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濟慈與艾略特理論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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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濟慈 艾略特 消極的才能 非個人化
  論文摘要:
濟慈和艾略特在對和詩歌創作的探尋中,不約而同地以“失去自我”為起點,分別做出了“消極的才能”和“非個人化”理論。兩種理論都是在針對浪漫主義氾濫的主觀情感的思考下產生的,因此,在內涵上有許多相通之處。然而兩種理論在性質和歸結點上又有著本質的不同。本文就二人的理論加以系統的比較,以新的角度重新解讀這兩種理論。

  濟慈和艾略特是18世紀和20世紀詩歌創作領域的傑出人物。他們為後世留下的不僅是不朽的詩篇,更有對後代文人影響深遠的詩歌理論:濟慈的“消極的才能”,艾略特的“非個人化理論”。這兩種理論都是以否定自我,避卻個性為前提的,並且艾略特在他的著作中有多處提到濟慈的作品和理念,因此,之後的批評家和研究者在涉及這兩種理論時,或絕對地認為艾略特的“非個人化”理論borrows(借用了)濟慈“消極的才能”理論,或簡單地概說在濟慈“消極的才能”理論影響下,艾略特產生出了“非個人化”理論。而對於這兩種理論之間究竟存在什麼樣的聯絡,並沒有進行一個深入的、系統的研究。本文就此為立論,對二人理論的同與不同進行比較,並以此作為新的角度來解讀這兩種新的理論。
  
  一、“消極的才能”與“非個人化”理論的主要內容
  
  濟慈的“消極的才能”及相關理論,出現在多封書信中,“一些事情開始在我思想上對號入座,使我立刻思索是哪種品質使人有所成就,特別是在文學上,像莎士比亞就大大擁有這種品質——我的答案是消極的能力。這也就是說,一個人有能力停留在不確定的、神祕與疑惑的境地,而不急於去弄清事實與原委。”(約翰•濟慈:59) 。“消極的才能”說明的是這樣一種能力,它能夠使人與晦澀和矛盾共存,能夠容忍和保持來自個性衝動產生的壓力而不魯莽做出反應,或是使行為與外界的情感和經歷模式統一起來,來得到“一種聲音或意象;來傳遞一個資訊,忠誠地它,使之成為通俗易懂的。”(Symons:1627)。艾略特非個性化理論來源於他的第一本論文集中的名篇《傳統與個人才能》(“Tradition and Individual Talent”)。他認為詩歌不是主觀的自我表現,“詩不是放縱情感,而是避卻情感,詩不是表達個性,而是避卻個性。”(T•S•艾略特,1934:58)作品與作家無關,作品只是客觀的象徵物。一個藝術家只有“繼續不斷地自我犧牲,繼續不斷地個性消滅” (T•S•艾略特,1934:53),能不斷地進步,成為不朽的傳統的一部分。
  
  二、“消極的才能”和“非個人化”理論與浪漫主義
  
  很明顯,這兩種理論存在許多共通之處,這與它們都是作為對當時浪漫主義反思的結果而出現的有很大關係。浪漫主義的傾向可概括為:一部藝術作品本質上是由內向外、產生與激情支配下的創造過程,是作者的感受、思想、情感的綜合,或者說,詩歌是詩人思想感情的流露、傾吐或表現(M•H•艾布拉姆斯:34)。浪漫主義到了後期,已有了情感氾濫的頹廢趨勢。縱貫濟慈一生創作思想的,是他對“美”與“真”的追求。而以華茲華斯為代表的浪漫主義過分誇大了主觀想象在藝術創作中的能力,強調想象力可以脫離現實,主宰一切。而求真的濟慈更在意的是想象本身或其反映的事物的真實性的問題,浪漫主義的自我中心主義,過分的主觀宣洩使得他的思想在主客觀的分裂中失去了方向。他不斷地在想象的功能及其效果之間做出比較,最終在莎士比亞、密爾頓等文學巨匠身上找到了答案,就是詩人通過失去自我,讓主觀的經驗滲入到客觀事物的內部,並作為意象將客觀事物的性質真實地表現出來的這種消極的能力。濟慈的“消極”是一顆平常心,使詩人靜靜聆聽輕輕講述,而不是被浪漫主義噴射的激情遮蔽了雙眼;是融入自然等待靈魂重塑的耐心,而不是華茲華斯凌駕於自然之上無所不能的精神;是感受未知,疑問和不確定中“真”的勇氣,而不是柯勒律治在一知半解時退而求全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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