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使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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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並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承諾書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你寫承諾書時總是沒有文字可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使用承諾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置使用承諾書

裝置使用承諾書1

一旦我方中標,我方承諾:在 專案中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自帶(或自租)裝置,具體如下:

我方就自帶(或自租)的裝置在工程進行工程中產生的一切問題作出承諾如下:

一、我方自帶(或自租)的裝置必須為合格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質量規範標準和國家相關安全規範標準。

二、在進行施工作業前,我方負責提供自帶(或自租)裝置的生產廠家資質、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檔案,如為自租裝置乙方負責提供出租單位的相關資質以及租賃合同或協議;我方負責提供裝置專業操作人員的身份證明、上崗證、裝置操作相關證書等。

三、我方自帶(或自租)的裝置必須功能良好,配件齊全,能夠正常使用,無故障和安全隱患,國家或地方規定的需要具有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專業操作人員必須身體狀況良好,沒有可以影響正常操作使用的疾病或身體缺陷。

四、我方負責自帶(或自租)裝置的協調、運輸、安裝、除錯、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工作,裝置使用必須依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的要求;我方負責自帶(或自租)裝置的操作人員的操作使用規程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等工作,裝置使用地點必須懸掛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警示牌等。上述工作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我方自行承擔。

五、我方在使用自帶(或自租)的裝置時必須符合《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見附件。

  承諾人:(公章)

  法人(或委託人):

  年月日

裝置使用承諾書2

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現作出承諾如下:

1、對本單位特種裝置(見附表)安全執行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2、本單位所有特種裝置都必須取得使用登記證,確保安全使用。停用或報廢特種裝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在安全檢查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4、按相關要求自行或委託相關機構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並保證本單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建立特種裝置臺帳,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保證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都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安裝、維修,電梯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8、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9、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10、履行好《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並對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各種隱患後再投入執行。

法人(負責人)簽字: 使用單位(蓋章)

  承諾人:(公章)

  法人(或委託人):

  年月日

裝置使用承諾書3

為保證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我單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對使用的特種裝置安全負責。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裝置安全第一責任人。工作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有關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節能責任制度,制定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加強特種裝置安全和節能管理,確保特種裝置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承諾確保不發生特種裝置一般及以上事故,不發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特種裝置事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使用未取得相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的特種裝置管理、檢測和作業人員。

三、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裝置。在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裝置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在辦理變更登記後繼續使用。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依法履行報廢義務,採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裝置的使用功能,並辦理使用登記證書登出手續。

四、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對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對使用的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使用時確保特種裝置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與特種裝置安全相關的建築物、附屬設施,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提供特種裝置相關資料和必要的檢驗、檢測條件,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

六、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繼續使用。充分授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單位有關負責人。充分授權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立即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執行不正常時,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按照操作規程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七、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特種裝置發生事故,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及時向青島開發區質監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不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不隱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八、本單位在簽訂本承諾的同時,與相關部門、車間、班組和人員簽訂特種裝置安全責任書,確保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以上承諾如有違背,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處罰,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承諾人:(公章)

  法人(或委託人):

  年月日