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古代文學課程問題的優秀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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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之一:“重史輕文”不利於培養學生的專業綜合素質

探析古代文學課程問題的優秀論文

實行學分制之前,古代文學只開設了一門課程,即《中國古代文學》。這門課程的教學內容包括“中國古代文學史”(以下簡稱文學史)和“歷代文學作品選讀”(以下簡稱“作品選讀”)兩大部分。學生手頭的教材既有《中國文學史》,又有《歷代文學作品選》。這門課的教學目的是既要讓學生掌握中國文學發生、發展的過程,瞭解中國文學發展演變的一般規律,熟悉文學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文學流派、文學現象和文學思潮等;又要培養學生閱讀分析鑑賞古典文學作品的能力。但因教學內容太多(從先秦文學一直到近代文學)而課時有限(300個學時左右),在實際教學中,教師講授的主要是《中國文學史》,而《歷代文學作品選》講得很少(只有先秦文學因語言文字古奧難懂,講讀了部分作品)。實際上“作品選讀”應單獨作為一門課程,與文學史同時開課,有的高校尤其是一些本科院校就是這樣做的,但因專科學校學制較短學時較少,還難以將它獨立開課,一般都是把它與文學史合併為一門課程。然而僅文學史的內容要在300個左右的學時裡講完,時間就比較緊張,而它又是《中國古代文學》這門專業基礎課的基礎,不能講得太簡單,更不能不講,在這種情況下,就只好把“作品選讀”捨棄一旁了。所以,教師在教學中一般只對為講授文學史的需要而不得不講的少數作品作簡要分析,而更多的作品只能留待學生課後自學,這勢必影響學生解讀文學作品能力的提高,不利於培養他們的文學鑑賞素質,同時也使得他們對文學史的理解僅停留在淺層深入不下去。這種“重史(文學史)輕文(文學作品)”而不利於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的問題,在當時得不到解決。然而,實行學分制後,這個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在中文系最近制定的《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教學計劃》(以下簡稱《教學計劃》)中,除了“專業必修課程”(即原來的專業主幹基礎課程)之外,還增設了不少“專業選修課程”,古代文學既有必修課程《中國古代文學》,又設定了《唐詩研究》、《宋詞技法研究》、《〈紅樓夢〉與中國文化》等幾門選修課程。由於增設的“專業選修課程”擠佔了大量的學時,使得“專業必修課程”的學時被大大壓縮。實行學分制之前,《中國古代文學》有300個左右的學時,現在一下子被銳減為216學時。本來《歷代文學作品選》就沒法安排課時去講,學時減少後就更沒時間了。新開設的選修課程都是研究性課程,也不可能大量講讀作品,而且只有很少的3門,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另外,學生學習研究性課程既需要有比較全面的文學史知識,又需要有較大的作品閱讀量和較強的作品解讀能力,所以這個依然存在的“輕文”問題,如果還不解決,也必然妨礙新開設的選修課程的教學,不利於教學質量的提高。

問題之二:怎樣合理調整文學史的教學內容

《中國古代文學》課程的學時減少後,教師不僅沒有更多的時間去引導學生閱讀鑑賞作品,而且連講授文學史的課時也變得緊張起來,這樣就需要壓縮調整文學史的教學內容,使其既能讓教師在規定的學時裡講完,又能讓學生全面系統而又有重點地掌握。如果不調整,教師仍然按過去的內容、步驟、節奏授課,只能是講一半丟一半,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這必然影響學生學習的效果,降低教學質量。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文學教研室在2003級學生開課之前形成了一個初步意見,即將文學史重新分段,以便更加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課時。過去我們是把文學史分為四段,即先秦文學、兩漢魏晉南北朝文學、唐宋文學、元明清文學,每段用一個學期來上。很明顯,後三段每一段的內容都比第一段多,因此先秦文學單獨作為一段似乎不太合理,所佔課時似乎多了。重新分段後我們把整個文學史分成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文學、唐代文學、宋元文學、明清文學四段,還是一學期上一段,四學期上完。與以前相比最大的變化是第一段的時間跨度增大了,而第二、三、四段的時間跨度減小了。這主要是考慮到先秦兩漢是中國文學的自發時期,而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學剛剛進入自覺的時代,從整體上來說,六朝之前的文學其文學性不及唐以後的文學,故分配的學時少一些,以便將更多的學時放在唐以後,將有限的學時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但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筆者發現這種分段方法不利於學生的學習。問題首先出在第一段,第一段從先秦至六朝,歷時太長內容豐富複雜,雖然對授課教師來說,要把原本豐富複雜的教學內容重新調整精簡再系統化,並在一學期內的48學時(16周每週期3學時)講完,問題也許不大,但對學生來說,要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系統地掌握這麼多的內容,卻非易事。這是因為:一方面,這一段的內容一般是放在一年級的第一學期來上,接受物件是剛剛走進大學校門的新生,他們還沒有適應大學的學習環境,還沒有完全從中學那種圍繞大學聯考穩紮穩打的學習方法中轉變過來,一下子還不適應這樣快節奏的學習方式。另一方面,因受學時限制,教師在課堂上主要講文學史很少導讀作品(過去在講先秦文學時還選讀少量的作品,現在基本上不講),然而,不讀懂作品,學生對文學史也只能是一知半解無法深入下去,這樣,他們就需要利用足夠的課外時間來閱讀理解作品,幫助消化吸收課堂上所學的內容,但實際上留給學生消化吸收的時間太少。以《詩經》為例,實行學分制之前,我們要用十幾個課時來講這一章的內容,歷時3—4周,學生可以利用這幾周的時間慢慢消化吸收課堂上所學的內容,甚至自學一些課堂上沒有講到的東西。而現在這一章的內容我們僅安排了3—4個課時,留給學生的'課外時間不到兩週,雖然教學內容精簡了對學生的要求降低了,但要學生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掌握這一章的內容,確實有難度。當這一章的內容學生還未完全消化吸收時,教師已開始講新的內容,學生又不得不匆匆忙忙地跟著學習新的內容。所以,這兩方面的因素肯定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另外,唐之前的文學雖然其文學性不及唐之後的文學,但它是後來的中國古代文學發展的基礎,對後世文學有著深遠的影響,所以,其內容也不能講得過於簡單。考慮到這些因素,我們臨時又把第一段的內容作了調整,改為“先秦兩漢文學”,而將“魏晉南北朝文學”納入第二段。儘管如此,學生的期末考試成績還是不理想。試題的難易程度與以往相當,考試成績卻普遍下降,03級兩個班每班都有十幾人不及格,這種情況過去從末出現過。所以文學史的教學分段問題,還要進一步討論,既要符合文學發展的規律,又要便於教學操作,更要利於學生的學習。當然,要科學地精簡優化文學史的教學內容,僅靠重新分段是不行的,還要考慮其它的對策。所以怎樣合理調整壓縮文學史的教學內容,這個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完全解決。

