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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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會不會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

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一

近年來,由於法律知識匱乏、維權意識淡薄,加上社會經驗欠缺,導致大學生在求職就業過程中權益被侵犯的事件屢有發生。如何防範這類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如何對青年大學生就業進行全方位的正確引導已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參與,更受到了與之有著休慼相關的利益關係的青年大學生群體的熱切關注。由於基本法律知識的缺失而遭到用人單位惡意剋扣薪酬、降低待遇條件或在自主創業的過程中遭到可能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責難,是廣大青年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所面臨的最為深重也是最亟待解決的難題之一。《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便是針對如此實際情況和現實需要應運而生,其獨到的創新性和應用價值應當能夠贏得廣大青年大學生的歡迎,而其基於深厚法律專業性和務實性也應當能夠幫助廣大青年大學生解決實際問題。在法律層面上真正為青年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強勁助力。

從就業工作實踐來看,大學生就業合法權益屢遭侵犯主要原因在於防範意識不夠。因此,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工作應當提前介入、重在預防,涵蓋學生就業求職全過程。在指導過程中要本著“管用”的出發點,注重實效,力爭能夠解決大學生就業求職過程中、甚至包括就業派遣後一段時間內的有關法律問題。對於剛剛就業的大學生,只瞭解法律上的實體權利是不夠的,因為勞動爭議的解決是由實體和程式兩個方面進行的。許多人由於不能掌握程式的規則,使原本在實體上應當保護的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所以發生勞動爭議時尋求法律保護的途徑、爭議解決程式規則也應成為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的重要內容。

從大學生就業求職實際來看,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見面“雙選”、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報到等就業環節,對畢業生合法權益保護來說比較重要,也往往在這些環節中涉及有關法律問題。大學生就業法律指導應當涉及學生就業全過程,形式多樣、不拘一格。

擇業階段,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還未形成合同關係、勞動關係的階段,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求職階段。這個階段的侵權主要表現在對畢業生平等權、知情權、隱私權、財產權的侵犯。這一環節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就業歧視問題、就業資訊虛假問題及以錄取為名亂收費等問題。

簽約階段,即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階段。這一環節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就業協議簽訂的.主體資格問題、就業協議的效力問題、就業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補充條款約定違反規定、協議書籤訂程式不規範、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對接不一致等問題。

就業報到階段,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應馬上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一個比較好的銜接。這一階段就業權益的侵犯主要表現為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延遲簽訂勞動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不一致、勞動合同不符合規範,具體表現為薪酬問題、保險問題、試用期問題等。

試用期內糾紛,主要表現為試用期過長、試用期辭職與辭退、以試用期合同代替勞動合同、違約金過高及不合理的所謂直接經濟損失等問題。時效問題,解決勞動爭議的時效是自權利被侵害或應當知道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訴訟。如果在仲裁程式中被認定超過申訴時效,在隨後的訴訟程式中也會以超過時效為由駁回訴訟請求。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方協議的簽訂程式通常是這樣的,大學生和用人單位就該學生畢業後去該單位工作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之後,首先是大學生領取就業協議書並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和應聘意見並簽名;然後由用人單位簽訂意見;最後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者就業主管部門簽訂意見。

從法律性質上講,“三方協議”是民法、合同法上的“預約”,而入職用人單位後簽訂的勞動合同才是受勞動法律調整的“本約”。因此“三方協議”原則上適用我國民法和合同法,但也不能違反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就業政策。 在三方協議的內容裡既包括了學校對學生的就業過程進行行政管理的內容,例如移轉學生檔案、發放派遣證等內容,也包括用人單位和學生平等自願協商的內容,其中關於違約金的內容就是這種雙方平等協商後約定的內容。違反這些內容的行為就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目前,各地大學生就業協議中大都規定有違約金條款,無論協議中哪一方出現違約的情況都應按照協議中的約定承擔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因此,實踐中一些大學生或者用人單位違反了三方協議,應按照三方協議中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交納違約金。

大學生求職就業不僅僅是找一份工作這樣簡單,它所折射出的現象關係到社會是否能夠良性發展的問題,只有在法制健全和完善的前提下,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大學生就業市場才會越來越規範。

