或個人在防止事故漫延,緊急搶救中事蹟突出,貢獻大者,由橋樑一隊提出申請經專案部領導小組或專案經理批准,予以獎勵,數額為500~2000元。

3.3、班組或個人在安全技術改進、合理化建議等工作中,成績顯著,貢獻較大者,由橋樑一隊提出申請經專案部領導小組或專案經理批准,予以獎勵,數額為500~1000元。

3.4、班組或個人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並採取緊急措施,避免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的,由橋樑一隊提出申請經專案部領導小組或專案經理批准,予以獎勵,數額為500~2000元。

3.5、班組或個人在上級組織的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的演習等活動中獲得較好名次者,由橋樑一隊提出申請經專案部領導小組或專案經理批准,予以獎勵,數額為500~1000元。

3.6、鼓勵班組或個人向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不良現象和行為做鬥爭,對於揭露以下情形之一者,經核實無誤,獎勵500~2000元。

3.6.1、隱瞞事故不報告者;

3.6.2、強行違章指揮者;

3.6.3、歪曲事故真-相者;

3.6.4、對維護安全生產秩序進行打擊報復者;

3.6.5、其他有礙安全生產的不良現象和行為。

3.7、架子隊工班完成施工進度獎勵:

3.7.1、樁基礎工班旋挖鑽1天內完成3根樁基獎勵相應施工班組500元;

3.7.2、對方正特大橋每墩1天內完成一根樁的混凝土澆築獎勵相應施工班組200元;

3.7.3、對承臺開挖破樁頭在2天內完成的獎勵相應施工班組200元;

3.7.4、3天內完成承臺混凝土澆築的獎勵相應施工班組200元;

3.7.5、對10米以下的墩身7天內完成混凝土澆築的獎勵相應施工班組200元。

第四章處罰

4.1、一般規定:

4.1.1、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中所規定的責任內容,按《施工班組獎罰細則》中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4.1.2、施工班組在施工生產中發生輕傷事故一起,處罰該施工班組200至500元。

4.1.3、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按上級事故處理決定和有關規定的條款執行。

4.1.4、在重大節日和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發生事故,加倍處罰。

4.2、在專案部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架子隊被專案部處以的罰款將

加倍無條件轉責到相應工點的施工班組頭上。架子隊對班組的每週檢查和日常不定期檢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以如下標準執行:

4.2.1、安全施工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凡不戴安全帽者,施工作業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現場管理人員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對施工作業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的同時,現場管理人員追加連帶罰款,連帶罰款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2、高空作業未栓安全繩/安全帶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未掛安全網作業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嚴禁班前喝酒及穿拖鞋、打赤膊上崗,凡有違規者,施工作業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現場管理人員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對施工作業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的同時,現場管理人員追加連帶罰款,連帶罰款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亂接亂拉,臨時用電線路未架空(指安規要求架空的)或未按標準埋入地下者,每處每次罰款100元,連帶現場管理人員每處每次罰款100元;配電箱未按規範接線,無漏電保護裝置,無蓋無鎖或未蓋未鎖者,每處每次罰款50元、連帶現場管理人員每處每次罰款50元。

4、出現違規操作、違章指揮者,每處每次罰款200~1000元;各種起吊裝置起吊時無人指揮者,起重機起吊作業支撐腳未用枕木墊實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5、施工現場氧氣瓶、乙炔瓶未按安全規範使用的,其擺放未達到規定安全距離(5米)的,乙炔氣瓶未直立使用且未做防傾倒措施的每處每次

罰款50元,連帶現場管理人員每處每次罰款50元。

6、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上崗或持證不全、持無效證件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7、未經批准隨意拆改防護設施者,對管理人員處罰100元,對相應班組處罰50~100元。

8、泥漿池、承臺基坑、腳手架防護拼裝完後,無檢查驗收記錄的,違者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100~500元。

9、鋼筋籠不按規範存放(下墊上蓋,嚴禁重疊堆放,每節鋼筋籠須有標示牌),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和現場負責人罰款50元。

10、孔樁施工泥漿池臨邊防護不到位,每孔每次相應班組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標準進行處罰,觸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11、基礎開挖未按設計放坡、支護或支護不到位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罰款200元,情節嚴重的要承擔全部責任。

12、承臺基坑、準備廢棄的`積水井、完成混凝土灌注的樁基孔口、已清除泥漿即將廢棄的泥漿池必須及時按設計和規範要求進行回填,違者每處每次罰款200元,連帶現場管理人員每處每次罰款100元。

