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樞紐編制系統研討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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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交通運輸樞紐編制系統研討的論文

目前,全國各地正在掀起各種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的規劃和建設高潮。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是建設高質量樞紐的前提,但由於我國尚未建立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編制標準,已編制的或正在編制的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從範圍到內容或從目標到原則都不一樣,篇章結構更是千差萬別。因此,對已完成的規劃進行歸納、總結是十分必要的,以期利於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編制體系的構建和提高規劃編制質量。

2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編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我國尚未出臺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編制辦法,已完成的規劃各不相同是必然的。雖然規劃報告的形式和組織結構可以不同,但其核心內容應是相似的。通過對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的深入研究,發現存在以下八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2.1無規劃成果

目前,有些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僅僅從交通運輸的角度,對城市總體規劃、城市交通規劃、高速公路網規劃、鐵路網規劃、航空發展規劃、港口總體規劃、公路樞紐佈局規劃和物流發展規劃等已有的規劃進行彙總,未能從綜合的角度發現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本文認為,城市總體規劃、城市交通規劃等規劃僅是編制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的基礎,並不是依據,如果所編制的規劃與各專項規劃都吻合,那麼就沒有編制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的必要了。各專項規劃的編制都有其各自的立場,如果完全按照這些規劃實施,將很難達到將各種交通方式有機整合並高效運轉的目的。

2.2概念不清

由於概念不清,導致對規劃目標、原則把握不準確,甚至規劃層次和範圍都存在諸多問題。首先,工作深度不應超出“規劃”階段,應把重點放在規劃階段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上。其次,研究物件是“樞紐”,即客貨運量達到較大規模的站場,換言之,公交上落站點規劃、人行天橋建設規劃等不屬於這個範圍。再次,“綜合”這個概念是指兩種以上交通方式在一定範圍內的結合,需要對各種交通方式進行適度整合,當然也包括同一種交通方式的適度整合和多種交通方式的適度整合兩個層次。最後,“區域性”明確了規劃工作範圍,並非僅僅是各種交通方式彙集到城市某個點,而是把某個指定範圍(如一個城市)作為一個區域性樞紐進行規劃。

2.3現狀分析不透切

雖然現行的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一般都有現狀分析,但其只停留在對現狀基礎設施的分析上,較少涉及已有交通運輸相關規劃的分析研究。因此,需要增加對現狀有關規劃的研究和分析。

2.4缺乏遠景交通需求預測成果

現行的規劃期限大多確定為20年,也有30年、10年和5年。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規劃作為指導各項相關規劃的長遠規劃,其規劃期限應比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長,至少與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相等,建議以30年~50年為宜。對於城市終極發展條件較明顯的城市,其規劃期限還應延長。現有的規劃往往缺乏對城市間交通量的預測,缺乏各站場和通道的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這直接影響到規劃成果的合理性和長遠指導性。

2.5規劃工作深度把握不準

建議依據以下原則把握規劃工作深度:規劃報告的內容和深度應與規劃目標或任務相一致,以能實現既定規劃目標或任務為度;規劃階段無需對規劃專案進行規模、標準及方案等方面的分析研究;規劃工作深度和範圍應與規劃範圍相吻合,即規劃範圍越大,就越具戰略性和長遠性。

2.6多種交通方式的整合程度不當

一是各交通方式的整合程度低,不敢超越現有的專項規劃,僅僅把已規劃的樞紐站場羅列統計到一起。二是過度整合,有些規劃為了整合而整合,不分析交通條件,把各種交通方式強行組合在一起。有些規劃為迎合領導要求,把整個區域或城市的多種交通方式整合到一個樞紐中,建設所謂的“形象工程”“標誌性工程”,造成城市區域性交通擁堵等問題。三是整合後規模過大。對於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而言,規劃多個綜合交通樞紐是必然的。確定各樞紐建設規模的上限是關鍵問題,比如一個綜合鐵路站場樞紐的傳送旅客量應控制在什麼規模為宜,同理,空港、公路客運站和物流站場也存在這類問題。在目前的規劃中,常缺少對規模的研究或優化組合。控制樞紐規模的首要因素是樞紐周邊市政基礎設施現狀及規劃情況。根據本文的初步分析,對應於我國都市計畫現狀水平和交通狀況,一個單式公路客運樞紐的日傳送旅客量宜控制在5萬人次以內,一個綜合鐵路客運樞紐的年傳送旅客量宜控制在5000萬人次以內,一個空港的年旅客吞吐量宜控制在5000萬人次以內。目前,北京、上海和廣州等特大城市普遍存在嚴重的交通擁堵甚至癱瘓的情況,且這一情況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得到改善,因此為確保樞紐周邊交通的通暢和高效,宜適當控制單個綜合樞紐的規模。

