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陽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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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信陽羅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信陽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信人〔2007〕19號),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6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1、教師220名(其中:30名國小男生輔導員);

2、縣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48名;

3、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

具體招聘崗位見《2016年羅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行為記錄。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4、年齡要求:符合招聘崗位年齡的要求。大專28週歲及以下;本科30週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羅山縣服務期滿合格的基層實踐生(“大學生村幹部”、“三支一扶”計劃生)、羅山籍服務貧困縣(含西部)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退伍大學生士兵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7月1日。

5、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學歷。

6、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職稱職位。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戶籍要求: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戶籍條件。凡限信陽地區戶籍,以下情況視為信陽地區戶籍:以報名時出具戶籍顯示資訊為信陽(含八縣兩區)為準。

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羅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不能報考的;

5、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

7、不符合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式

(一)報名程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報名和資格初審都以網路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00,網路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00。

開始網上報名後,考生可以登陸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y.lss.gov.cn/),點選“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閱讀並同意誠信承諾書後,填寫個人報名資訊,上傳個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體製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畫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後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後,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網上繳費、下載列印准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須妥善保管。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諮詢電話:0376-7676782、0376-12333。

2、查詢初審結果。考生提交報名資訊後應隨時檢視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用單位要及時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於提交報名申請後隨後登陸原報名網站,檢視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並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3、網上繳費,並列印報名登記表。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通過原報名網站支付考試費用(每科30元,如報考兩科共60元)。考生繳費需使用銀聯卡,支付成功後網上報名系統顯示為“已繳費”,表示考生的網上繳費操作已經完成。繳費完成後及時列印《羅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21日18:00時,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列印准考證。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於2016年8月26日9:00至8月27日17:00期間登入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憑姓名、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進入報名系統,列印本人准考證。准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必須真實有效,應聘條件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報考;應聘者提供的資訊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取消應聘資格。

6、其他事項。每人只限報一個職位(或專業)。報名人數與擬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後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崗位不再招聘,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不符合條件或不願意改報的,退還所交費用。但對我縣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

分為筆試和麵試。

1、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1)時間:2016年8月28 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10:00-11:30專業基礎知識。

(2)地點:以《准考證》註明為準。

(3)內容:

①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必考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市場經濟、法律、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

②專業基礎知識內容(分類考試科目):

報考中心校教師崗位的(羅山高中、農村高中、縣中等職業學校的崗位人員除外)專業基礎知識為《教育基本理論》,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等,滿分為100分;

其他崗位不考專業基礎知識。

(4)方法:閉卷考試。

(5)報考羅山高中、農村高中、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免筆試(研究生筆試成績取該招聘崗位筆試第一名的成績)。按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式進行。

(6)加分條件:在羅山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幹部”、“三支一扶”計劃生和羅山籍服務貧困縣(含西部)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預徵大學生士兵的人員《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2016年8月26日17:00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將不再受理。

預徵大學生士兵是指我市轄區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往屆畢業生,以及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國家從我市統招的信陽生源大學生,男性要求23週歲以下專科畢業生或24週歲以下本科以上畢業生,女性要求22週歲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年齡計算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報名時在報名表上填寫同意參加應徵入伍,在報名結束後,由縣徵兵辦統一組織體檢政審,對合格人員發放《預徵入伍通知書》,作為先期預徵物件。預徵大學生士兵參加公開招聘筆試後,憑《預徵入伍通知書》給予筆試加分,享受加分獎勵後拒絕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面試

(1)時間:2016年9月11日上午8:00統一進行。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報考羅山高中、農村高中、縣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面試採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報考其他崗位人員,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若有缺考人員造成該職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或相同面試方式的.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已參加兩場筆試的人員不再面試。

(4)資格複審

免筆試的人員直接進入資格複審環節。其他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遇有筆試成績並列的人員,可一併進入。

進入面試人員,在接到資格複審通知後,於9月9日到縣人社局後樓一樓大廳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影印件)、筆試准考證、《羅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①應屆畢業生暫未發報到證和畢業證的,提供院校就業處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生及學歷、學位、專業證明或就業推薦書;

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須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畢業生就業主管機關簽發的報到證;

③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④報考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職稱證、教師資格證等其他相關材料。

⑤除上述條件外,按所報崗位相應要求條件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

證明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則視為棄權。有關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核實並簽名負責。

經審查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主要資訊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後出現的空缺,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併發放面試通知單。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未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為兩場筆試成績之和(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9月13日統一進行。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內容和辦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訂通知》的規定執行。

在確定體檢人員時,若考試成績出現該崗位超出1:1比例人數的並列人員,按下列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優先次序如下:

(1)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2)報教師崗位的專業成績高者優先;

(3)報考教師崗位者(除要求師範類專業職位)全日制師範專業畢業者優先;

(4)報考教師崗位者(除要求教師資格證專業職位)有教師資格證者優先;

(5)以上都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員。

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實施。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願放棄出現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四)公示

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擬聘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

四、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後,必須在15日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三)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新聘用人員服務用人單位不低於3年,試用期12個月,非首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並納入編制管理。

五、招聘紀律

羅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整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操作,認真做好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招聘工作堅持公示制,陽光操作,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招聘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如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從嚴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資訊釋出及政策諮詢

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羅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資訊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釋出,請注意查詢。

以上方案由羅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教育系統 15937642669

其它單位 0376-2178885(6)轉8707或8701

  羅山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2日

    附件:羅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