13、鋼筋加工場和各個工點等相關部位無安全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到期未進行更換,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罰款100元。

14、墩身、承臺有泡水現象,未對其進行排抽水措施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關負責人罰款200元。

15、停鑽後孔口未及時進行防護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負責人罰款100元。

16、在承臺開挖坡上邊一米以內堆土或停機具、材料的,對相應班組處罰200~500元。

17、承臺、墩身施工夜間無照明或不設警示燈的,對相應班組處罰100元。

18、澆築完砼後,未養護或養護不到位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罰款100元,同時,給予現場領工員罰款200元。

19、鋼筋籠砼墊塊不合格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罰款50元;鋼筋籠加工出現搭接不規範、間距不均勻、焊接質量不合要求或未按設計進行加工的,每處每次給予協作隊伍和相關負責人罰款100~500元。

20、樁基鑽孔施工,無鑽孔記錄或鑽孔記錄不及時的,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負責人罰款100元,現場領工員追加連帶責任100元。

21、無班前安全講話紀錄的,對相應班組視情節嚴重100~500元。

22、電箱周圍2M內堆物料,每臺對責任單位處罰50元。

23、不按規定使用低壓照明,每處對責任單位處罰50元。

24、低壓照明變壓器,不防雨、不防潮,每臺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

25、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未配備滅火器等防火設施的,每處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

4.2.2、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各種標識牌、警示標誌設定不穩固或者隨地扔棄的,每處每次給予現場負責人罰款100元。

2、施工現場材料、機具等堆碼、擺放凌亂,不整齊者,每處每次給予相關班組負責人罰款100元。

3、施工現場整潔,無垃圾廢物堆棄現象,違者每處每次罰款100元。

4、鋼筋加工場所出現積水、灰塵多、現場混亂,雜物亂棄等現象的,每次給予相應班組及負責人罰款200元。

5、孔樁施工泥漿池泥漿未及時清理外運,致使泥漿外溢或排入河中或農田內者,每處每次給予相應班組罰款200元。

4.2.3、工作態度方面

1、任何情況下不得和監理、業主頂撞、爭辯,有事可向架子隊反映,違者經核定視情節輕重罰款500至5000元,情節特別嚴重強制清除出場。

2、如遇該班組被投訴,一經核實則視情節輕重罰200至1000元,情節特別嚴重強制要求清除出場。

3、不服從架子隊的施工管理,則每次罰款200元,且架子隊有權更換其它班組進行施工。

4、辱罵、挖苦架子隊及專案部實施管理工作的有關人員者,對班組管理人員處罰500元,員工處罰200元。

5、報復、毆打架子隊及專案部實施管理工作的有關人員者,對相應班組處罰5000~10000元,並清除出場,情節惡劣向司法機關起訴,並追究刑事責任。

6、未經批准隨意拆改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者,對管理人員處罰200~500元,對相應班組處罰200元。

7、酒後上班者,每人處罰100元。

8、新員工進場後,未應及時通知架子隊備案並接受教育考核作業的,每人對相應處罰100元。

9、接到檢查通報後,逾期全部或大部分未在限定期內整改完畢的,視情節對班組加罰50%~100%,同時,架子隊有權令其停止施工,直到隱患消除方可繼續施工。

10、現場施工不能偷工減料,如不確定圖紙做法的,應及時與現場技術人員或者架子隊技術室溝通,如因班組私自施工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損失均由班組自行負責。

11、施工班組應於每週日下午之前上報下週進度計劃及材料計劃,以便架子隊材料管理。

12、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示牌,班組人員必須予以保護且應保持各種標示牌清潔與穩定性,不隨意挪作它用,對受汙染的標示牌應主動清潔。

4.2.4、持證上崗

1、架子隊對班組施工人員必須填表建立勞務人員進出場臺賬,並附身份證明,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報專案經理部備案,以便公司考核管理。

2、施工人員領取上崗證後掛牌上崗。

3、有特種工作業證,不持證上崗者,每人處罰50元。

4、特種作業無證上崗者,每人處罰100元。

5、所持特種工作業操作證與正在從事的特種作業內容不相符合,每人處罰100元。

6、冒名頂替使用他人特種工操作證者,對冒名者和原證件持有者各處罰200元。

7、委派無證人員從事特種工作業者,對責任人處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