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海洋環境汙染現狀與治理策略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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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環境汙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已然成為阻礙社會發展甚至危害人類生命健康的第一"疑凶"。環境科學汙染範圍十分廣闊,觸及生活的各方各面。

我國海洋環境汙染現狀與治理策略的論文

基於其廣泛的分佈性和強大的破壞力,政府從未停止對其展開積極防治與管理措施,以期研討出適合我國發展國情與實際需求的新型海洋汙染防控體系。本文主要介紹了當前海洋環境汙染特徵,藉此提出了此類汙染防控的治理思路,希望通過與國外先進經驗的結合實踐能夠有效改善我國海洋環境。

0引言

海洋環境汙染問題由來已久,多由人類活動給所帶來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汙染,其中汙染危害主要側重於對海洋內部環境自身產生的破壞,比如汙染指標超出了海洋的自淨能力而造成水質的下降,水域汙染帶來的海生物變異和死亡,沿岸固態汙染導致的海岸線後退、海洋麵積的銳減等現象,且這些汙染現象都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和永續性。由此,積極展開海洋環境汙染防控治理研究不僅具有極大現實意義,也是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要求。

1當前我國海洋環境汙染特徵

(1)汙染源種類多且數量大,治理措施複雜。我國海洋環境汙染源主要來自於人類生活和工廠生產兩個部分,僅這兩個部分即已包含各式各樣的各種汙染源。其中來自生活汙染源的數量與形式舉不勝舉,如生活垃圾的沿海堆積、生活汙水的肆意排放、填海造陸帶來的材料汙染、人類沿海實驗基地造成的危害等。

國海洋汙染則主要分佈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其中造成工業汙染的主要來源當屬石油汙染、重金屬汙染和海洋有機物汙染,且這些汙染源的數量極其巨大的,所以面對海洋環境汙染的治理措施相當複雜,且難度極大。

(2)與人類生活相關度較大,根治難度極高。根據近年來我國海洋環境汙染統計資料和圖表現實,以人類生活為切入點作分析,其生活汙水排放和沿岸固態垃圾佔據了汙染源的相當大比例,然而這些汙染的來源都與人的生活離不開。即使努力治理,像生活排汙、農藥使用、固態垃圾堆放等汙染都是在所難免的,極盡所能也只是可以從一定角度進行限制,根本無法完全將其杜絕。

同理,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石油和重金屬汙染也很難得到有效根治。因石油產業和重金屬開採行業是我國重要經濟產業來源,對其調整和治理需要更為尖端的科學技術輔助,稍有不慎就會“牽一髮而動全身”,對國家工業生產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損失或不便。因此,對海洋環境汙染的治理一定要結合實情,準確把握方寸,慎重而為。

(3)汙染物危害間接性較大,擴散相當迅猛。由於空氣汙染會直接促使人呼吸不暢,引發呼吸道疾病;光汙染會通過折射和散射直接損壞人的視網膜,造成短暫性失明等嚴重後果;相對於這兩類汙染而言,海洋環境汙染距離人們日常生活較遠,其所產生的危害多為間接性質,故而短期內不會對人類造成直接危害,對工業生產也並無明顯影響。

究其原因,是因為單憑海洋環境汙染還不足以直接、快速地影響人類生活,其可怕之處是在於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帶來的附加隱患,如汙染源的迅速擴散和二次汙染的形成,石油原液、核物質、有機化合物等液態汙染源一旦融入水中,就會藉助風勢以難以想象的速度擴散至無盡海域,輕則只是對海水質量和周邊環境造成汙染,重則會導致海洋生物的種族滅絕甚至整個生態系統的紊亂。

不僅如此,二次汙染相較於一次汙染更具殺傷力,它在破壞環境的同時讓人類在無形中麻痺,產生對環境汙染置之不理等消極的情緒。

2有效控制我國海洋環境汙染的治理思路

(1)完善海洋環境資訊公開制度。不少研究海洋環境的學者都存在這樣一個疑惑:為何在海洋汙染高清潔率的當下,仍有越來越多海域被汙染?越來越多海洋生物瀕臨滅絕?經對比近年各地方官方出具的海洋環境汙染治理調查表與實地考察資料得知。

兩者在環境汙染恢復資料報告上存在較大偏差,可想而知我國環境資訊公開制度癥結所在。由此,亟待相關部門端正並強化環保意識,秉持自我剖析、自我反省的精神,使之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強大的`內在推動力,建立健全環境資訊公開制度,提高人民環保意識和責任感。

(2)提高海洋汙染損害賠償標準。許多公司尤其是一些海外石油公司在其他國家的海域出現汙染物洩漏等現象時通常會逃避責任、相互推諉,甚至一些國家也出面來維護本國貨輪的利益。表面上看這些國家是將貨輪的損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本國的利益,但這種縱容海洋汙染而不予以嚴懲的行為本質上是害人害己。

由此,必須建設並完善有關海洋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的法律體系,切實做到有法可依,同時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在海洋汙染事件發生後勇於承擔責任,積極參與汙染的治理和海洋環境的修復。

(3)加強國際海洋環保交流合作。海洋環境汙染的治理和環境法體系的建設從始至終就是一個國際性的問題,不僅因其涉及到各個國家之間的利益,更是由於海洋環境汙染在國際交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國家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國際友好往來,樹立共同的奮鬥目標,積極籌辦和組織國際交流與合作,早日實現對海洋環境汙染的治理和海洋環境法律體系的完善。

3國外海洋環境防汙的治理對我國的啟示

已開發國家現代工業的起步和發展早於我國多年,因而也較早的進入了環境汙染帶來的困境之中。從巨集觀上講,已開發國家的環境治理體系與我國並無實質差異,只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各有長短之處。以美國為例,該國針對環境的保護與立法不僅歷史悠久,經驗豐富,且覆蓋範圍相當廣泛,甚至可說不存在顯而易見的法律漏洞。

因其在最初治理環境問題時,便將環境保護與汙染治理及責任處罰等明確納入法典,清晰劃定了“何種行為造成了對環境的汙染”、“何種汙染行為構成了違法”、“違法後如何承擔責任”、“由哪些部門來負責追究責任”等問題,這一先見性和涵蓋性相當值得借鑑,正所謂“預防永遠勝於治療”,由此,為彌補我國目前海洋環境治理過程中存在的顯著問題,首要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制定嚴謹全面的法律,最大範圍展開對海洋環境的保護。

4結語

綜上所述,限於篇幅有限難盡述細末,筆者希望藉此引起社會正視當前我國海洋環境汙染面臨的嚴峻形勢,對海洋環境汙染投入更多關注,集合眾力共同促進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