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析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的邏輯起點、治理基礎與路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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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邏輯基礎;路徑選擇

論析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的邏輯起點、治理基礎與路徑選擇

[論文摘要]主流的公司治理理論是建立在企業契約觀基礎上的,這種單純依靠各種投入要素的契約關係難以揭示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的本質。高科技企業的成長性決定著公司治理的邏輯起點是基於契約的公司治理向基於契約與資源基礎上的能力相結合的公司治理轉變,其治理的基礎是資源、基於資源基礎上企業的能力、權利及控制權的形成,在治理上強調戰略資源獲得控制權。基於這一認識,筆者設計了高科技企業不同生命週期階段公司治理的路徑選擇。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企業競爭優勢的源泉,是企業組織可持續發展的保障。主流的公司治理理論從企業的契約視角出發,以交易費用的`節約和控制權的分配為重點。但是,從契約的基礎出發研究公司治理,僅僅將企業看成是各種要素投人者聯合起來的具有法人資格和地位的契約關係網路,這明顯缺乏對企業生產屬性的研究,因而很難真正解釋公司治理(FOSS,1996)。更為重要的是,高科技企業成長的生命週期性特徵決定了單純從契約出發研究其治理結構,必然忽視高科技企業競爭優勢的培育,因此重新審視高科技企業特徵,分析公司治理基礎,提出公司治理的策略顯得尤為必要。

一、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的邏輯起點

技術創新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動力,高科技是國家技術創新的直接表現,高科技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其成敗直接關係著一國競爭力的實現。國家技術創新水平不僅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有關,而且還與公司治理結構安排聯絡緊密。楊建君等( 2003)認為治理結構和技術創新是一種互動的關係,不同的治理結構代表著不同的利益結構,不同的治理結構產生不同的技術創新行為選擇。魏峰等(2004)運用Logistic迴歸分析法分析了上市高科技企業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影響。從實證分析的結論看,國有高科技上市資產收益率、總經理兼任董事和資產負債率與技術創新有正的影響,股權集中度和企業規模對企業技術創新有負的影響,高層管理人員持股比例對企業技術創新沒有影響。因此,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十分顯著。

高科技企業最大的特徵是其成長的生命週期性。按照生命週期,高科技企業分為種子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個階段。在每一個階段,推動著高科技企業成長的動力是不一樣的,因此高科技企業的治理結構遠比一般企業複雜得多,單純依靠各種投人要素的契約關係是難以揭示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的本質的。

與一般企業的公司治理不同,高科技企業公司治理首先應解決企業的成長性,而不是交易費用的節約和控制權的分配。企業成長得益於企業競爭優勢的培育,節約交易費用並不能讓企業獲得競爭優勢。從治理關係分析企業競爭優勢培育,必然以企業內部能力培養為核心,企業資源基礎論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ose在《企業成長論》(1959)中提出了“企業是資源集合體”的觀點,認為企業內部資源是企業成長的動力。Wernerfelt在《企業資源學說》(1984)中認為企業內部的組織能力、資源和知識的積累是解釋企業獲得收益、保持競爭優勢的關鍵。20世紀90年代資源基礎論發展迅速。C.K:Prahalad和Gary Hamel (1990 )提出企業是基於資源基礎上核心能力集合體的觀點,認為企業的核心能力是積累性學識,協調組織內部的學識,這是企業競爭優勢之所在。Teece,Pisano和Shuen(1997)進一步提出動態能力的觀點,指出企業動態能力是指企業在擁有資源基礎上,在快速變化的環境中整合、建立和重構內外部競爭以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能力。

資源基礎論是企業契約理論的重要補充和完善。在一個充滿競爭的市場條件下,我們不能只顧企業的契約關係而忽視企業競爭能力的培養,這顯然不能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當然,我們也不能忽視企業契約對企業成長的作用。如果企業的契約是企業存在的基礎,那麼,從企業能力培養的視角去考察企業則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條件和要求。因此,高科技企業的公司治理思路由基於契約的公司治理向基於契約與資源基礎上能力的公司治理轉變是高科技企業客觀存在的基礎(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