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加強建築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的具體方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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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討加強建築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的具體方法論文

《建築法規》作為高等院校教育中的重要科目,其在建築工程管理專業和建築工程技術專業課程中佔據主要地位。由於《建築法規》課程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和理論性,其需要較大的記憶量,給學生的學習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因此教師在對《建築法規》課程進行教學活動中,必須要積極引進先進的教學理念,改革傳統教學方法,促進教學實效性的提高。本文就對加強《建築法規》課堂教學實效性的具體方法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建築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具體方法

一、《建築法規》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建築法規》課程教學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教學方法與手段單一;二是教學編寫內容落後;三是考核方式單一。

(一)教學方法與手段單一。

部分教師在進行《建築法規》課程教學活動時,仍然沿襲傳統的灌輸式和填鴨式教學方法,教學方法單一化,過於重視法條的闡釋。這樣導致學生只能被動接受知識,難以將理論知識運用在實際生活中,降低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同時教師無法合理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由於經費、裝置和課時安排的影響,部分教師將該課程作為理論課,無法安排學生到多媒體教室進行實驗教學。此外,教師在對《建築法規》課程進行教學設計時,對學生的主體意識不夠重視,難以科學應用模擬法庭、研討式、辯論式和案例式教學方法,無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不利於教學實效性的提升。

(二)教學編寫內容落後。

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出現,法律法規也在不斷更新,但是現有的教材內容的編寫無法及時更新,內容相對滯後。同時部分教材對系統性和理論性知識較為突出,但是無法結合學生的特點編寫合理的基礎法律理論知識,導致其內容與實踐教學不相符,缺乏可讀性和實踐性。

(三)考核方式單一。

對於建築法規的考核方式而言,其僅僅只是進行單一的期末考試和理論知識考核,這樣只能對學生掌握知識情況加以瞭解,而無法對學生的解決問題能力和綜合運用能力進行全面反映。除此之外,難以將學生互評、教師評價以及企業評價等方式進行有機結合,導致學生參與考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學生難以將所學法律知識加以內化,影響了教學效果。

二、加強《建築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的具體方法。

(一)強化啟發式教學。

要想加強《建築法規》課程教學的實效性,教師應積極採用啟發式教學方法。首先應保證師生共同選擇教材。對於《建築法規》教材而言,其應從學生的學習特點出發,對內容的實踐性和實用性加以重視,不能完全偏向於其完整性、系統性和學術性的特點。同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選擇的司法案例應儘可能符合實際生活,從而引導學生理解和掌握相關的司法概念與技能,並在對教材內容進行羅列使,可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到教材的選擇中。此外,對於新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和法律法規等,應將其納入到《建築法規》課程中,並對其進行適當的補充和修訂,從而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進學生學習能力的提升。

其次應採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為了全面瞭解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應採用多元化的教學考核和教學評價方式,通過知識考評、報告考評、過程考評和成果考評等強化中介性考評。這樣能夠將靜態評價轉變為動態的教學評價,促使學生主動參與到考核活動中,促進過程考核的層次性和階段性,實現中介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的有機融合。此外,教師在綜合評價學生的學習成果時,可以結合學生平時的模擬操作情況、案例分析、討論表現和課堂發言等,進行學期教學評價,從而對學生的學習成績、情感態度以及思考過程加以全面體現。

(二)加強體驗式教學。

1、案例和法律熱點問題分析。

由於法律法規理論相對較為枯燥,教師在《建築法規》課程教學過程中,可利用典型案例和法律熱點問題,讓學生積極展開討論,並進行適當的指導和點評。同時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必須要充分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或問題進行思考和分析,並積極尋找有效的.解決途徑。案例分析的教學方法,能夠充分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使其主觀能動性加以發揮,增強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

2、模擬職場。

對於《建築法規》中招投標的相關法律知識而言,其具有記憶量大、程式複雜以及理解難等特徵,因此教師可以有效採用模擬職場的教學方法。首先將學生分成不同的小組,如監督組、諮詢組、評標組、投標組與招標組等。其次讓學生對職場招投標工作加以模擬,並且投標組應有效掌握投標的技巧,根據預決算知識對投標書進行合理編寫;招標組應釋出招標工作,對招標中存在的疑問加以解答。這樣才能強化學生的職場訓練,為學生提供真實的訓練環境,提高學生的競爭意識,促進學生的自主性學習。

3、現場參觀。

由於建築工程安全法律法規涉及較多的內容,其需要較大的記憶量,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以採用現場參觀的方法,對竣工驗收、施工過程以及施工準備等知識點進行現場的全面講授。同時讓學生擔任專案經理、工程師、安全員等角色,對工程技術人員通過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方法加以瞭解和掌握。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建築法規》課程教學活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教學方法與手段單一、教學編寫內容落後以及考核方式單一等,導致學生的學習效率低下,不利於《建築法規》課程教學實效性的提升。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要採用啟發式和體驗式的教學方法,保證師生共同選擇教材,實行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從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建築法規》課程教學的實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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