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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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了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幹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供大家參考。

幹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幹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範文(一)

根據《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對2014以來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機構改革我辦成立後,在機構組建之初,我辦領導班子對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從著力搭建一個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朝氣蓬勃的行政機關為切入點,共選拔任用正科級幹部3名、副科級幹部2名。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辦切實做到了堅持原則,履行程式,遵守規定,嚴明紀律,確保了幹部順心、職工滿意、組織滿意。在職數和職務方面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執行,未出現超數配備和違規提高職級待遇等問題,在幹部報告、預批、備案方面均按程式落實,做到了嚴格按規定程式開展選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學習認識,領會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精神實質

本著“領導幹部要熟悉,組工幹部要精通,一般幹部要了解”的原則,一是主要領導以身作則帶頭學,深刻理解、全面把握《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規範和監督領導幹部用權行為暫行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堅持做到學深、學透、學紮實,並與踐行科學發展觀和開展創先爭優、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推動工作。二是組織科級幹部深入學,重點抓好科級幹部和從事組織人事工作幹部的強化學習,特別是把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工幹部工作制度作為加強部門自身建設,提高組工幹部個人素質的必修課,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步,學用結合。三是組織各級幹部集中學,重點對中紀委、中組部《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我市《貫徹〈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及《蘭州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幹部選拔任用檔案。

(二)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

結合我辦機構新組建成立的實際,辦黨組切實從完善各項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入手,嚴格規範選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提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辦首先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制定了《蘭州市人x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幹部管理制度》,

認真落實了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另一方面,進一步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辦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幹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幹部原則、程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選準用好人。

(三)嚴行程式規範,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

結合部門新成立的實際,班子成員就調配幹部、組建內設機構等工作進行了分工,提出了具體要求,在調配幹部方面明確調配幹部的身份、專業知識、業務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門工作實際;在組建內設機構中明確各處室職責,統籌考慮幹部的年齡結構、知識層次、任職時間和職務,做到科學選人用人。目前,我辦推薦提拔正科級幹部3名,副科及幹部2名,推薦提拔過程按照《條例》規定及市委組織部要求的各項程式進行。一是堅持原則,明確用人導向。辦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嚴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總體要求和選任幹部的根本標準,不搞任人唯親、不以人劃線、不以領導個人好惡劃線,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堅持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x要官。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形成了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二是嚴格按照幹部選拔條件選人用人。按照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做到提拔推薦的幹部既要政治素質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業務,又要符合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根據各崗位職責和幹部特長進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崗相適,使幹部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嚴格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式。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把好民主推薦關、考核考察關、任前公示關、討論決定關、任命關五個“關口”,做到堅持程式一步不少、履行程式一步不錯、執行程式一步不讓,通過切實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式,進一步體現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平與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點

從自查的情況看,我辦在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中,採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狀況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侷限於機構新設,選拔任用幹部的方式比較單一,調配任用仍占主導地位。二是目前因機構新設立不久,我辦未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進行競崗和輪崗。三是組織人事幹部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為推動全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臺階,結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將著重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錄、競崗等人員選拔任用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大幹部交流的力度,機關幹部在一個崗位工作滿三年以上原則開展輪崗。三是要加大對幹部的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從選拔任用物件的思想根源上杜絕跑x要官等不正之風。四是要繼續深入開展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不斷加強組織人事幹部隊伍自身建設。

幹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範文(二)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的通知》(甬組通[20**]46號)精神,我局對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間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

局黨委堅持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幹部提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和《XX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等政策法規列入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做到帶頭學習,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撥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中組部的“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後,局黨委立即組織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題學習,要求黨員領導幹部按照“四項監督制度”,切實履行職責。為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局還下發了《關於認真學習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和測試作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機關的重點內容。同時結合黨政換屆選舉工作,將中組部《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和嚴肅換屆紀律的“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五個一律”通過農民信箱傳送、印發給每個黨員幹部群眾,組織大家認真學習,加強了對幹部換屆紀律的教育;並及時將《嚴肅換屆紀律宣傳手冊》和《嚴肅換屆紀律提醒卡》傳送給相關人員,做到人手一份,領導幹部和組工幹部按要求作出了嚴肅換屆紀律的書面承諾;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真正使領導幹部熟知、組工幹部精通、幹部群眾瞭解有關幹部選拔任用的政策法規要求,為實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夯實思想基礎。

