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街頭音樂看美國社會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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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街頭音樂看美國社會和文化
   “我們是不是常常會在街頭從藝者與破衣爛衫、骯髒、瞎眼的乞丐之間畫上等號?”面對這樣的詰問,你該怎樣回答?我相信多數人將給出肯定的答案。原因很簡單,在我們號稱五千年文明史的國度中,街頭及其從藝者向無獲得過人們由衷地讚賞——先秦的歌唱家韓娥能使“餘音繞樑,三日不絕”,卻因沿街乞唱而不能贏得雍門百姓的尊重;宋代都城勾欄瓦舍中的賣唱藝人和路歧“打野呵”者是我國傳統的重要薪火傳接者,也只能在野史、逸聞中方能找到些許客觀描述;解放前,華彥鈞的《二泉映月》《聽鬆》等名曲已伴隨他多年,直到解放後才被識樂的“伯樂”錄音整理,不致絕世……凡此種種說明,我國上雖出現了大批的“街頭藝術家”,但只有少數的幸運者得以青史留名。 

     西方文化史中也曾出現過大量街頭音樂家性質的流浪藝人。從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歐洲中世紀時期的流浪藝人的性質和他們的音樂活動情形就類似於我們談論的街頭音樂家的和形式。那些無拘無束的流浪藝人,無人知曉他們來自何方,浪跡何處,他們在法蘭西、英格蘭、日耳曼及義大利隨處遊蕩,在民間和宮廷演奏著他們的音樂,為歐洲藝術音樂的播下了種子。然而,這些出身貧寒、沒有固定住處的流浪藝人卻沒有被當時的“官方”——教會所認可。因此,有關他們的內容很少被載入歷史。 

     中世紀晚期和近代以來往往把這些流浪藝人稱之為遊吟藝人(Minstrel)或戎格勒(Jongleur),隨著他們規模的擴大和的加劇,更由於歷史環境的進步和發展,流浪藝人才逐步進入文學家和史學家的筆端,使我們瞭解了一些關於遊吟藝人和戎格勒的情況,音樂史學家保羅·朗在《西方文明中的音樂》一書中有一些比較詳盡的論述。他敘述到,流浪藝人的'起源可追溯到古羅馬,他們的文學知識和音樂才幹讓人窺視到古代的公眾戲劇演出和其他節慶的殘餘痕跡。遊吟藝人在歐洲整個中世紀裡幾乎是不可或缺的。 

     即使在今天人們已耳熟能詳的西方藝術音樂的發展歷程中,也有許多街頭音樂所寄附的影子。例如,開古典主義音樂先河的海頓的音樂就直接獲益於他農夫般的經歷,從鄉村和民間,甚至街頭上,他獲得了許許多多的音樂養料,海頓常常運用通俗的民間音調作為自己創作的素材,其中包括德國的、波西米亞的、克羅埃西亞的、匈牙利的,還有吉普賽的曲調。這些音樂素材都是他早年的生活經歷所積累下來的。當時,海頓經常獨自一人在鄉村、民間巡遊,有時候為了獲取民間音樂的素材和即興演奏的經驗,他經常參與街頭、廣場藝人們的演奏。這種方式不僅讓海頓更加接近他的生活、他的品格,而且從中使得他獲得了豐富的音樂源泉。 

     由此看來,街頭音樂作為一種音樂活動存在的方式並不是某個國家或社會獨有的,也並非社會才出現的文化現象,它其實是一種廣泛存在的文化傳統的延續。 

     但現代人恰恰忽略了這一文化現象,以至於留美音樂學者洛秦博士從事這一領域時,面對的竟是一片荒蕪——不但在國內找不到資料,在美國也是可憐得連一篇介紹性的文字都沒有。 

     相對而言,讀者是幸運的。我們今天看到了這一領域的最新成果:洛秦博士歷經近八年的異域採風終結成果——他的第一本街頭音樂研究專著《街頭音樂:美國社會和文化的一個縮影》(人民音樂出版社,2001年11月)已經出版,該書也是國內外第一本關注街頭藝術的研究專著。書中精選了數十個代表性的美國街頭音樂的唱奏場面,以音樂人類學的敘述筆法對當代美國文明進行了描述和透視,並配上一百二十餘幅作者現場拍攝的街頭音樂圖片,夾敘夾議,文圖互照,寓枯燥的學術語言於輕鬆的文圖陳述之中。考慮到普通讀者的音樂知識程度,在文章的敘述中凡出現專業術語和名詞,作者還特意間插了許多“旁白”式的小短文,對之予以淺顯的解釋,以增加讀者的音樂知識積累並協助理解文章原旨。為了增強讀者的現場感和理解度,作者另將採集到的街頭音樂家唱奏的音樂音響精選出15曲,壓制成一張CD附於書後,供讀者同步聽賞,從而使全書達到文、圖、聲並茂,知識、學術、趣味並舉的出版效果。 

     隨著社會人群的日益都市化和生存觀念的日益開放,街頭音樂、街頭藝術不再只是歐美人側目的一個景觀,它同樣也是我們愈來愈無法迴避的現實。對“街頭音樂”的關注無疑讓我們首先獲得了走近美國文明的新視域,同時也使我們增添了一個關注社會和文化的新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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