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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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承諾書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完全的、單純的同意,並以書面的形式表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精選5篇)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1

本人系三門峽陝州分公司土建專工崔海飛,現作出鄭重承諾:將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率先垂範,從嚴自律,決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禮金紅包;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收送管理和服務物件、主管範圍內下屬單位和個人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紅包禮金等財物;決不在公務或與公務有聯絡的活動中收送禮金紅包;決不收送帶有公款性質的禮金紅包;決不在節日期間收送禮金紅包等財物。

如違反承諾,自願接受組織處理,請廣大職工群眾進行監督。

承諾人(簽字):

年月日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2

為了維護醫學的聖潔和尊嚴,拒絕紅包、提成和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作為醫院中層幹部,我鄭重承諾:

一、始終堅持以奉獻為核心的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時刻銘記“健康所繫,性命相托”的誓言,弘揚“醫術仁心,關愛生命”的醫院文化價值觀,拒絕商業賄賂承諾書。

二、保證本人在醫療、護理活動中拒絕紅包、提成、回扣、饋贈和宴請等商業賄賂行為。

三、保證本人所在科室無亂收費現象,嚴格規範科內收費,承諾科室護士長為科室規範收費管理第一責任人。

四、保證本人所在科室醫務人員拒絕紅包、提成、回扣、饋贈和宴請等商業賄賂,承諾科室主任為管理第一責任人。

五、如有違反規定,自願接受衛生部的八項行業紀律和《四川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回扣責任追究辦法》以及市衛生局《關於專項治理醫療服務中收受紅包、醫藥器械購銷中收受回扣及醫療服務中分解收費問題》等法律法規處理。

六、中層幹部本人在醫療救治過程中接受紅包、提成、回扣、饋贈和宴請,違反承諾,一經查實,就地免去中層幹部職務。所在科室醫護人員在醫療救治過程中違反承諾,科室負責人負相應的管理責任,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的,將責成辭去中層幹部職務。並實行一票否決。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3

一、在採購任何環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員行賄,包括但不限於送錢、物、購物卡、有價證券、免費提供勞務、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二、不同甲方人員及其親屬從事本專案相關的物資買賣及中介活動,不轉包、違法分包專案。

三、不與其他競標(賣)人相互串標,不採取任何手段排擠其他競標(賣)人蔘與公平競爭和損害甲方利益。

四、不私下接觸甲方人員,不以弄虛作假的方式參加競標(賣)。

五、積極配合甲方信訪調查、檢查、調研等工作,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客觀資訊。

六、若有甲方人員提出違紀要求或有其它違紀違法問題,向甲方紀檢監察部門舉報(電話:xxxxxx)。

七、若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次合作專案(如已中標,則中標無效,已簽訂合同的,中止執行);情節嚴重的,列入甲方的黑名單,三年內禁止參加甲方組織的所有采購活動。

保證書一式三份,注意留存,檢查備用,紀檢監察部門、採購部門、供應商各留存一份!

供應商單位(蓋章)

xx年x月x日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4

承諾人(員工):

承諾人系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職務xx,茲就業務廉潔事項,保證履行如下義務和承諾:

一、承諾人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有關廉政管理的規章制度,不得在業務洽談、招標、簽約、合同履行等過程中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名義以任何理由的任何賄賂、送禮、回扣等不廉潔行為。

二、前述“不廉潔行為”具體包括但不限於:收取現金、有價券(卡)、紅包、貴重物品等財物;接受報銷費用或以勞務費/諮詢費等名目收取報酬;接受宴請(正常公開的業務招待或向公司副總以上報備的除外)、受邀外出旅遊或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在公司帳外單獨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業務單位借款;利用職務便利要挾業務單位或對其設定人為障礙或向其索賄;以其他方式變相受賄。

三、若承諾人違反本承諾書第一條/第二條,經按公司規定查證屬實或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或被舉報兩次以上雖未查證確切但有初步證據印證的,視為承諾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即時與承諾人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涉賄金額100倍對承諾人處以罰金,要求承諾人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終止與業務單位正在洽談的所有專案、解除所有業務合同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交由公安機關處理,追究承諾人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四、本承諾書未盡事宜或者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承諾人和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依法需先提請勞動仲裁的,由佛山市順德區勞動爭議委員會裁決。

五、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公司和承諾人各執一份,自承諾人簽字後生效。

承諾人(簽字捺手印):

20xx年x月x日

違規收送禮金承諾書5

我鄭重承諾,本人自願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管理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管理人員廉潔從業承諾辦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業各項規定,依法經營、開拓創新、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切實維護國家、股東、我行的利益以及員工合法權益。

一、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物件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購買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以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託理財以及投資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

(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內幕訊息、商業祕密、我行智慧財產權以及業務渠道等無形資產或者資源謀取私利;

(七)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租賃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八)將我行經濟往來中的折扣費、中介費、佣金、業務營銷費用和禮品禮金,以及因我行行為受到有關部門和單位獎勵的財物等據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二)在金融企業、我行關聯企業以及與我行有貸款融資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未經批准兼任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的領導職務,或者經批准兼職的,違反規定領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五)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在與原任職單位有業務關係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

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三、不濫用職權,損害國家和出資人的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違反程式和授權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專案安排及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二)違反規定辦理兼併、重組、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事項;

(三)違反規定投資、融資、擔保、拆借資金、委託理財、處置或核銷資產、引進技術和裝置、採購商品和購買服務、招標投標等;

(四)未經批准或者經批准後未辦理保全國有資產的法律手續,以個人或其他名義用我行資產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投資入股、購買金融產品、購置不動產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活動;

(五)設立或者使用“小金庫”;

(六)未經董事會和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授權或批准,決定本級行領導班子成員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現金收入;

(七)超越董事會、上級行授權許可權,或者違反決策程式,決定捐贈、贊助事項。

四、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要求或者指使錄用、提拔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學習、培訓、旅遊等費用,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出國(境)定居、留學、探親等向個人或者機構索取資助;

(三)妨礙涉及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案件的調查處理;

(四)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五)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管理人員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上述人員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七)使我行或者有出資關係的企業與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我行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八)違反規定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發放貸款或者辦理相關業務;

(九)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而沒有迴避。

五、不鋪張浪費、揮霍公款、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未經批准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或者超過規定標準報銷招待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二)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和辦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佔用客房供個人使用;

(四)將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費用列入職務消費;

(五)使用信用卡、簽單等形式進行職務消費,不提供原始憑證和相應的情況說明;

(六)不按照規定公開職務消費情況;

(七)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八)私用因公獲取的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

(九)在特定關係人經營的場所進行職務消費;

(十)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六、不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虛報工作業績以及隱瞞不報或者遲報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

(四)默許、縱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本人的職權和地位從事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活動;

(五)漠視員工正當要求,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六)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七、不違反規定選拔任用管理人員。不從事《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工銀黨〔20xx〕81號)明確禁止的行為。

八、不從事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其他行為。

本人將恪守上述承諾,自覺接受組織和員工監督。如有違反,願意接受相關處理。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