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價值體系的結構及功能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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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學批評應該是通過對文學作品審美價值和社會意義的闡釋,實現對文學創作者、接受者及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念進行引導的價值活動。中國文學批評要走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出現的因價值立場遊移、價值標準模糊、價值取向偏頗等問題導致的功能衰弱、公信力下降等困境,成為以自己的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向全社會喻示精神指向的引領者,就應該將價值體系建構作為主要課題進行探討。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指的是支撐、引導批評主體對文學現象做出價值判斷的,由價值取向、價值標準、價值觀念等構成的文學評價指標體系。它的構成要素是多元的、有序的。多要素之間以主導與輔助關係的軸輪結構,或低層與高層關係的階梯式結構存在。

文學價值體系的結構及功能論文

關鍵詞: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多要素;多層次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文學批評在有力把握文學現象、有效引導創作和閱讀等方面表現得差強人意。一些批評者要麼隨意表達自我、隨便宣洩情緒,要麼在所謂學理性的名義下模糊價值判斷和價值取向,要麼在傳媒或圈子等的左右下違心地說些恭維的套話。批評與創作、批評家與作家、批評者與讀者之間缺乏有意義的交流。這種狀況與社會轉型帶來的價值觀念的變化、價值標準的多元乃至混亂等有關。鑑於此,有識之士紛紛從不同角度提出建構新世紀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改變文學批評面貌、強化文學批評功能的觀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探討較多談論應該建構,較少論述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本身的性質、內容和特點;有的探討只丟擲價值體系的幾條固定標準,沒能論及這種價值體系的開放性、涵蓋性、面對作品的實際闡釋力和各條標準之間的內在關係。本文正是基於對以上一些問題的思考,嘗試將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基本理解闡釋出來,以期對21世紀中國文學批評的建構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內涵

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指的是支撐、引導批評主體對文學現象做出價值判斷的,由價值取向、價值標準、價值觀念等構成的文學評價指標體系。價值判斷,是批評主體對文學作品有無價值、價值大小等做出的回答。價值取向,是明確表達肯否、褒貶、揚抑等的取捨態度。價值標準,是做出價值判斷、表明價值取向的依據。價值判斷、價值取向、價值標準等其實都根源於價值觀念,是價值觀念的種種體現。價值觀念,是對價值是什麼、什麼有價值、什麼沒價值、什麼決定價值、人應該追求什麼價值等問題的理解。價值觀念並不是一套抽象的理論,它既體現對價值的理解,也體現對價值的追求。價值觀念不是個人的認識能力問題,而是複雜深刻的社會現象。一個人擁有什麼樣的價值觀念,取決於他與時代、社會的關係,一旦他接受一種價值觀念,他不僅能做出一個事物有無價值的判斷,而且還會做出追求什麼價值的選擇。也就是說,價值觀念必然體現出價值取向,價值觀念必然對人的行為起引導作用。只是,價值觀念對人的行為的引導作用不是靠強制命令的方式,而是通過闡釋事物的價值進而為人指出應該追求的方向實現的。

文學批評中,批評主體正是通過對作品價值的闡釋,實現了價值觀念的引導作用。批評主體的價值觀念是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的關鍵因素。價值觀念的社會性決定了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社會性。我們不能將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理解為憑空產生的孤立之物或文學理論家、批評家心血來潮遊戲玩耍的偶為之物。它是社會生活現實、文學現實、文學批評現實以及文化傳統等因素作用於研究、從事批評的人並促使他們做出積極應答的結果。孔子提出以“思無邪”“邇之事父,遠之事君”為核心旨歸的“興觀群怨”[1]185價值體系,是對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所做的應答;柏拉圖丟擲以“善”為核心價值尺度的文學評價體系,是因為希臘各城邦的政治制度都不能令他滿意;梁啟超之形成與傳統的以詩、文為正宗的文學觀念相對立的,以小說為“文學之最上乘”的新的文學價值觀,是因為內憂外患、混亂不堪的中國近代社會讓他認識到“新民”的重要性;而我國在“新世紀到來的十幾年間,重建文藝批評人民性標準的努力已經初見輪廓”,是因為社會極速發展過程中的分層現象和底層寫作現象給文學研究者提出了時代課題。強調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社會性,不等於不承認它的差異性。研究或從事批評的人並不只是被動地接受影響和制約,而是帶著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文學觀、審美理想等能動地接受影響從而建構自己的文學評價體系的。客觀因素影響的角度、程度、方向和效果等都會因不同的建構主體有不同的理想和需要而不盡相同。