2017就業與創業心得體會二

作為一名大學生,如果畢業後想要直接就業的話,首先,必須要正確面對社會上的競爭壓力,正確認識自我,客觀地評價自己,學會主動去適應社會。不少人考慮“我想從事什麼職業”、“我願意幹什麼工作”,往往從主觀因素去了解社會,而很少了解社會需求,很少能用“我能幹什麼”的眼光全面地審視一下自己,最終導致自己陷入擇業期望值過高的誤區,從而錯過一些機會。在選擇職業時,不能完全憑主觀意志和願望行事。如果個人的擇業脫離了社會和市場需要,他將很難被社會接納。只有把社會需要與個人的理想、抱負和志趣結合起來,才有成功的希望!

因此,我們應當給自己做出一個正確的評價,自我評價要全面、客觀,既要看到長處的一面,又要看到短處的一面;既要對某一方面的特殊素質進行具體的評價,又要對其他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既要考慮全面的整體因素,又要考慮到其中占主導地位的重點因素。 第一,我們要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好自己的職業定位,具有針對性和方向性,深入瞭解自我,清楚自己的優劣勢,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要抓住自己的特點,發揮自己的優勢,儘量避開自己的不足,這樣,就有可能使你在擇業競爭中佔據主動。

第二,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能、綜合能力和社會用人單位的要求,確定自己的職業定位;另外,我們還要排除各種外界干擾,如果自己和用人單位彼此都很滿意,就應該早做決斷。儘快簽訂就業協議;少數人在擇業中往往很沒主見,人云亦云,別人覺得這個單位很好,他亦認為不錯,別人說那個單位很差,他亦認為不行,患得患失,手忙腳亂,心裡一片茫然,不知何去何從,從而錯過機遇。

第三,就業過程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往往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這就要求我們努力培養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勇敢地迎接選擇未來生活的種種挑戰。信心是成功的第一要訣。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能夠勝任工作,要發揮自己的優勢,揚長避短,要給人感覺到我是熱愛生活、熱愛事業的。

其次,大學生要與社會接軌。現代社會發展需要很多人才,社會需要決定著求職的環境。然而,現在,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已經是一個不爭的現象,尤其是在金融危機的爆發下,且有可能越來越難的趨勢。面對日益增長的就業人數,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如何提高學生就業競爭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社會方面就業人數激增與就業市場達到超飽和狀態的矛盾,高等學校專業調整滯後與市場需求不相適應,畢業生擇業期望與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的矛盾等直接影響到大學生的就業。

第一,雖然如此,但許多用人單位依舊招不到滿意的大學生,這說明了“只有社會需要、市場需要,才是就業選擇的方向。”職業的前途是與社會需要息息相關的,只有準確把握社會需要,緊跟時代發展步伐,選擇的職業才有發展潛力,個人在職業方面的努力和投入才會增值,個人才能獲得比較大的發展空間,自我發展才會有可靠的保障。

第二,職業選擇本身還是一種雙向選擇的過程,個人選擇單位,單位選擇個人。一個人在做職業選擇時,還要考慮用人單位的需求,知道自己的優勢在哪,這樣才能跟單位配對成功。用人單位招聘時往往只是通過簡歷、面試等一些簡單的方式來了解大學生,這時候,我們大學生就要充分做好準備,畢竟“機會總是垂青於有準備的人”,我們要向用人單位展示自己的特色,讓他們瞭解“我就是你們的最好選擇!”往往這些,可能從你的簡歷,你的面試,你的為人處事等等方面表現出來。

第三,職業選擇還要符合自己的實際。每個人的性格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因此每個人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和需求來選擇職業。畢竟性格有時候會真正影響到你未來的職業道路,影響到你的工作熱情與激情。

綜上所述,我個人想,只要我們把個人選擇與社會需要相結合,用理性的眼光來看待問題,在擁有實力的同時加倍努力,不斷學習新事物,做到思路清晰,行動一致,找到一個理想的工作還是沒有多大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