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市場下的信用關係和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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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市場下的信用關係和信用體系建設
網路市場是一種利用無區域界限的Internet來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全新的經濟形態,是網路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1994年網路市場便開始在中國出現。據統計,2001年中國網上支付的市場規模為9億元,2004年該規模增長為75億元,年均複合增長率(CAGR)為102.7,網路市場成為買賣通路的新選擇,成為21世紀中國最有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
  
  網路市場的經濟模式與基本特徵
  
  網路市場的經濟模式
  網路市場的迅猛發展與它的經濟模式和特徵是分不開的。從買賣雙方的角色來看,網路市場的經濟模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這是企業間的電子商務型別,使供應鏈管理自動化以節省成本、增加效率。它的應用包括:訂單處理、客戶服務、採購等。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企業透過Internet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它的物件是消費者個體,所以又稱為“消費性電子商務”。
  C2C(Consumer to Consumer)模式: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網路市場中的網路商城為買賣雙方提供線上交易平臺,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而網路商城在其間收取佣金或謀取廣告收入,所以這種模式又被稱為“中介模式”。
  
  網路市場的基本特徵
  網路市場以INTERNET為平臺,以網民為自己的潛在顧客,自然有著和傳統市場不同的特徵:
  無時空限制。在網路市場中的經營可以是24小時的持續營業,而且經營的場所和傳統市場是不同的,在網路市場中經營者不需要擺放商品這樣的場所,有一個網址和一定的網路虛擬空間就可以了。而且網路市場中經營範圍一般是不受限制的,在這裡人們可以在全世界尋找買家和賣家。
  成本極少。網路市場上的虛擬商店的成本主要涉及建立Web網站成本、軟硬體的購買(維護)費用、網路使用費用等等。和傳統市場相比,它的人力資源使用費用也是非常低廉的。
  交易的間接化。在網路市場中,交易的雙方不像在傳統市場一樣直接交易,而是通過遠端登入的方式發生交易,一般來講雙方是匿名的。一方面,這種間接化節省了雙方的時間打破了地域的侷限,但同時也暴露出雙方交易的脆弱性。
  上述特徵可以表明網路市場發展的前景是遠大的`,但同時網路市場中交易的間接化又使網路市場的成熟存在著極大的困難,即網路信用問題的存在。目前制約網路市場發展的最主要的瓶頸就是網路消費者在網路交易過程中所遭遇的網路信用問題,這個問題已經成為網路市場發展的嚴重的障礙。
  
  網路市場下的信用關係
  
  在網路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可以辨認出以下三種信用關係:
  
  直接信用關係
  在網路市場中買賣雙方通過網路直接交易,主要是授信方通過受信方的網路平臺進行買賣,是不借助第三方而發生的信用關係,這種信用關係在在B2B和B2C的經濟模式中比較常見。在B2B模式中授信方是企業,與受信方同等級,這種信用關係一般情況下是比較穩定的;而在B2C中授信方是消費者個體,受信方是網站或企業,這種也被稱為“消費信用”。
  
  間接信用關係
  主要指的是在C2C經濟模式中的信用,作為授信方和受信方都是通過第三方的網路平臺發生交易關係。在這裡,網路市場中的電子商店只是為雙方提供展臺並不提供信用,買賣雙方的交易行為最終在網路平臺外完成。
  
  第三方信用關係
  主要指由第三方的機構為交易雙方提供商品所有權轉移過程(即支付機制)的服務,並從中抽取佣金,這種信用關係在三種不同的經濟模式中都有出現,也被稱為“中介信用”。第三方信用關係中比較普遍的是信用銀行。這三種信用關係,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化的:通過修改、增加或減少某些環節,就可以從一種信用關係轉化為另一種信用關係。如,直接信用關係中的一方通過第三方網路平臺來出售或購買,那麼根據第三方網路平臺的功能的不同,直接信用關係就可以轉化為間接信用關係(第三方網路平臺不提供信用)或第三方信用關係(第三方網路平臺提供信用);在間接信用關係和第三方信用關係中第三方網路平臺發展成為交易的一方直接提供信用,那麼這兩種信用關係就會轉變成直接信用關係;間接信用關係中的第三方如果能夠提供信用擔保的話就會轉化為第三方信用關係,反之第三方信用關係也可以轉化為間接信用關係。   網路市場的信用體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