正是建構主體的能動性讓我們看到了即便是同一民族、時代、階級,也會有不盡相同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存在。亞里士多德是柏拉圖的弟子,兩人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卻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如果說兩人的文學評價體系都可以用“真善美統一”來概括的話,柏拉圖的是以“善”為主導價值取向構成的,亞里士多德的則是以“美”為核心價值取向構成的,而且,二人對真、善、美內涵的界定也是不同的。因此,他們對希臘文學的評價也是不同的。在柏拉圖看來,多數希臘文學作品因為既不具備提供真理的價值,也不具備引人向善的價值,是應該被否定的。而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多數希臘文學作品因為未犯“藝術本身的錯誤”而具有美的價值,還因為符合“可然律”和“必然律”、提供“可信性”、具有“哲學意味”,而擁有真的價值,也因為不違背城邦的正義而具有善的價值。中國近代的王國維與梁啟超,同樣面對積貧積弱、混亂不堪、前途渺茫的艱難時世,然而二人對這種現實做出的應答卻是不同的,這種不同在兩人建構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上有明顯的表現。梁啟超的價值體系是以啟蒙進而強國為主導價值取向的,所以他致力於倡揚書寫新內容、體現新理想的具有崇高格調的新小說、新詩歌、新散文;王國維的價值體系是以感染進而救贖為核心價值取向的,所以那些沒有大團圓尾巴的徹底的悲劇諸如李煜的詞、曹雪芹的《紅樓夢》等最被他青睞,他看重的是它們寫出了宇宙、人生的哲學況味,能夠發揮讓人看清因慾望而痛苦、因受罰而解脫的人生真相的作用。

總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既不是抽象、孤立地存在於批評主體和批評文字之外的強硬、僵化、死板、單一的教條,也不是批評主體主觀隨意的即時性的靈光一閃。它是批評主體與文學現象,與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與文學批評遺產等交流對話的產物,是潛移默化地養成和有意識地建構相結合的結果。它應該內化為批評主體心理結構的一部分並在他對文學現象進行闡釋、分析、評價時體現出來,應該在文學、人以及社會的良性發展中起積極引領作用。

二、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構成元素及其關係

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構成要素應該是非單一的。我們之所以用“價值體系”一詞談論批評,就是為了避免單一標準導致文學批評的僵化、教條、強硬,避免把文學引上單調、枯燥、乏味的死衚衕。近些年來,一些學者對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要素的探討很有啟發意義。賴大仁主張當代的中國文學批評應該在審美觀、歷史觀、人性觀等方面加強建設,以便糾正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文學創作和批評出現的各種各樣問題。王衛平主張面對文學批評中出現的價值混亂和價值虛無等問題,應該建構以“精神內涵”“情感”“趣味”“藝術”和“審美”等為價值維度的多元複合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回首文學理論批評史,在文學批評價值體系這個概念未誕生時,建構它的實踐其實已經存在。孔子評《詩經》的“興觀群怨”說,評《韶》樂和《武》樂的“美”“善”說,都說明他為文學評論建構了非單一的評價指標。至於劉勰在《文心雕龍》中、鍾嶸在《詩品》中建構的文學評價尺度,就更加細緻、多元、詳盡了。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也以真、善、美為要素建構了文學評價的多元價值尺度,只不過二人對真、善、美的理解存在著分歧。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包含不同的價值尺度、價值取向、價值觀念,是由文學批評主客體的特點決定的。文學批評的客體是以文學作品為核心的文學現象,是蘊含著豐富價值內涵的複雜的存在;文學批評的主體由批評家、學者、編輯、作家、文學愛好者等多種身份的人構成,對生活的領悟與洞察,對各種學術、思想資源的吐納等的不同,決定他們用以衡量文學的尺度、觀念等必然是複雜多樣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要素是多元的,卻不是互不相干、雜亂無序的,它們之間應該以某種方式形成一定的內在關聯。