2.7未研究各個樞紐的周邊交通問題

通過對我國年傳送旅客量1000萬人次的樞紐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可知,這類站場常常引起周邊道路的交通擁堵和癱瘓,因此在規劃中必需研究樞紐周邊城市道路的規劃問題,提出對已有規劃進行區域性修改的方案,確保對外、對內交通的高效、快捷和順暢。

2.8規劃內容不齊全,缺乏規劃專案表

雖然目前尚沒有相關的規程和規範明確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應包括哪些內容,但應根據規劃目標和任務,把涉及實現規劃目標任務的內容作為規劃內容。就工程建設領域而言,缺乏專案表的規劃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視同無規劃成果。專案表是對規劃方案量化和直觀的表達,是指導專案建設的重要依據。根據規劃的內容、深度和實施年限,確定專案名稱、建設規模和巨集觀標準等;對擬近期實施的專案,還應包括投資匡算甚至初擬資金籌措方案等。

3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編制體系探討

通過對國內多個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報告的深入研究,結合樞紐規劃自身的特點,對樞紐規劃報告編制的相關內容進行歸納和提煉,構建由以下內容組成的基本編制體系。

(1)概述。這部分內容是對規劃報告的綜合性概括和論述,其作用是讓閱讀者快速、全面地瞭解規劃的主要成果。根據這個目標,規劃背景、指導思想、編制依據、主要參考資料以及主要規劃方案等均應包括在內。

(2)交通基礎設施現狀及現有的相關規劃成果分析。現狀分析是任何規劃的基礎工作。現狀分析包括兩個層次:一是交通基礎設施現狀分析;二是現有相關規劃成果分析。現狀交通基礎設施分析應包括公路、鐵路、水運、管道和航空五種交通方式的現狀分析,以及各樞紐的現狀和對外、對內通道的現狀分析。通過對已完成的相關規劃的分析和整合,從中發現與“條條分割、條塊分割”管理相沖突、重複佈置、交通不暢等問題。

(3)規劃的必要性和實施可能性分析。通過對規劃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機遇和區位優勢等的分析,提出規劃的必要性。通過對各項實施基本條件的分析,研究規劃實施的可能性,增強規劃實施的信心。

(4)交通需求預測。交通需求預測是制定規劃方案的主要依據,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①各樞紐站場中各交通方式的.客運總量、貨運總量預測。②各樞紐站場集中和發生交通量預測(包括流量和流向兩類成果)。對於大型綜合客運樞紐還應分車型(公交車、計程車、長途客車等)進行流量、流向預測。③各方向進出規劃區域的交通量預測。④區域內部快速通道交通量預測。在四個方面的交通需求預測中,第③和第④方面的預測難度較大,原因是現狀的交通量預測模型是針對獨立專案交通量預測而設定的,不適用於區域間多個交通專案的整體需求預測,因此需要創新預測方法。

(5)規劃目標及原則。規劃目標相當於任務書,是規劃方案的方向,在規劃目標的指導下通過制訂工作大綱,可確定各部分的工作深度和工作範圍。規劃原則是為實現規劃目標而設定的工作原則,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的,能夠指導各項規劃工作的正常開展。

(6)對外主通道規劃。對外主通道的建設將直接影響城市內部的交通狀況,應將其作為規劃的重點。對於一個城市而言,出進城的通道有多種,如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鐵路、空港和水路等;對於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而言,考慮到規劃自身的戰略性和長遠性,可把高速公路、快速路、鐵路、空港、水運幹線和管道幹線作為對外主通道規劃的物件。由於規劃期限長於其他交通規劃,因此在“主通道規劃”這部分,應研究本區域和鄰近區域的經濟發展走勢,對經濟發展要有足夠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建議根據走廊經濟發展的新趨勢和現狀經濟走廊的發展速度,從新增交通走廊或改造現狀走廊等方面突破現有規劃,提出更長遠的主通道方案。

