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語言體現的新聞主觀性傾向問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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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直以來,人們普遍關注新聞報道的客觀性,認為新聞是客觀、真實地對新近發生事件的記錄。事實上,由於新聞事實自身的不可複製性、新聞記者的個人素養和語言的主觀性等因素的存在,新聞報道常常體現出記者的主觀性傾向。其中語言的主觀性特徵對新聞報道的主觀性傾向有著重要的影響,文中主要從詞語選用、語序、句式和句類的選用方面入手,結合新聞例項,從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較深入全面地探討了新聞報道的主觀性傾向。筆者期盼以此引起新聞從業人員對語言的關注,儘量在規範的限制內提升新聞報道的客觀性。

新聞語言體現的新聞主觀性傾向問題論文

關鍵詞:新聞報道 詞語 選用 語序 句式 主觀性

新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客觀性,它要求新聞真實反映現實,記者的感情色彩絲毫不要帶入新聞作品中。因此新聞排斥主觀性,表現在話語上,即儘量選用不包含說寫者感情、態度或評價的詞語、句式等來記事、說明或寫人。但是,完全的客觀性是不存在的,客觀性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是大眾對新聞的期待,也是媒介的最高追求。因為新聞事件一旦發生,將成為永遠不可能再複製的歷史,此後的任何報道、述說、闡釋,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述說者個人的主觀傾向。不同的新聞記者,會依據自身的素養、認識等,從所服務的媒體的要求出發,對同一事件選取不同的報道角度,即使報道角度相同,在具體的措辭上也會呈現出各自的特色。這一切正體現了新聞具有主觀性的特徵。這一特徵是由新聞事實自身的不可複製性、新聞記者的個人素養和語言的主觀性三個方面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對於前兩種原因,比較容易明白,我們這裡不準備論述。本文將主要從語言的主觀性這個角度切入來探討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徵。

語言的主觀性,是指說寫者在說寫出一句或一段話的同時,暗示或表明自己對此番話語的立場、態度和感情。

①人們在說寫時,總會或多或少地帶上自我的印記,也即說寫者的立場、態度和感情可以通過他所選用的詞語、句式或句類以及他對詞序的安排等表現出來。符號學家莫里斯認為符號具有評價性特徵,而“符號的評價性特徵把闡釋者指向所指物體的具體特質,這使得人們對物體作出評價或鑑定”。

②語言是最典型的符號,因此,自然帶有這種評價性特徵。人們運用語言來描繪事物或傳情達意時,就必然同時接受與選用了語言的評價性特徵。新聞報道通過語言來傳遞資訊,在運用語言記錄、再現新聞事實時,記者的觀察角度,對事件的認識,以及他對語言的選用與安排,都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或運用語言符號的評價性特徵,從而在報道中帶上一定的主觀性傾向。

因此,要想達到新聞客觀性的最高理想,就需要先充分了解語言的規律與特點,明白語言主觀性特徵的表現,從而有效地避免主觀性的過多滲入。鑑於此,下面我們將主要從語言中的詞語選用、語序安排、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三個方面入手,深入探討並揭示語言的主觀性特徵在新聞報道中的表現。

我們先來看詞語選用所體現的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徵。

詞彙學認為詞語除了具有理性意義外,還具有感情色彩。感情色彩指的是附著在詞語上的價值傾向或者說符號的評價性特徵,包括褒義、貶義或中性三類。每選用一個詞語時,我們不僅選用了詞語的理性意義,同時也意味著選擇了附著在詞語上面的感情色彩。不同的感情色彩傳遞著不同的主觀認知。比如,近幾年非正常拆遷事件頻繁發生,由拆遷而導致的血案、命案時時被媒體曝光。對於這些血腥拆遷行為及其悲慘後果,媒體運用了“非法拆遷”、“違法拆遷”、“暴力拆遷”、“暴力強拆”、“野蠻拆遷”、“匪化拆遷”、“血拆”、“拆遷血案”、“拆遷命案”、“拆遷致人傷亡案”等詞語來描寫,這些詞語通過寓有褒貶傾向的定語(如“非法”、“暴力”、“野蠻”、“匪化”、“血”等)或定語中心語(如“血案”、“命案”、“傷亡案”)的使用,傳達了記者對此類非法拆遷行為的強烈譴責之情,暗示了記者維護法律、弘揚正義的人道主義立場。

