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辦理主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7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一起來看看。
準備階段
1、工傷辦理許可條件:(1)有合法的用工主體;(2)與用工主體存在勞動關係
2、到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諮詢。索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空白表單。
需提供的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
3、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4、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屬於下列情況的還需提供相應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它有效證明
2、由於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者其它證明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於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7、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其它材料
提交完整材料之後的認定時間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注意事項
辦理者還要提供身份證明、與用工主體的關係證明等。
具體流程請諮詢當地勞動保險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