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談認識結構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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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談認識結構的革命u一個二律背反的解決

兼談認識結構的革命

“認識你自己吧”,這是寫在德爾斐的智慧神廟上的箴言,表達了精神本性的絕對命令。所有的唯心主義者都這樣說。

人類怎樣能在自身中“認識自己”呢?唯物主義大聲疾呼:觀察自然吧,這才是認識的真正源泉。然而,人類又怎樣能離開自己去觀察自然,而獲得真正的知識呢?

生活在今天的人們不難看出,既然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一開始就截然的背離,那麼哲學家們似乎註定要經受一個二難推論的折磨。當貝克萊把“認識自己”推之極端,宣稱“存在就是被感知”時,不難想象整個世界為之瞠目愕然的情景,當然多數人決不會像可憐的海拉斯那樣誠心悅服,如墮五里雲煙,弄不清世界是否“真實”的存在著。

也許既無心探索哲學的玄妙,又無意與主教大人相識的巴黎貴婦會憤然責問:那個叫貝克萊的英國佬竟否認我們的存在麼?而唯物主義則以貫常的輕蔑態度不屑一顧,世界在震驚之餘也許都會同意,這位主教大人有病了(注1)。直到數百年後的今天還有人把貝克萊視為胡言亂語的瘋子。

然而公證的說,作為一個天生傾向實際的約翰牛(英國人)的貝克萊主教頭腦十分清醒,此刻他也許像往常一樣正在就餐,他既不會認為這頓豐美的佳餚,只是他的感覺,而不是實際發生著,也不會認為為他備餐的女僕比如一個叫“露易絲”的女人不是像他那樣活生生的存在著,而只是他的感覺的產物而已。

如果我們沒有理由判定這位主教是在有意的撒謊,那麼他為什麼說出如此荒誕離奇的怪論呢?或者說他那不同凡響的“唯心主義”為什麼能引起人們如此怪誕的“聯想”呢?

撇開動機而論,我們不能不認為,貝克萊在思維中陷入幻覺,以至“妖言”惑眾,或者說使用了有岐義的語言進行詭辯。

通常我們的語言可分為兩類:(1)生活用語;(2)科學語言概念。但是這兩類語言並沒有絕對的界線,甚至很多語言概念直接來自生活用語。生活用語並不需要嚴格的進行定義,而是“大致如此”。一切科學的語言概念則須嚴格定義,而無岐義。但哲學家們使用的語言並非全部被嚴格定義,而無岐義的。加上兩類語言混用,就可能把人們的思維引入迷宮。比如“存在”,“感覺”等概念就是從日常語言引來的,從未被嚴格的確定過。當貝克萊(包括從前的哲學家)用這類沒有定義過的語言概念進行思維,或者表達一個認識物件,認識的岐義性就不可避免的發生了。

就拿“感覺”和“存在”這兩個概念來說吧,在日常生活用語範圍內,感覺總是指感覺者主觀心理感覺,不提物件的感覺似乎也說得通,如:我在感覺,他在感覺等等。

存在——則是“有”的意思,當人們說某物存在,就是說有某物。又如房間裡有一張桌子,窗外有棵樹,就是房間裡的桌子,窗外的樹存在。如果按照存在就是有的意思,“存在就是被感知”不是否認了沒有被感知的東西存在(有)麼?我們的教科書也常常這樣解釋,愚蠢而又荒唐的唯心主義者甚至否認了窗外的樹的存在(有),只要他沒有看見這棵樹,如此等等。

難道唯心主義者竟愚蠢和荒唐到這步田地?貝克萊之類未必會如此吧。實際上,沒有一個哲學家會否認日常生活用語中的“存在”——“有”,如果有這樣的哲人的話,皆可進瘋人院了。

但是哲學家們堅持說,日常用語中的“存在”—“有”是不精確的,需要證明。比如說某種物存在,又何以證明?當然還會提出存在狀態,為什麼有存在這類問題,就柏拉圖的“洞穴人影”的比喻後,哲學家們就為什麼“存在”呀,“本質”與“現象”呀爭論不休。(注2)

把“感覺”這個概念引進哲學倒沒有太多的爭論,既然笛卡爾提出“我思故我在”,那麼,我在感覺也是不成問題的。這就默認了感覺可以無物件這個日常用法。這種不加思考的沿用必然帶來思維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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