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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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

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

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發放物件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準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昌邑市:

自2019年1月起,昌邑市建立80週歲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制度,明確具有昌邑市常住戶籍,年齡在8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齡補貼。

具體補貼標準為:

80—89週歲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週歲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週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

阜新市

高齡補貼發放標準:

80至89週歲低收入(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90至99週歲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10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1000元。

低保戶中的老年人高齡補貼在省分配低保資金中給予補助每人每月50元,其餘部分的高齡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

河津市:

凡具有河津市戶籍,90—99週歲的老年人(領取退休金的除外),依據本人申請,均可享受高齡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凡具有河津市戶籍,年滿100週歲的老年人,依據本人申請,均可享受長壽補貼金,每人每月發放補貼300元,全年3600元。

發放方式採取入戶或集中發放的方式,確保每筆高齡補貼按時發放到每位老人手中。對於90—99週歲的老人,如發放時老人已去世,則不予發放;對於100週歲以上的老人,則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