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教生與死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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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教生與死問題研究
關於靈魂的說法,在遠古時代,人們受夢中景象的影響,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身體的活動,而是一種獨特的、寓於這個身體之中,而在人死亡時就離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於是,就產生一種觀念人是有靈魂的。從這個時候起,人們不得不思考這種靈魂對外部世界的關係。既然靈魂在人死時離開肉體而繼續活著,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設想它本身還會死亡,於是這樣就產生了靈魂不死的觀念。 靈魂不滅觀念,其實在我國遠古時代就已產生,北京周口店的山頂洞人就已經有為死者放置赤鐵礦粉末,隨葬石珠、骨墜、有孔獸牙等裝飾品的葬俗,這些都是靈魂不滅觀念的物證。仰韶文化遺址發現不少甕棺葬,甕棺上多鑿有小孔,有學者認為,這些小孔是供靈魂出入的通道。另外,我國一些少數民族不僅認為人的.靈魂存在,而且認為一個人還有多種靈魂。雲南阿昌族認為人有三種靈魂,人死後必須把三種靈魂送到不同的地方去:一個送到墓地;一個供奉在家中;一個送到鬼王或父母的所在地。在我國古代的觀念是人死後,肉體與靈魂分開,靈魂不滅的觀念在我國先民的頭腦中不僅早已存在。 而人死後,靈魂會根據生前的善惡行為而輪迴轉生,則是佛教傳入中國以後的事了。佛教傳入中國以後,人們將佛教的靈魂學說和因果報應、輪迴轉生的理論作為維護其道德說教的有力工具,使人們相信人死之後的靈魂,可因生前的善惡,或昇天為菩薩,或重新投生作人,或轉生為牛、羊、豬、狗等等,甚至成為餓鬼墮入地獄。由於受這種輪迴轉生觀念的影響,人們不但重視生前的行為操守,也重視死後靈魂的歸宿。 為了讓死後靈魂有一個好的歸宿,人們對死者的後事處理,如人死之後,請僧人唸經,舉行水陸法會,為一切水陸眾生供養齋食,誦經禮懺,追薦亡靈等等。 “生”與“死”的問題,佛教在人的生死問題上,提出了較為系統的說教,如“三世說”,即前世、現世、來世的生死觀;查根究底的因果關係和不生不滅的理論;抵達西文極樂世界的途徑等等。 因果報應,生死輪迴是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也是佛教靈魂學說的集中體現。佛教強調人的行為、意識直接決定並主宰他以後的命運,佛家把人生加以延長,分成前生、今生與來生三界;把報應分成現報、先報、後報三種。 人生有三世,世世代代靈魂不滅,因而輪迴報應不息。因果報應與生死輪迴把人們的道德行為與命運的主宰權交給了自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佛教認為,人的生死如同車輪旋轉,永無終期,而這種生死輪迴是由各人的業力所為。而業力的性質又有善、惡之分,所以得到的報應也就禍福各異,來世也就會在不同的境界中輪迴轉生。 佛教主張生前的“功德”積累和死後的薄葬的人生觀;強調對待老人、對待父母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荼毗火葬,燔爇而捐棄之的尊老愛老的道德規範和處理死者遺體的科學方法,對我們今天進行道德教育和提倡移風易俗均有著十分重要的借鑑作用。論文出處(作者):於簡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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