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清算系統現狀分析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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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清算系統現狀分析與思考
[摘要] 本文在對我國外幣清算模式的基礎上,查找了存在的主要,並認為要儘快建立新型的外幣清算系統,具體設想一是建立由人民銀行或人民銀行委託外匯局主辦的全國統一的外幣清算系統;二是建立與統一的外幣清算系統相協調的運作機制;三是系統建設應當是技術含量高,清算幣種多,清算速度快;四是確定清算系統的清算範圍,並根據實際狀況制定出可行的階段性目標,最終目標是建立覆蓋全國各地、所有銀行和機構都參加的完善的清算。  一國支付系統的構造,直接關係著一國活動的效率。商業銀行既為客戶提供存款服務,也為客戶提供相應的存款資金轉移業務,商業銀行之間的債務關係的清算應通過中央銀行貨幣轉移服務最終完成整個經濟活動中債務的清算。人民幣資金清算由人民銀行組織併發揮相應的清算監督職能作用,而外匯支付系統的現狀卻並非如此,本文就此問題做些探討。  一、現行外幣清算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五種模式並存,人民銀行的外幣支付清算職能作用未充分發揮。由於傳統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機制的限制,我國現行國內銀行外幣清算系統表現為“條塊分割”,主要有以下模式:各商業銀行系統內外匯聯行清算;各商業銀行通過境外代理行進行外幣清算;各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通過銀行進行外幣清算;各商業銀行通過外匯局外幣清算中心進行的外幣清算;商業銀行之間的直接清算。由於沒有統一的清算系統和共同賬戶行,各商業銀行自找門路,為解決跨行之間的債務關係的清算,在境內、境外開立若干賬戶,有的竟多達幾十個,造成資金的分割和資訊的不完整。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按經濟區域設定分支機構,機境內銀行間外幣清算的清算行的職能,使大量清算外匯資金沉澱在境外代理行,不僅“肥水流入外人田”,增加了風險,而且由於事實上由境外代理行充當了國內外匯資金流量、流向的統計者,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國內商業銀行機密。  (三)一家商業銀行辦理外幣清算競爭條件不平等。在銀行外匯業務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讓眾多商業銀行在一家商業銀行辦理外幣清算業務,一家商業銀行代替中央銀行成為清算行,直接造成了各商業銀行在競爭業務和客戶上的不平等,也不利於形成公平競爭環境,不利於我國外匯業務的健康。一是清算費用較高;二是清算速度慢;三是清算行視各商業銀行為一般客戶,而且不允許各商業銀行同城分支機構單獨開戶,各行分支機構代客戶付款,必須將支票先換成市地分行支票才予受理,增加了環節,實際上也是一種不平等;四是由於目前經濟交易的日益頻繁和交易的日趨多樣化,一家商業銀行代理清算業務不能滿足各商業銀行業務品種的匯劃;五是商業銀行之間是競爭對手,沒有相互提供服務的義務。  (四)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幣清算的機構少,沒有形成統一體系。1998年全國多數地區的外匯局停辦了外幣清算業務後,全國外幣統一清算系統的建設受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時間限制,一般每天只開上午一場票據交換;地域範圍限制,尚未形成一個覆蓋全國的清算網;會員範圍限制,尚未吸納所有銀行參加,特別是尚未吸納各商業銀行總行參加;業務範圍限制,業務品種單一;清算幣種限制,僅有美元、港幣兩個幣種;操作方式限制,票據交換還是手工操作,方式陳舊落後,效率不高等等。  二、新型外幣清算系統應具備的特點和政策建議  (一)建立新型外幣清算系統應具備的特點和功能  1.中央銀行應發揮主導作用。提供清算服務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責和主要業務之一,是完成整個經濟活動債務清算的最終清算者。中央銀行在提供清算服務的同時,進行清算管理,及時掌握和控制銀行結售匯週轉頭寸的情況。  2.外幣清算管理制度完善。首先要制定既符合我國銀行業需要,又滿足中央銀行管理要求的,、合理、公平的規則。制定相應的“國際清算業務操作規程”、“外幣清算內控制度”等規範業務操作流程,並明確各級責任人業務操作和審批許可權。堅持匯入款“先收妥、後解付”、匯出款“先扣賬、後付款”的原則,要對有效憑證制定嚴格的使用和保管制度,清算中心每日與分中心自動對賬,實時核對各商業銀行清算賬戶的借貸證資訊等。  3.外幣清算系統功能齊全。