當面對文學作品等文學現象時,形成一定關係的各種要素以一個系統做出反應。柏拉圖以真、善、美為文學批評的價值尺度,但是,真、善、美在他那裡不是並列地處於同等地位的,以培養理想國合格公民為旨歸的“善”才是其文學評價指標體系的核心。他之所以認為希臘的悲劇、喜劇、史詩等不真、不美,是因為他認為它們不善。他認為希臘文學中的神、英雄、好人、壞人等形象都不真實,希臘文學多以“模仿”敘事為主要寫作方法因而不美,是因為在他看來這些形象及塑造形象的'方法不能引人向善。當然,柏拉圖建立的文學評價體系及他對希臘文學作出的評價,在我們看來,是存在問題的,但是,它的啟發意義也不容否定。在這裡,我們注意的是他建構了文學批評價值體系裡各要素之間的關聯機制。同樣作為人類歷史“軸心時代”的代表人物,孔子對文學的言說雖然沒有柏拉圖那麼多,但是,正所謂簡約卻不簡單。孔子用極其精煉的話語建構了極富啟發意義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他所說的文學的“興觀群怨”等功能,是以“思無邪”“邇之事父,遠之事君”“盡善盡美”為旨歸的。正是因為“興觀群怨”等功能統一於“思無邪”等旨歸之下,中國古代文學“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補察時政,洩導人情”等政教美學傳統才得以形成。時過境遷,在當代社會裡,在新的經濟、政治、文化、文學環境中,孔子所主張的文學評價尺度的具體內容有些已不適合我們了,但是,他對文學評價主導價值觀念和多種觀照角度及它們之間關係的論說,對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建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敞開著結構示範意義。在建構新世紀中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各種呼聲和主張中,有些學者注意到體系內各要素之間的內在關聯機制這個問題了。陳傳才主張:“要以審美維度為基點和中介,形成文字審美分析與歷史、文化視界的溝通,以便在文字審美分析的基礎上去揭示本文與歷史文化的多種聯絡和意蘊,再由文字與歷史文化的多種聯絡和意蘊回到對文學審美價值多重性的闡釋、評價。”

韓偉強調核心價值觀念和指導價值觀念的確立,他說:“核心價值觀念和主導價值觀念是價值觀體系的基礎,它們決定著整個價值體系的存在。核心觀念和主導價值觀念的缺失,會引起整個價值體系的瓦解和分崩離析,從而出現價值衝突和價值危機。新時期以來出現的價值迷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他認為,中國當代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重建,就應該以馬克思主義人的全面發展的觀點為核心價值觀念和主導價值觀念,只有用它把許多新問題、新觀念、新思想、新的方法論原則等統合起來,我們的文學批評和文學的價值體系才能既有創新性又能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張利群論述了“文學核心價值體系在‘多樣化’與‘主旋律’關係中的內在邏輯性”。認為,“構建文學價值體系一定要依循矛盾運動規律來確定事物性質的本質規定性,從核心價值取向的確立入手來加強文學價值體系的建設”。“所謂核心價值取向,指基本的、根本的、主要的、導向性的價值取向,它在文學價值體系中起著聚集、凝結、引導的決定性作用。因而,文學價值體系的邏輯性就表現為核心價值取向與一般價值取向的辯證協調、和諧統一的關係。”

雖然文學價值體系與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在概念外延、建構主體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但是,在論述構成價值體系的諸要素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上,二者是相通的,所以,張利群的論述對於我們研究新世紀中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建構具有很重要的參考意義。相反,有些談論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建構的學者,由於忽視構成要素內在關聯機制的思考,即便丟擲一個包含多種維度的價值體系,還是會給人理解起來比較雜亂,運用起來比較茫然的感覺。

三、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構成層次及其功能

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要素的非單一性、非混亂性,既體現為橫向的多角度、多側面,也表現為縱向的多層次。因為體系的有序性不僅決定於平面結構的形成,也決定於立體結構的形成。如果說前面我們著重闡釋了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要素的橫向關係或曰平面關係的話,那麼下面我們將探討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構成要素之間的縱向關係或曰立體關係。魯迅說過,“批評家的職務不但是剪除惡草,還得灌溉佳花。”這其實涉及了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對文學在性質上的分層功能。這是一種對好作品和壞作品、優質作品和劣質作品劃分界限的功能。如亞里士多德就建構了以藝術規律為主導的文學評價體系,用“偶然的錯誤”“藝術本身的錯誤”這樣的標尺將優秀作品和劣質作品做出了明確的界分。這樣的價值體系,之於文學批評就是有意義的。如果有誰號稱建構了一套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可是我們依據其對文學作品進行評價,卻無從分辨出好壞優劣,那麼,這個體系大概就是值得商榷的了。比如,有人說以“精神內涵”為重要價值維度建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可是,並不對精神內涵的所指進行界說,那麼這樣的價值體系就不能實現指認哪些作品具備精神內涵是好作品,哪些作品不具備精神內涵是壞作品的功能,那麼,這樣的價值體系建構出來豈不成了對文學批評和文學創作無切實助益的擺設?又比如,很多人以“情感”或“動人”“感人”為主要價值維度建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卻不對文學中的情感進行闡釋和界定。也許他們認為情感是盡人皆知無須贅言的東西,以它為主要尺度建立價值體系既通俗易懂又普遍好操作,其實這是一種誤識。情感,既有強度的區別,也有性質的區別,還有存在領域的區別。

