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廣州臨時生活補助申領指南,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補貼條件
1、已辦理失業登記;
2、無失業保險金領取記錄;
3、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
二、補貼物件
個人
三、補貼標準
按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四、補貼期限
一次性。
五、申請材料
1、《廣州市區年月臨時生活補助申領表》(附表40);
2、《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之一(校驗後退回)。
六、申請程式
1.申請人每月1-20日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彙總後送區社保經辦機構核繳納失業保險費和解除勞動關係情況。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稽核、複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客觀原因未能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可暫時提供本人其他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2.申領期限:申請人自符合申請條件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請方式
向申請人戶籍地(或住所地)所在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