二、嚴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黨委選拔任用幹部共5名,其中,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長1名;直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幹部2名。在上述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局黨委都能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式和紀律選拔幹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嚴格堅持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任職資格。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條例》和《XX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對特別優秀和特殊需要的幹部,適當放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也是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才實施。20**年6月在選拔局辦公室副主任時,我們將1名任正科級職務不滿三年、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的幹部,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才列入競爭選拔物件。

二是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式。對提拔局機關處級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都由幹部職能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市編辦核定的職數和局幹部實際情況,提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建議方案提交黨委討論同意,如提拔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的還報送市委組織部稽核確定後向全域性公佈實施;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式辦事,做到未經民主推薦的幹部不考察,未經組織考察和考察有問題的幹部不提交黨委討論,與會班子成員達不到規定的人數不研究,未經集體討論和任前公示的幹部不任命。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都嚴格把好關。重點把好“三關”:嚴把推薦關,凡選拔任用局機關中層(處級)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局管領導幹部,都須經過大會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召開單位民主推薦大會,公佈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範圍、方法程式、提供幹部名冊和具體工作要求;嚴把考察關,對確定的考察物件,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嚴格考察。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調閱人事檔案等方法,著力全面掌握幹部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嚴把決定關,黨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堅持班子成員全部到會,與會成員對任免事項發表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幹部。同時,在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程式的前提下,我們從實際出發,做到堅持原則與靈活處理相結合,規範程式與注重實效相統一。例在確定考察物件環節,規定推薦結果與黨委集體醞釀意見一致的情況下,不再專門召開黨委會議集體研究,直接進入考察程式。我們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全面落實了任前公示、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實行一票否決制、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較好地保證了新提任幹部的整體素質。

三是嚴格堅持競爭上崗。局在選拔任用2名機關處級領導幹部時,都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的要求開展競爭上崗,認真制定實施競爭上崗方案,嚴格方案報批程式,保證選拔任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後推出競爭局辦公室副主任、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各1個職位,競爭職位公佈後即召開動員會,鼓勵所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幹部報名參加競爭上崗。後因辦公室副主任職位因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且有合適人選的,經黨委研究決定,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直接通過民主推薦、個別醞釀、組織考察(含民主測評)、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式產生提拔人選;而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1個職位,因報名人數符合競爭上崗條件,則按競爭上崗方式進行選拔。

四是嚴格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局黨委始終把嚴守組織人事紀律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每次幹部選拔任用動員部署會上,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都代表黨委明確表態,嚴格執行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公開、公平、公正。同時,要求幹部職能處室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持公道正派,認真負責地做好選拔任用工作;要求幹部和群眾本著對事業、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負責地參與民主推薦。在推薦時要客觀、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評價幹部,堅持看本質、看主流,實事求是地向組織反映情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公正負責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對實施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和個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我們也設立了監督電話和ju報箱,公開接受全體幹部職工的監督。幾年來,局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規範有序,沒有發現違規操作現象,也沒有發生用人失察失誤現象,從局開展黨員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是滿意的。

三、增強幹部選任工作的監督管理

積極構建開放的工作體系,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選拔任用幹部的政策讓群眾熟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每項程式讓群眾明白,幹部上崗的具體條件和要求讓群眾掌握,幹部的基本情況讓群眾瞭解,切實把評價幹部的標準和衡量幹部工作的尺度交給廣大群眾,以公開見公平,以監督保公正。一是落實群眾“知情權”。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與任務進行溝通和徵求意見,讓幹部群眾先知情,再推薦。堅持考察預告制,給群眾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二是落實群眾“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堅持召開全域性大會,組織全體幹部進行民主推薦、測評和談話推薦。三是落實群眾“選擇權”。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高的幹部確定為重點考察物件,經過考察瞭解和徵求意見後確定擬提拔物件。近幾年,局提拔任用的幹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得票多、日常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的幹部。四是落實群眾“監督權”。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先、事後監督。為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選拔任用前,我們將選拔任用幹部的每個環節都公開,特別是在考察階段,能夠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前年中組部關於“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後,我們按照市委組織部相關要求,又加強了對選拔任用幹部的事後監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別在市林場和局機關2次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讓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進行民主評議,使幹部職工在幹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發言權,又有評議權,提高了群眾監督的積極性,從而營造了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和氛圍。從局一報告兩評議情況來看,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評價是滿意的。

雖然近年來我局在推進幹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程序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要求和現代林業建設對幹部工作的要求相比還存著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習宣傳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還不夠系統深入;二是激勵培養優秀年輕幹部、為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不夠。我們將以這次市委組織部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為重要契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改進和加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