不僅是詞語,對詞語的安排,也即語序的不同,一樣可以體現新聞報道的主觀性特徵。語序是漢語語法的主要表現手段之一。語序不同,語句的意義、價值評價及表達者的情感態度等都可能受到相應的影響。比如,對於2011年1月9日發生在朝陽醫院的一名女患者8樓墜亡的事故,不同媒體的報道在詞序安排上就有所不同。《千龍網》的新聞標題是《朝陽醫院患者墜亡》;《騰訊網》的新聞標題是《一女子朝陽醫院8層墜亡》;《北青網》的報道是《朝陽醫院門診樓%一女子墜亡》。這三家網站對同一件事的報道詞語選用不完全相同,詞序安排也各有特色。三者都用到了“朝陽醫院”和“墜亡”二語,但是使用位置卻並不相同。在《千龍網》的報道中“朝陽醫院”放在“患者”的前面並做其定語,點明墜樓者與朝陽醫院的關係是醫患關係,動詞“墜亡”作謂語,說明事故後果。《騰訊網》的標題把事故主角放在了句首,並用模糊指代“一女子”來表示,“朝陽醫院”則放在主語“一女子”之後,動詞“墜亡”之前,和“8層”一起作狀語,指明墜樓的地點,在讀者的心裡就會喚起與《千龍網》的報道不一樣的感受。在《騰訊網》的報道中,“墜亡女子”與朝陽醫院的關係並不明確,既可以是醫護人員,也可以是患者,還可以是任意的`外來人員,總之,在這種表達中,朝陽醫院只是事故發生的地點,似乎可以不負任何責任。《北青網》的標題與《騰訊網》的標題所蘊涵的意義比較相似,在《北青網》的報道中,把“朝陽醫院”提出來,和地點詞“門診樓”結合起來放在句首作地點狀語,其後是一個主謂結構的句子,也用了“一女子”來指代墜亡者,其所暗含意義的模糊性與《騰訊網》一樣,“朝陽醫院”所放位置雖然不同,但在句中所作成分卻是相同的,都是狀語。比較這三則新聞標題,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詞序安排與詞語選用暗含著記者觀察問題的角度和主觀傾向。這三則新聞在內容上也有出入,最早報道的是《騰訊網》,在該報道中稱墜亡者不是住院病人,可能是看病的,稍後不到一小時《千龍網》的報道稱,“醫院工作人員稱,患者當天曾掛號心理諮詢科門診”,再晚些時候《北青網》報道“院方稱該女子不是醫院住院病人”,“可能是到醫院就診的人”。對於此墜亡女子的身份及其與醫院的關係,三則報道看似不同,但都確認了該女子是在朝陽醫院就診,那麼其與醫院的關係就是醫患關係。可見,在報道中如何安排語序以明確表達這種客觀關係,就不僅是語言的問題,也是記者的認識與態度的問題。

此外,對句式或句類的選用也會透露記者的主觀傾向。

句式是從句子結構的角度所劃分出的類別,包括“被”字句、“把”字句、兼語句、雙定語句等。語言中的句式是在社會群體長期使用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較穩定的語言表達模式。句式在形成過程中凝結著同一語言社會中群體的認知取向和價值傾向。如“被”字句一般含有遭受不幸的意思,運用“被”字句來傳達資訊往往給人以“不自由,被動遭受”不如意或意料之外事件的意義。句類則是按句子的語氣所劃分的句子類別,是指陳述句、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四類。不同的句類在達意上有著不同的功能,另外還可以傳達不同的語氣、情感、態度等。如祈使句含有命令、禁止等語氣,一般限於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說話的情況下使用,也就是說祈使句的使用暗示了話語使用者的權勢地位。

綜上所述,新聞報道的客觀性雖然是新聞的基本要求,但是新聞報道的客觀性並不容易達到。由於語言本身所具有的主觀性特徵等原因,使得新聞報道也常常體現出主觀性的特徵。這更要求記者在平時加強對語言基本功的訓練,進而深入掌握語言的特性,以求儘可能地避免語言的主觀性,提高語言客觀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