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述基層醫院藥學服務的認識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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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醫改政策的出臺,藥品零差價運作模式強行入軌,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基層醫院藥學服務的論文範文,供大家閱讀檢視。

淺述基層醫院藥學服務的認識與思考

【摘要】目的:淺述基層醫院藥劑人員對藥學服務的認識,和基層藥劑人員又如何在新醫改政策下實施藥學服務,以不斷提高藥物的依從性及價效比。方法:與我縣部分社群醫院的藥學人員進行資訊交流、訪談,從中洞悉基層藥學人員對藥學服務的認知水平。結果:多數基層藥學人員對藥學服務認識膚淺,或僅僅片面的把藥學服務等同於藥品諮詢。結論:基層醫院藥劑人員應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充分理解藥學服務的內涵,積極參與臨床診療活動,保證臨床用藥合理、安全、經濟、有效。

【關鍵詞】基層醫療機構;藥學服務;認識與思考

藥學服務是臨床藥學的更高層次,是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管理工作模式,是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參與臨床疾病的診斷、治療,提供藥學技術服務,提高醫療質量[1]。它是藥師應用所知的藥學專業知識向公眾提供直接的、負責任的、與藥物使用有關的藥學技術服務,其主要內容包括:藥學監護、藥物監測、藥物諮詢、藥學資訊的收集和整理、藥物治療合理化方案的建議和設計、合理用藥的療效分析和成本分析等[2]。在二級以上的醫院一般都已建立藥事委員會,對本院的藥事管理及藥學服務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基層醫院的藥劑人員對藥學服務的認知程度如何?藥學服務執行如何?在新醫改政策下基層醫院有將如何實踐藥學服務?筆者有意與我縣部分社群醫院的藥學人員進行資訊交流、訪談。以期從中洞悉基層藥學人員對藥學服務的認知水平,瞭解藥學服務的執行狀況。為基層醫院的藥學服務提出合理化建議。

1流調方法

筆者通過對我縣部分社群醫院的藥劑人員進行正面接觸、電話聯絡或QQ群聊討論的方式進行資訊採集。

2流調的內容

主要包括:藥劑人員對藥學服務定義的認知程度、藥學服務的組織機制建立情況、執行情況、藥學服務的內容、藥學服務的臨床效果、新醫改政策出臺後藥學服務有何變化,等等。

3結果

多數基層醫院沒有建立健全有效的藥學服務管理、執行機制,即使有一些基層醫院建立組織,但能效較差,不能起到真正藥學服務的作用。藥劑人員對藥學服務認識膚淺、意識淡薄,甚至,有些藥劑人員把藥學服務與藥品諮詢等同。

4討論

隨著新醫改政策的出臺,藥品零差價運作模式強行入軌。基層社群醫院將逐步淡出以藥養醫、追求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的市場[3,4]。而遵循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公益性質的原則,切實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這一經營模式的轉型勢必要求我們轉換服務理念,把醫院藥學服務放到藥事服務的重點。

然而,我國臨床藥師制度、藥學服務起步較晚,在2002年1月21日才頒佈、實施《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並逐步在大、中型城市醫院中開展。而下級醫院,特別是社群基層醫院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許多藥劑人員對藥學服務的概念還很模糊,更沒有臨床實踐。從本組流調的資料中,我們也不難看出這一現象。

因此,筆者認為基層社群醫院藥學服務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 多渠道、全方位的對現有藥學人員進行藥學服務業務知識的培訓,以不斷提高藥劑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充分理解和把握藥學服務的內涵,能順利的把過去藥劑人員僅僅侷限於調配、製劑或後勤保障服務功能的活動轉型成為患者提供技術服務為主的服務形式上來。

2 建立健全安全、有效的臨床藥學服務制度。任何一項社會實踐活動都必須有一定的章程,也只有按章辦事、循規蹈矩才能做到健康、有序的發展。基層醫院的.藥學服務雖受到一些不利因素的制約,但我們也應積極創造條件。建章立制、完善組織、融入臨床、走近患者。能真正的為患者提供個性化、合理化藥學服務,從而不斷提高藥物的依從性和藥物的價效比。

3 發揮橋樑作用,扮演好自身角色。因藥學服務涉及到醫生、護士及患者。所以,藥劑人員在藥事活動中,必須擁有紮實的臨床藥學知識,豐富的臨床經驗。要有一種鍥而不捨、積極向上的求知精神。對臨床用藥趨勢有一種前瞻性研究能力和洞察能力。還得具備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溝通技巧、人緣親和力。在醫、護、患中充分發揮暢通的橋樑作用,密切配合好醫護人員共同為病人的藥物治療承擔責任。抓住每一個環節,對住院患者而言,患者從入院到出院,藥師都應跟蹤監察,包括參與給藥方案的制定、藥學監護、藥物應用評價及對患者進行用藥教育等[1]。遇事多向臨床學習,保持冷靜的頭腦,多思多想。認清自身位置,扮演好自身角色,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努力推動基層醫院藥學服務工作的深入開展。

總之,新醫改政策的出臺,追求藥品的經濟價值的醫療行為已自然淡出歷史的舞臺,基層醫療機構應適應形勢,不斷探索,充分認識和理解藥學服務的內涵,藥師應積極參與臨床診療活動,為患者提供個體化、規範化藥學服務,保證臨床用藥合理、安全、經濟、有效。

參考文獻

[1] 徐小芳。新世紀醫院藥師的職責[J]。藥學服務與研究,2003,3(2):134。

[2] 陳劍鴻,王碧江,劉松青。我國臨床藥師參與用藥決策的現狀與展望[J]。藥學實踐雜誌,2001,19(3)178-180。

[3] 孫鴻鈴,李育波。二級醫院開展臨床藥學服務的實踐[J]。中國醫藥導報,2007,4(19):156-157。

[4] 朱慧娟。門診藥房工作轉型[J]。中國現代醫生,2008,46(9):10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