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租房補貼稽核不通過的情況也是挺糟心的.,可以有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可能自己就不能在申請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租房補貼稽核不通過是為什麼,快來看看吧!
租房補貼稽核不通過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社保
申請人應在深圳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係仍在本市;
二、公租房
申請人應該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三、申請時間
應當在引進稽核檔案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四、年齡
本科的未滿30週歲、碩士的未滿35週歲、博士的未滿40週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具體的原因可以看租房補貼申請系統的提示,針對提示加以改正,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再次提出申請。
溫馨提示:落戶補貼(新引進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必須在引進後一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