文學中的情感不同於生活中的情感,並不是寫什麼樣的情感、怎樣寫情感,都能產生感人的效果,也不是隻要感人就是好作品。像仇恨、嫉妒這樣的情感,如果被作家不帶審視、不能超越地寫進作品,一味地寫復仇有理、嫉妒合情,它們都是人性的正常表現等,我們還能說這樣的作品是好作品嗎?如果聲稱以“情感”為主要維度建構價值體系,只是告訴我們寫情感就是好作品,感人就是好作品;不寫情感就是壞作品,不感人就是壞作品,那麼這個價值體系在性質分層功能上是存在問題的。在性質分層功能上,馬克思、恩格斯確立的“美學觀點與歷史觀點相結合”的批評為我們昭示著無盡的意義。這個價值體系的應用,讓馬、恩旗幟鮮明、堅決果斷地對莎士比亞、巴爾扎克、海涅、狄更斯等的創作表達了讚賞之情,對歐仁蘇、卡爾倍克、斐拉薩爾等人的創作表示了否定之意,對歌德、席勒、敏考茨基、瑪哈克奈斯的創作發表了哪裡值得肯定、哪裡存在問題的判斷。這充分說明了馬、恩建構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具備內涵明晰、邏輯清晰、意蘊深刻、闡釋功能強勁等特質。除了性質分層功能,文學批評價值體系還應具有程度分層功能。所謂程度分層功能,是指以一定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為依據評價文學作品,能夠在已被認可為較好的文學作品中區分出不同檔次。孔子當年就在承認《韶》樂和《武》樂都屬於較好的音樂作品的情況下,用“盡美矣,又盡善也”和“盡美矣,未盡善也”將《韶》和《武》做出了高度上的區分。

馬、恩的“美學觀點與歷史觀點相結合”的評價體系,也發揮了在承認敏考茨基、瑪哈克奈斯這樣的有社會主義傾向的作家的基礎上,用“不充分的現實主義”將他們與莎士比亞、巴爾扎克等極其優秀的現實主義作家區別開來的作用。其實,文學批評價值體系蘊含的多層次價值尺度並不是建構體系的人預設的,而是他們在批評實踐中切實體驗、感悟了大量文學作品,掌握了大量文學現象之後做出的活力充盈的判斷。我們可以以鍾嶸詩歌批評價值體系蘊含的多層次價值尺度為例說明這個問題。鍾嶸在將120多位詩人認可為較優秀詩人的基礎上對他們進行了上、中、下三“品”的定位,而他之所以能夠冒著被指責、被非議的風險堅定地對詩歌創作進行區分,就是因為他所建構的“骨氣奇高,詞采華茂,情兼雅怨,體被文質”這樣的詩歌批評價值體系是從批評實踐中來的,是與詩人的創作實際相關聯的。情、氣、才被鍾嶸視為創作主體極重要的審美素質。無情、無氣、無才之人寫詩,不會被鍾嶸納入到《詩品》中來浪費筆墨,情不深、氣不高、才不俊的詩人也不會被鍾嶸放在較高的位置上。當然,鍾嶸明白,情深、氣高、才俊集於一人的情況,實在是少之又少,放眼望去,也就曹植一人經得住全方位高標準的考量。所以,他在進行價值判斷的時候,只能拿出不同高度的標尺。不僅有定位上、中、下三品的標尺,其實在每品之內,鍾嶸運用的也不是一個高度的尺子。又有區分,又能組合在三品之中,鍾嶸的價值體系做到了絕對與相對、一與多的辯證統一。

概括說來,放在上品的詩人,是那些在情、氣、才三方面皆突出或某一方面表現出突出特點的詩人。曹植是翹楚自不必說,李陵、班婕妤被高看,是因為他們情真且深;劉楨被擢拔,是因為氣高;謝靈運被寬諒,是因為才俊。陶淵明被置於中品但評語不低,按鍾嶸的邏輯,大抵也因為其情、氣、才三方面因素沒有哪一個極為突出卻又都不缺乏。我們並不是完全認同鍾嶸對120多位詩人所做出的所有評價,但是,他針對時代的文學風氣,從自己對文學現象的感受、掌握出發建構內含不同層次指標的價值體系,將那個時代的詩歌區分出較好、良好和極好三個等級,而且能夠做到自己的評價與自己的依據並不矛盾,確實值得我們談論新世紀文學批評價值體系建構的人認真研析從中收穫啟發。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複雜深奧性是值得更加詳細、深入研究的,這裡我們只是把對它的一些粗淺認識做了簡要闡述。有了這些基本理念的闡釋,我們建構新世紀中國文學批評價值體系的主張就有了展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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