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職稱評審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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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並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職稱評審申報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深圳職稱評審申報指南

一、深圳職稱評審申報條件

1、前提條件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申報人現從事專業要與申報專業一致;二是在職在崗,“在職”是正在任職期間,“在崗”是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2、學歷資歷條件

(學歷、資歷條件不執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之“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於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根據以上學歷資歷條件要求,整理了速查表,具體請查閱附錄表。

3、職稱外語條件

(職稱外語條件不執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之“外語條件”,執行《關於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的規定。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級別和職稱外語考試級別對應關係。

4、計算機條件

(計算機條件執行《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76號)這三個檔案的有關規定。

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須通過3個計算機模組考試,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須通過4個計算機模組考試,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須通過5個計算機模組考試。

5、繼續教育條件

(執行《關於貫徹實施<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89號)。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應當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或者72學時。任現職期間,結合本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需要,主動接受以本專業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等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學習。

6、論文、論著條件

(執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之“論文、著作條件”和《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

7、專業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具體執行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主要指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參與或主持過何專業技術專案,處理或解決過何專業技術問題,主持或作為主要起草人蔘加編寫過專業行業技術標準等。

8、業績成果條件

具體執行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業績成果條件”。主要指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獲得何專業技術獎項、獎勵或表彰,獲得何專業技術專案成果,取得過何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

9、思想道德條件

(具體執行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之“思想政治條件”。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學風嚴謹,能勝任本專業崗位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本職崗位的各項工作任務。任現職期間,各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凡未如實填報而評審通過的,其評審結果無效。

10、專業考試條件

(深圳市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和智慧財產權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行以考代評的評審方式。

深圳市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標準化工程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和智慧財產權高階專業技術資格執行考評結合的評審方式。

凡屬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專業的申報人員須先參加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後,再按照職稱評審工作檔案的要求和程式申報評審。

二、評審要求

1、各專業評審政策執行1998年以來廣東省頒佈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和有關評審政策檔案。具體查閱職稱評審政策檔案匯篇、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匯篇。

2、評審費按規定收取。申報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線上支付繳費或銀行櫃檯繳費(請優先使用同行繳費),暫不支援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支付方式繳費。

3、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在申報評審時不要求提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

4、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三、注意事項

1、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可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技師學院高階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2、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3、智慧財產權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行考評結合,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行以考代評;建築工程、路橋工程、鐵道交通工程專業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審;標準化工程專業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

4、開展創新型人才職稱特殊評審政策,建立激勵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職稱評審導向,將技術創新和創造、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發明專利轉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及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因素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科技人員的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可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副高職稱評選條件

1、學歷要求:參與評選的人員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參與評選的人員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參與評選的人員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申報條件:申報條件的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參與評選條件:參與評選的人員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4、基本資格條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取得博士學位後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40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報副教授(副研究員)必須取得碩士學位,對音樂、美術、體育專業暫此要求。取得職稱外語證書(長期有效)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免考。取得職稱計算機證書(計算機專業本科畢業者免考)。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破格者為優秀等第。教學綜合考核須為優秀,要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民意測驗(15人)時得票在半數以上。完成《進修規程》所規定的進修任務和繼續教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