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區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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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淄博高新區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淄博高新區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

一、適用物件

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下列人員:

(1)在企業穩定就業並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1年以上,因企業(與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企業為同一企業)生產經營困難,2020年度已經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未領取工資或基本生活費,或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領取的'月基本生活費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70%的下崗、待崗職工(不合內部退養人員)。

(2)2020年登記失業(做過失業登記)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且失業登記前有單位就業登記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歷史記錄資訊、截至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時仍然未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下人員:女性四十五週歲、男性五十五週歲以上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二、補貼標準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標準為每人2790元。

三、申報材料

1、符合條件的下崗、待崗職工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一般由所在企業組織集中申請,向社會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所在企業出具的職工本人過去12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職工本人過去12個月的工資銀行流水、《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彙總表》。

2、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向失業登記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提報《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