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會計碩士雙導師制校外導師的若干問題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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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會計碩士雙導師制下校外導師的作用不容忽視,他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mpacc教育的成敗。因此,必須明確校外導師的職責與任務,加強校內、校外導師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做好校外導師的選任、培養、考核與汰換工作。更為重要的是避免出現“校外導師成為花瓶、mpacc教育與學術型研究生教育同質化”的情況,若如此則違背了設立會計碩士的初衷。

論會計碩士雙導師制校外導師的若干問題的論文

關鍵詞:會計碩士;校外導師;協調;培訓 ;汰換;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在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學位辦〔2009〕23號檔案”的附件“全日制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以下簡稱指導方案)中有幾項與本文有重要關係的條款。第五項培養方式第一條規定,“開闢第二課堂,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企業家和官員開設講座或承擔部分課程。” 第四條規定,“成立導師組或實行雙導師制,發揮集體培養作用,並適當吸收企業與部門中相關人員參加論文指導工作。”第六項課程設定和教學管理的第四條關於實踐課的規定,“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於半年的實習實踐,可採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研究生應提交實踐計劃,撰寫實踐總結報告,通過後獲得相應的學分,以此作為授予學位的重要依據。”第七項學位論文中規定:“論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報告、調研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等。”

正確的解讀檔案精神,是各辦學單位做好mpacc教學組織與教學管理的基礎。

一、對雙導師制的理解

指導方案中所說的成立導師組或實行雙導師制,前者還好解釋,後者則可以有多解,比如一名研究生有兩位導師指導,或者一名研究生有校內、校外兩位導師指導。從實踐中來看,後者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同,本文亦持此觀點,並在此基礎上對與校外導師相關 的問題進行討論。

雙導師制中的校內導師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為主,也可以由已被聘任為碩士研究生導師的資深講師和博士擔任。校外導師亦可稱之為社會導師,按照指導方案的精神,應聘請有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各行業中的會計專家和部門中的相關人員擔任。

二、職責與任務

在雙導師制下的研究生導師,其職責與任務必然有所區別,如果完全相同,就沒有共同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必須明確雙導師間的職責與任務,並使之制度化、條文化,以便於對導師的工作狀況進行考查。

校內導師為會計理論導師,主要負責研究生會計理論的系統學習、研究方法的養成與引導,幫助研究生在學期間形成完善、正確的會計思想,掌握系統的會計理論和正確的學術研究方法。

校外導師為會計實踐導師,主要任務是建立實習基地,提供實戰機會,幫助研究生熟悉會計業務和會計工作流程,對研究生的實習、實踐活動以及職業生涯規劃提供指導,促進學生會計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能力的提高。

與學術型研究生相比,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應用”性質,應突出表現在會計工作實踐的豐富性和會計工作技能的熟練性上,而這些是與校外導師的工作與指導分不開的。

三、協調與配合

由於校外導師的兼職屬性,他們有自己的工作,如果強求其全身心的投入和全日制的為學校工作既無必要也不現實。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作用,是值得思考的重要問題,協調與配合就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這裡所說的協調與配合主要是指雙導師之間的相互協調與配合,同時也包括辦學單位與校內、校外兩位導師的協調與配合。

由於是為一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配備的校內、校外兩位導師,而這兩位導師的業務學術專長、研究方向、工作單位、思維方式、興趣愛好等有可能存在差異,基於培養共同研究生的目的,兩者需要經常交流、共同研究,為自己的研究生量身制定合理的學習方案、閱讀書目、實習實踐計劃,確定具體的研究課題。

四、選任、培養、考核與汰換

校外導師的選任、培養、考核與汰換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應該制定一整套完善、可行的操作規則,使之科學化、系統化、制度化、程式化,以期做到合理、合法、合規。

(一)校外導師的選任

按照指導方案的.精神,mpacc教育與教學應“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企業家和官員開設講座或承擔部分課程”,這些人員中,應有校外導師的合適人選。

校外導師的選任,必須符合mpacc培養方案的要求,人選有熱情、有能力、有時間承擔和完成研究生導師的工作。

校外導師的人選,應該是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精通會計實務的各界人士,在各單位中起碼是某一部門、某一方面的領導或主管,他們社會關係良好,與社會各界有廣泛交往,能夠為研究生提供實習實踐機會。

在聘任校外導師時,應明確辦學單位和擬聘校外導師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簽署並向校外導師頒發聘書,如有必要,雙方克訂立工作合同。

作為與校外導師相對應的辦學方,在簽署聘書或訂立工作合同時,可有mpacc所在學院與導師組推薦人選,報學校學位辦批准,有學校研究生管理機構出面頒訂。

(二)校外導師的培訓

校外導師任用後,對其培訓工作馬上要提到日程上來。

選聘的校外導師在各自的單位,都是優秀的業務幹部、管理者或者官員,素質良好,有較高的會計學科理論素養,有極豐富的會計工作經驗,但由於各自環境的限制,他們對研究生的教育、教學規律可能不甚了了,正所謂隔行如隔山。為使他們儘快的進入角色和狀態,辦學方應對校外導師進行必要的培訓,向他們提供相應的研究生辦學和管理檔案,使他們瞭解和掌握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律,明確自己的任務和職責,使校外導師在mpacc培養工作中完成“專業”的任務。

校外導師的培訓,可在聘任時由學校進行一次集中培訓,進入工作狀態後,由mpacc所在學院的研究生祕書就日常的教學和實習、實踐活動隨時給予安排和必要的指導。

(三)校外導師的考核與汰換

一般來說,校外導師的選任是雙向選擇的結果,擔任校外導師的人員,本人既有意願,也有能力,通常能夠較好地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但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存在,不排除會出現各種意外狀況,因此,有必要對校外導師進行考核,對不合格者予以汰換。

對校外導師的考核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品德行止。校外導師在所在單位往往擁有較大的權力和較高的地位,在物慾橫流的年代,難免會有人禁不住種種誘惑而墮落,做出危害國家和社會的事情,從而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一旦有這種事情發生,對當事校外導師必須嚴格按照規定予以解聘,以免毒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