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無錫人社局留錫補貼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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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無錫人社局留錫補貼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無錫人社局留錫補貼須知

一、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範圍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勞務外包、派遣公司等除外)、高新技術企業。建築領域不適用本政策。本政策所稱外地員工系戶籍非無錫大市的企業員工。

二、工作措施

(一)支援企業搶抓生產。支援企業科學應對市場形勢和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等備庫工作,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鼓勵訂單較多、生產任務較重、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制定職工春節錯峰放假和調休計劃,穩崗留工加快發展。對春節期間(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下同)日平均用工人數佔2020年度平均用工人數70%以上、年產值億元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主要用於企業經營管理團隊、疫情防控工作等人員的獎勵或用於相關活動。

(二)支援企業穩崗留工。關懷引導外地員工儘量就地過年,非必要不離錫。春節期間,外地員工留錫並在崗工作不少於3天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補貼;不分戶籍,在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標準再給予補貼。企業應履行主體責任,如實申報外地員工留錫和員工在崗資訊,並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企業收到補貼後應在下個工資發放週期內足額發放給員工,讓員工及時得到實惠,感受到區委、區政府的關愛和溫暖。

(三)及時兌現涉企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支援企業開展培訓,採取預撥方式對企業開展新錄用職工崗前培訓的,按300元/人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按1000元/人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鼓勵企業自主選擇開展靈活多樣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最高不超過500元/人給予培訓補貼。

(四)保障工資足額發放。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及時化解各類欠薪糾紛矛盾,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保障工資足額發放。對確因經營困難出現欠薪問題的,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和應急週轉金,確保解決被欠務工人員的生活困難。全面貫徹《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進一步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

(五)開展關愛慰問活動。打造“留在新吳過大年”為主題的系列活動,讓留錫員工充分感受到無錫的溫度。組織開展留錫外地員工生活關愛活動,通過走訪慰問、上門服務等形式為留錫外地員工送溫暖、獻愛心,積極營造歡樂祥和的春節氛圍。倡導企業落實員工節日福利,發放“過年紅包”、“過年大禮包”、“特殊津貼”,為員工置辦年貨,送上“暖心年夜飯”,在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開展形式多樣文體活動,豐富留錫外地員工節日生活。春節期間,免費乘坐高新公交公司的公交車,免收區內國有旅遊景區、公園、文化和體育場所門票。鼓勵商家開展促銷活動,豐富節日消費市場。

(六)持續加強疫情防控。充分運用各類媒介平臺和載體,加強疫情防控、產業健康發展、鼓勵外地員工留錫等方面的`宣傳,營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發展氛圍。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五有”防控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適量防護物資儲備,有屬地醫療衛生力量指導支援,有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準備等措施。企業須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預案,減少人員流動、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個人防護,對必要離錫員工,強化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識指導,統計好離錫員工和節後返錫員工資訊,通過“錫新通”反饋,紮實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鼓勵企業員工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志願者活動。

(七)做好企業服務工作。開展節前、節中、節後企業大走訪活動,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企業用工、企業融資、專案建設、生產要素、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優先為留錫外地員工的重點接種物件提供新冠病毒疫苗免費接種,確保企業生產、生活秩序穩定。街道(園區)、區相關部門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和服務職責,派專員指導企業申報獎勵和補貼,並做好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八)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春節期間,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狠抓各項責任措施落實,加強日常巡檢維護,及時掌握和處置各類安全隱患,堅決防範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街道(園區)和區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要求,落實值班制度,從嚴從細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強化安全監管力度,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三、附則

(一)本政策的獎勵和補貼由企業於2021年3月起申報,申報材料經稽核通過後於10個工作日內按實撥付至企業。

(二)國家、省、市、區有其他相關支援政策措施的,按就高不重複執行。

(三)本政策申報指南另行制定。

(四)本政策執行安全、環保事故一票否決制。

(五)本政策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510—81890576(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81890901(高新技術企業)、81891239(規模以上工業企業)、81891194(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85383586(一次性獎勵、失業保險返還)、81891593(新錄用職工崗前培訓補貼、“以工代訓”補貼、線上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