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場跳槽遭遇“醫保真空”

才智咖 人氣:2.66W
當職場跳槽遭遇“醫保真空”
新華網浙江頻道6月23日電 如今,跳槽儼然已成年輕求職者的家常便飯。5月底的一次就業意向調查表明,25週歲以下的求職者中三個月內重新擇業的比例竟高達53.3%。但就在這段簽約與續約的真空期裡,不少跳槽者卻遭遇到有關社會醫療保險的難題:因為根據有關政策,中斷繳納醫保費用後,將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重新繳納後,需連續繳滿6個月,才可以重新享受基本醫保待遇。於是,“掙扎”在新崗位試用期、尋覓期或是準備期的年輕人都擺出了一副壯士斷腕般的氣魄——為了新工作,一年內不許生病!

案例一

跳槽後,醫保待遇需要簽約6個月後才能重新生效

小琳是那種看上去就特別活潑好動的女孩,畢業沒到一年,已經歷經了實習、錄用、辭職、再試用的迴圈。6月1日,經過半年多的等待,她終於拿到了新單位的勞動合同。但在得知她的醫保待遇需要簽約6個月以後才能重新開通的時候,小琳怎麼也得意不起來。

小琳的前一份工作是在2003年5月定下的。她本來想進實習的單位,但由於種種原因沒能如願,而對別的自己不感興趣的工作她又不願遷就,一拖兩拖就過了簽約期。那時侯班裡的大多數同學已經落實了工作單位,學校又催得緊,她心裡一急,便挑了個在一家省級單位當祕書的活。從學校畢業後,小琳的關係就直接轉入了單位,從養老金、公積金到失業金和醫保,一樣不少。

按理說,這樣的單位和待遇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及的,然而生性好動的小琳實在是不習慣那種嚴格的作息規律。在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半年後她終於拋下了年終獎和所有福利,等待一家報社的招聘機會。在進入報社之前的實習期和試用期裡,小琳幾乎成了“無業遊民”,沒有固定收入,沒有勞動合同,更要命的是,幾次感冒發高燒,只能自己掏所有的醫藥費。

6月份,小琳終於如願進了報社,但是同時,“最好6個月不生病”的警告又一次在她耳邊響起。因為要延續醫保,她必須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才能重新享受。

“誰都不想生病,但萬一……”小琳不願去想。

案例二

辭職後,醫療保險賬戶被凍結了

在一個小公司工作了三年之後,李萍終於在今年二月份的時候下定決心,辭職考研,一來是為了給自己充充電,二來公司的快節奏運轉也讓她萌生了換個環境的想法。但是,前幾天她由於身體不適,到杭州市中醫院就醫,在交費過程中,李萍被醫生告知不能享受原來的醫療保險,這是怎麼一回事情?“我以前在單位的時候都交醫療保險的,既然存了錢,為什麼不讓用呢?”李萍有些搞不明白。

醫院的醫生告訴李萍,她的醫療保險賬戶已經被凍結,她不得不自己拿出就醫費用。而且醫生也告訴她,日後還要去複診,所以這一來一去,將會花去李萍不少的錢。李萍說,當時辭職考研,根本沒想到醫保還有麻煩事。“本以為醫保的賬戶是個靈活視窗,以前都是由單位代扣的,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交了就肯定是有的,無論什麼時候生病就醫都可以使用。”就因為這個看來事不關己的小插曲,李萍辭去工作後就一直沒有繳納醫療保險,害得現在生病,要用到醫保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自己犯了個低階錯誤。

如果李萍考上了研究生,她將和其他同學一起參加公費醫療的統籌體系。但在辭職之後,考研之間這段時間內,如果生病的`話該怎麼辦?照醫生的說法,她的醫療保險賬戶是在就醫的前幾天被凍結的,難道這生病還得算著日子?

職能部門

6個月,是醫保的等待期

就工作更替中頻頻出現的醫保“真空”問題,記者走訪了浙江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省級單位醫療保險服務中心以及杭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的有關工作人員。

按照2001年頒佈的《浙江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職工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中斷繳納的,從未繳納的次月起,其職工將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而中斷繳費後要重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除補足中斷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外,須連續繳滿6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後,方可重新享受。同樣,在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的《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也規定,中斷參保的人員再次參保時,屬本統籌地區非農戶籍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與省級規定不同的是,參保者在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之後,才被視為中斷參保。案例二中李萍“算日子”的疑問就是因為她從二月份起,已經連續中斷參保3個月,並從6月起,正式被視為中斷參保。

對於“重新繳費後須連續繳滿6個月才可重新享受醫保”的規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的傅鴻翔副處長解釋說:“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政府借鑑了商業保險中大病意外險的免責條款。設定6個月的等待期,主要是為了防止保險參與者中的‘逆向選擇’,進而保護社會上大部分人的利益。”舉例來說,一個人中斷醫保繳費5年後,突然生了大病,為了享用全社會統籌的醫療保險費用,他補繳中斷期間的全部費用。如果准許他次月恢復享受醫保,那與高額的醫療費用相比,他補繳的費用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這樣,他的行為就會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因此,設定6個月的門檻主要是為了規避惡意參保的行為,至於因跳槽產生的這塊“真空”,便成了保險技術要求下無辜的“犧牲品”。

專家建議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

參加當地醫保統籌

“對於處於試用期中的小琳和準備考研階段的李萍,他們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參加當地醫保,以確保自己在這段過渡期內能享受醫保待遇。”傅洪祥副處長建議說。

因為在今年年初實施的《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中,已經明確把“本統籌地區內,除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和協繳人員以外的符合法定就業年齡尚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非農戶籍(含個體工商戶)人員,即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了參保物件的範圍。也就是說,在沒有企業、單位或機關代扣醫療保險費用的情況下,他們可以以個人身份,持本人身份證、本市常住戶口簿和社會勞動保險手冊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目前,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27元(含每人每月3元重大疾病補助資金和每人每月1元醫療互助救濟資金)。其中,按規定已取得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內,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78元(含每人每月3元重大疾病補助資金和每人每月1元醫療互助救濟資金);按規定已取得《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內,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75元(含每人每月1元醫療互助救濟資金)。

另據瞭解,累計的中斷醫保繳費時間將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其中,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補繳年限)為20年,累計中斷繳費時間1年以上3年以下的,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在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20個百分點;累計中斷繳費時間3年(含3年)以上的,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在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30個百分點;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年限為20年以上至25年的,累計中斷繳費時間1年以上3年以下的,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在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15個百分點;累計中斷繳費時間3年(含3年)以上的,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在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增加25個百分點。(孫立波 徐靜)

來源: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