(7)區域內快速通道規劃。為使各種交通流快速進出城市,城市區域內的快速進出城通道應與對外主通道一一對應,且要讓每條外向主通道直射(直達)城市核心區域。目前許多城市的對外通道只連線到城市外環高速公路,這必將引起部分進出城交通的過度繞行,加重城市內部相關道路的負擔,降低進出城交通的效率。為此,建議進出城主通道按全部控制出入的快速路標準進行建設,有條件的地方應考慮高速公路直接進城。那種盲目阻止高速公路進城的觀點是錯誤的,甚至把本已進城的高速公路改為部分控制出入的快速路,類似的決策應慎之。區域內快速通道規劃還應重點研究區域內各分割槽之間的快速通道方案問題。在區域內的快速通道規劃中,保證規劃的樞紐站場全部與快速通道連線是首要原則,其次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儘可能研究各樞紐間快速路相連線的問題,如果各樞紐之間均有快速路相連線,將利於各城區之間快速通道的構建。

(8)客貨樞紐站場綜合規劃。這部分的工作主要包括:確定交通方式整合度、布點、對大型綜合樞紐周邊道路進行規劃。對於單式樞紐,不存在交通方式的整合問題。為提高運輸效率,新規劃的客貨站場一般都會考慮各種交通方式的整合,但整合度要恰當,切不可盲目追求整合度而使單個綜合樞紐規模過大。關於布點,主要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各樞紐的功能以及交通流量、流向確定,原則上要滿足各種交通流快速進出城的要求,一般都把樞紐佈置於高速公路或快速路附近。單式樞紐可能只干擾緊鄰道路的車輛通行,但大型綜合樞紐將影響一個區域,需要對其周邊市政道路進行重新規劃或調整規劃。年傳送或吞吐旅客量在5000萬人次的特大型樞紐,應規劃二條或二條以上的高速公路或快速路直接為其服務,最佳為四條。對於大型空港樞紐而言,商務旅客較多,對進出空港的快捷性和安全可靠性要求更高,因此至少需要一條高速公路專線,且不能與其他高速公路共線。對於只有一條高速公路為其服務的空港,至少還應增加一條城市快速路或一級公路作為備用通道。

(9)資訊系統規劃。該部分內容包括規劃目標、規劃內容、系統功能需求分析、系統結構、各子系統功能劃分、技術支援手段等。通過充分利用現代計算機技術、資訊處理技術、智慧卡技術和通訊技術等,建立綜合交通樞紐資訊系統,以實現各運輸方式間的協調發展,提高交通樞紐的客貨組織及運輸效率,為樞紐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援保障。同時,滿足社會公眾對運輸資訊的不同需求,實現各運輸主管部門之間、各種運輸方式之間、運輸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訊的有機互動與共享。在樞紐資訊系統規劃過程中,應利用和發揮已有的電子政務網路平臺、資料資源中心、政務地理資訊共享平臺、資訊共享交換平臺等基礎公共性資訊資源,加強對系統基礎資訊資料庫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建設,加快交通訊息資源整合,促進交通一卡通的實施,加強政務資訊化建設,加速客運貨運企業實現生產、管理的資訊化。

(10)環境保護規劃。這部分內容包括:研究規劃方案的環境制約因素;分析規劃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環境承載能力,以避免規劃方案被環保部門“一票否決”,同時確實保護環境,促進交通事業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11)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這部分內容要從政策、資金、人力和物力等方面提出一定的保障措施,同時也應針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一些具有針對性的保障措施或建議。

(12)建設專案規劃。在規劃方案確定後,應從規劃方案中把專案合理地提煉出來。需要注意以下問題:①要避免把所有建設內容都整合到一個專案中;②要把同類項目整合在一起,儘量避免不同種類專案的相互交叉;③考慮審批部門不同的因素;④考慮便於籌措資金的因素;⑤考慮便於組織實施的因素,如便於委託設計、便於施工管理等;⑥儘量避免經營性專案與非經營性專案的整合;⑦把可申請上級資金補助的專案單獨整理出來;⑧考慮“條條分割、條塊分割”的現實因素;⑨儘量避免近期建設專案與遠期建設專案的整合。總之,這部分工作應作為重點來抓,建議以專案表的形式附於規劃文字之後,配以文字說明。規劃專案表的資訊種類可根據專案實施計劃分別確定。

4結語

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是近幾年興起的規劃,起因是各大中城市都或輕或重地出現了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在“條條分割、條塊分割”的管理狀態下,各專項規劃難以單獨解決城市綜合交通問題,因此開展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是形勢所趨。目前我國在這方面尚沒有建立統一的規程、規範,導致規劃成果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對現狀規劃成果所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歸納,這些問題的解決與否將直接影響到規劃成果的質量。本文在研究現有類似規劃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初步的編制體系,期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吸引更多的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展開研究,共同提高我國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的編制水平和成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