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音雙關:詩“興”義探賾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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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六詩”的是《周禮·春官》,“六詩”中含比與興。《毛詩序》改“六詩”為“六義”,對“六義”中的風、雅、頌作了解說,對另三項——賦、比、興卻置而不論。漢代的鄭玄對比興有所闡釋,他說。“比者,比方於物也。興者,託事於物”(《周禮·大師》注引)。其後,研究比興者歷朝都有。劉勰曰:“比者,附也;興者,起也”(《文心雕龍·比興》)。唐孔穎達謂“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毛詩正義》)。北宋李仲蒙則說“索物以託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胡寅《與李叔易書》引)。這些講法都說中了比與興的一些特點,但還不夠完備圓通。直到南宋的朱熹,才總結前述諸家的看法,提出了雖然尚待完善、但卻流傳廣遠又頗有影響的說法:“比則取物為比,興則託物興詞”(《楚辭集註》);而他在《詩集傳》裡給比與興下的定義則流行了近八百年。他說:“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朱氏釋“興”的典型例子是《周南·關雎》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興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句)和《周南·桃夭》篇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興起“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句)。兩例的“引起”,均聚焦於“他物”與“所詠之詞”在形態、狀貌或情境(均屬內蘊)方面的某種類似,此即能以“引起”的根據,是朱氏“興”義觀的核心。

諧音雙關:詩“興”義探賾一隅

竊以為,朱熹對“興”的解釋在一般情況下是對的,但不能覆蓋所有的興句。比如《王風·黍離》,開篇四句:“彼黍離離,彼稷之苗。行邁靡靡,中心搖搖”。朱熹謂是“賦而興也”。說“賦”是因為抒情主人公“所見黍之離離與稷之苗”,系敘寫;說它也是“興”,則只講了“以興行之靡靡,心之搖搖”。何以能興起此情呢?朱氏沒有詳說,讀者也就難以看出“他物”(黍稷離離之“苗”)與詩人之“情”(“靡靡、搖搖”)之間的內在聯絡。因而有些學者說這種“興”“只是發端起情和定韻”,是“不可以理義求”的 ① ,是與“本義沒有干係的趁聲” ② ,“這個起頭也許合下文……完全沒有關係” ③ 。既然如此,朱氏關於“興”的定義不就遇到考驗了嗎?

帶著這樣的困惑,筆者詳考了國風中一些看似“不可以理義求”的起興,發現它們與要引出的“情”並非沒有意義上的聯絡,只不過隱藏得較深,不易一眼看穿罷了。它們通常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定韻”,即在音韻上造勢,與下面的韻字相葉;二是“起情”——運用諧音雙關的手法,以起興句末一字的諧聲字(音相同或音近似)暗示全章的詩情,從而給一章詩定調定色。沿著這一思路分析《黍離》詩的興義,就有全新的境界了(定音叶韻的作用不再細析)。首章第二句的“苗”字,實與“眇”字諧音(“苗”、“眇”在上古音系統中均為明母、宵韻字,只不過“苗”讀平聲,“眇”讀上聲而已 ④ )。“眇”義“目盲”,蓋以形容混茫眇昧的精神狀態,表現主人公的極度傷心,以之興起“行邁靡靡,中心搖搖”,這是非常自然貼切的,而且給首章詩籠蓋了目眇心搖、使人無限傷心的氣氛。第二章的興字“穗”實與“碎”字諧音(“穗”的上古音,系邪母脂韻,而“碎”是心母微韻,皆入聲。據王力“脂微合韻”說,二者讀音極近似)。該章蓋以“心碎”為興,引出下面的“中心如醉”也。第三章的第二句是“彼稷之實”,“實”諧“失”(“實”、“失”古韻均在脂部,其聲紐,“實”為船母,“失”為書母,皆入聲,發音極類似),由“恍然若失”的心態引出“中心如噎”來,情調是完全相合的。

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秦風·黃鳥》。由於子車氏三良被迫殉葬秦穆公,激起了秦人的焦急哀憐之情,所以該詩分別以黃鳥“止於棘”、“止於桑”、“止於楚”起興,意思所指是“棘”、“桑”、“楚”的`諧聲字“亟”(急也)、“喪”、“?”(痛也,見《說文通訓定聲》)。在上古音韻系統中,“棘”、“亟”俱見母、職韻、入聲;“桑”、“喪”俱心母、陽韻、平聲;而“楚”、“?”均為初母、魚韻、上聲。所以它們分別是同音字,各自是標準的諧聲字。《鄭風·揚之水》也有以“楚”字起興的情形。原文如下:

揚之水,不流束楚;終鮮兄弟,維予與女。無信人之言,人實誑女。

揚之水,不流束薪;終鮮兄弟,維予二人。無信人之言,人實不信。

在此,我們不討論“揚之水”究應如何解釋,只觀照兩個興字“楚”與“薪”。此“楚”字,用法與《秦風·黃鳥》完全相同;其“薪”字,與“辛”字均屬上古音的心母、真韻、平聲字,故是標準的諧音雙關字,原興蓋以“悲辛”形容兄弟二人在缺少誠信的社會裡難以立身的痛苦。

《王風·揚之水》的興字,除“楚”、“薪”外,還有“蒲”字。其“蒲”暗指“”。“蒲”、“痛”的上古音,聲母分別是“並”與“滂”,只有送氣與不送氣的區別,韻母均屬“魚”韻,發音極近似,故可為諧音字。“痡”義據《說文》是“病”,《周南·卷耳》就有“我僕痛矣”的用例,故《王風·揚之水》暗用之,以渲染懷歸而不能歸的痛苦。

以“楚”起興的風詩還有《周南·漢廣》。其二章用“翹翹錯薪,言刈其楚”興起“之子于歸,言秣其馬”。三章用“翹翹錯薪,言刈其蔞”興起“之子于歸,言秣其駒”。“楚”是“□”的諧聲字已如上述;“蔞”應是“慮”的諧聲字,准以上古音韻,“蔞”與“慮”的聲紐均為“來”,“蔞”在 侯韻,而“慮”在魚韻,但據顧炎武的“古音十部”說,侯、魚二韻是合為一部的 ⑤ ,故發音極近似,可以相諧。慮者,憂思也。《漢廣》各章均述說抒情主人公不得“之子”的憂苦,故用“□”、“慮”的諧聲字將這種感情暗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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