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政策變更的處理 [例]某公司1999年12月購入一項管理用裝置,價款150萬元,不考慮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5年,原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該公司所得稅率 33%,所得稅會計處理採用債務法,稅法允許的.折舊為直線法。該公司按照淨利潤的10%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按照淨利潤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中期不作分配。假設2003年1月1日根據政策規定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根據《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對該事項應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 1、累積數結果見表1: 表1 累積影響數
計算表 單位:元 年度 年數總和法折舊額 直線法折舊額 所得稅前差異 所得稅影響 累積影響數 2000 500000 300000 200000 66000 134000 2001 400000 300000 100000 33000 67000 2002 300000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