問題之三:如何合理設定選修課程精簡

優化教學內容是解決專業必修課內容多而學時少這一矛盾的一個對策,但它並不能徹底地解決問題,因為那些被砍掉的內容並非不重要,它們也是古代文學知識理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該是學生必須掌握的內容,只要有可能,我們就應該通過其它形式來補充這些內容,這種可能可以利用選修課程來實現。因為在“專業選修課程”中不僅可以開設一些研究性的對“專業必修課程”具有深化意義的課程,而且可以開設一些基礎性的對“專業必修課程”能形成有效補充的課程。不過,限於客觀的師資條件,《教學計劃》中與古代文學有關的選修課程並不多,只有前面提到的少數幾門研究性課程,還沒有基礎性選修課程。所以,學生在“專業必修課程”中無法學到的有些內容,在“專業選修課程”中仍然得不到補充,這樣,怎樣合理設定選修課程,使之既能對必修課程具有深化作用又能對之形成有效而全面的補充,也是古代文學課程設定所亟待解決的問題。文學史中的有些內容在必修課程中沒時間講,可以考慮開選修課予以補充,同樣,“作品選讀”在必修課程中無法開課,也可以考慮開設選修課程。另外,選修課程也要形成一個合理的結構體系,不能東設一門西設一門雜亂無章,《教學計劃》中所列的選修課程就有這樣的缺陷,比如從文體這方面來講,有兩門是詩詞方面的(《唐詩研究》、《宋詞技法研究》),一門是小說方面的(《〈紅樓夢〉與中國文化》),而其它文體如散文、戲曲卻一門也沒有,所以設定課程時也要考慮到結構的合理性,這樣才能形成一個全面而合理的課程體系。

問題之四:怎樣把課程體系的建設與師資隊伍的建設結合起來

課程體系的建設還要結合師資力量的實際,如果脫離客觀的師資條件去盲目地設定一些課程,那隻能是空談。不過,師資隊伍有一個不斷建設逐步增強的過程,因此課程的設定要有前瞻性,要把它與師資隊伍的建設結合起來,不能停留在現有的師資條件上,也就是說在設計課程體系時既要考慮到在目前的條件下可以開設哪些課程,又要考慮到隨著師資力量的增強,在不久的將來,如一、二年或三、五年後,可以開設哪些課程,從而在課程體系中為其留存一定的空間。當然,這並不是說要空著課時等開新課,而是要準備在未來讓更有意義的新課程,取代目前在開課的而將來可能會被淘汰的課程。因此,在設定課程時,既要考慮現有的師資條件,又要評估三、五年內師資力量的發展情況,要根據師資力量的發展前景設計課程體系。反過來,課程體系設計好後,我們就要努力為新的課程體系建設好師資隊伍。目前我係的古代文學師資力量還不夠雄厚,師資結構也不太合理,初、中級職稱的青年教師佔多數,課程重新設定後,怎樣充分合理地利用現有的資源少走彎路?怎樣增強教學隊伍提高教學水平?怎樣把教學與科研協調起來形成科學建設課程體系的合力?這些問題也都需要認真考慮。

總之,實行學分制後,要想建立一個新的健全的古代文學課程體系,有諸多因素需要考慮,而上述問題亟待解決。本文旨在引起大家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討論,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將另擬專文,限於篇幅在此不作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