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經濟在石油與化工行業該何進何退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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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國家統計局提出國有經濟應退出146個行業的政策建議後,日前,石油和化工界的一批專家學者率先對我國石化行業內國有經濟的調整方向提出了更為具體的建議,並對9個主要領域內國有經濟何處該進何處該退進行了系統的圈定。他們認為,像國防化工、石油開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領域國有經濟應該壟斷,石油化工、化肥、化學礦山等重要領域應控股,精細化工、加工工業等的大部分應該放開。

國有經濟在石油與化工行業該何進何退論文

根據這些專家的意見,石化行業主要領域中的國有經濟應進行如下調整:

國防化工和為國防化工配套的化工原材料工業,屬國家安全性領域,應由國有經濟壟斷。

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是涉及國家安全而且是戰略資源領域,要保證國有經濟的控制地位,但同時應適當吸收國外資本,合作勘探開發局部油氣資源,以分散國有經濟在該領域的投資風險。

石油加工和石化工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而且是資金和技術密集型工業,投資大,技術來源複雜多樣。該領域一方面可以通過國有控股吸引外資來實現調整,其中煉油廠和乙烯裝置國家必須進行絕對控股;另一方面,其下游產品裝置可由國家參股,甚至根據以市場換技術的原則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並逐步擴大非公有制經濟的比重。

基礎原材料化工領域需要規模經濟、大型化,並且該領域對整個石化工業的發展有重要影響,相當部分產品還涉及國家經濟安全。因此,其中生產某些重要產品的大型骨幹企業應由國家控股。

化肥領域長期以來都是由國家進行大量投入,一直是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結構的調整,該領域的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該領域國有經濟的`調整方向應是國家對大型企業進行控股,形成若干個特大型化肥企業集團,或組成大型化肥企業為上游資源部門控股的子公司,其他中小化肥企業可適當放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控制全國總產量的60%~70%以上。

化學礦山領域在石化行業中雖然產值比重很低,但該領域是化肥等行業的重要原料,因此其中的主要大型骨幹企業應由國有經濟控股,其他企業可放開發展。

精細化工領域既有傳統精細化工(農藥、塗料、染料等),也有新型精細化工(表面活性劑、飼料和食品新增劑、造紙和皮革化學品等),該領域技術新、科技含量高、品種多,一般建設投資不大,建設週期短,產品的更新換代較快,而且是石化行業中非國有經濟進入較早的領域。因此,應加大非國有經濟的比重,大力引進外資,並允許其控股或獨資。

化工加工工業涉及的門類較多,像塑料加工、化纖和橡膠加工以及化工裝置的機械加工等,其中凡涉及國家安全和戰略性的領域,如橡膠加工業,國有經濟要控制,甚至壟斷。一般或絕大部分的加工業可以完全放開。

高新技術及專用化學品領域是一個國家石化工業水平和競爭力的標誌,但高新技術研究、開發、應用耗資巨大,具有高風險性。因此,該領域可以採取積極吸引非國有經濟,包括有效地吸收國外資本進入,允許以合資或獨資等多種形式發展,國有經濟只要控股其中重要骨幹企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