外幣清算系統收付操作格式應全部對應於國際上著名的清算系統如美國的CHIPS和FEDWIRE系統、CHAPS票據交換所自動收付系統及其他國家金融機構的清算系統的各種功能, 自動化程度高,收付處理快捷,準確率高,有較強的風險控制管理功能。  4.查詢服務規範化。採取一事一查或歸類查詢查復等,嚴禁因延誤查詢查復導致的糾紛。負責接收並查詢付款指令執行中發生的各種,如收付款指令經CHIPS和FEDWIRE等系統發來在執行中發生的問題;負責幫助並解決付款行或收款行發來的各種業務查詢;負責解決客戶向銀行發來電話或傳真查詢;負責解決並索償收付款遲付、遲收或退款等各種費用。在處理收付往來中發生錯收錯付而引起的理賠事宜,嚴格遵循各國當地查詢查復理賠規則和CHIPS等系統的有關法規執行,公正合理。在為客戶服務方面,做到熱情周到,處理靈活,查詢卷宗有很好的檔案儲存,查詢電報無積壓,當日查詢當日答覆。  (二)政策建議  1.建立由人民銀行或人民銀行委託外匯局主辦全國統一的外幣清算系統。一是由人民銀行或外匯局成立單獨的清算中心;二是由人民銀行指定一家商業銀行兼任清算銀行的角色;三是採用招標的方式重新確定一家商業銀行或機構擔當清算銀行。但後二種選擇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商業銀行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難以保證清算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時效性,同時也必然會提高央行對外幣清算的監管成本,降低清算的效率。  由人民銀行或由人民銀行委託外匯局主辦的全國統一的外幣清算系統,由於其本身處於超然的地位,可以保證清算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於外匯清算規劃的制定和維持,有利於營造良好的外匯清算秩序,為各商業銀行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有利於減少中間環節,做到外匯資金即時清算,避免在途損失,有利於加快外匯資金清算速度,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益,同時也符合本外幣合一監管的原則,便於中央銀行對外匯資金乃至整個的資金流量、流向的統計和對外匯市場的監管與調控,也體現了《人民銀行法》中對人民銀行支付清算職責的規定。  2.建立與統一的外幣清算系統相協調的運作機制。一是要建立國內完善的外幣清算管理辦法。新型的外幣清算系統應建立在嚴格的法規之上,要對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定義,對資金入賬的時間及入賬資金可運用的時隔,資金轉移的不可撤回程度有統一的規定,對清算過程中的各方產生的風險有相應的管理。二是對清算資金進行集中管理,由清算中心一家對外,集中開立各幣種境外賬戶,吸納所有的商業銀行、外匯交易中心、證券登記清算中心成為會員並在清算中心開立賬戶。不僅總行、總中心參加,而且結算業務量大、資金清算量大的分行、分中心也應被吸收為會員,以提高清算效率。三是要建立防範清算風險機制。要有先進安全的機軟體系統以保證資金安全,要建立、健全各種嚴格的規章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建立外幣清算風險基金,嚴防不測;選擇資信好、資產雄厚的境外銀行為代理行;在相同的條件下,要優先考慮將境外清算資金放在符合條件的中行境外分行。外匯局應藉助正在開發的MIS系統的賬戶管理子系統來有效監測外匯資金的跨境流動,將外幣清算與賬戶管理系統有機地結合起來,防範可能出現的外匯風險。  3.系統建設應當是技術含量高,清算幣種多,清算速度快。一是在清算系統的設計上,要結合我國國情,借鑑美國和歐洲的清算系統和。現階段我國可在現行的覆蓋全國的人民幣清算網路上加掛外幣清算系統,或充分利用各商業銀行現有的SWIFT系統,以減少成本,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實現自動處理,實時清算,並適應日益增加的網上交易的需要,能夠包容網上交易的外幣清算,建立安全、高效、快捷、低成本的外幣清算系統。二是增加外幣清算的幣種,增加票據交換場次,拓寬業務領域。外匯局清算僅限美元、港幣兩個幣種,限制了清算業務的開展,也給各商業銀行帶來不便。因此應積極創造條件,增加清算幣種,同時增加票據交換場次,儘快做到實時清算,提高清算時效。  4.確定清算系統的清算範圍,並根據實際狀況制定出可行的階段性目標,最終目標是建立覆蓋全國各地、所有銀行和機構都參加的完善的清算網路。一是將外幣的清算劃分為系統內和系統外清算兩大類,系統內縱向的清算可仍然藉助各商業銀行業已建立的聯行清算網路,系統外的跨行清算,應通過統一的清算中心清算。商業銀行本行開戶單位的收付款業務可通過自己的境外賬戶進行清算。二是首先在經濟發達地區和省會城市建立外幣清算網路,利用其輻射功能,暢通地級市和欠發達地區的外幣匯路,然後根據經濟狀況和對外經濟交流的發展程度,逐步建立覆蓋全國各地、各金融機構的外幣清算系統,以便於入世後國內銀行能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迎接國際金融同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